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_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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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2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四个五”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作上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农资监管,确保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全覆盖
(一)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按照2012年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要在全省推行“两项制度”。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厅党组明确要求,今年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要全覆盖、全到位。为此,省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并以厅正式文件下发各市。为确保达到全覆盖目标,在工作上,一是要求各市、县(市、区)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二是与工商等部门搞好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三是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四是加强组织,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五是强化检查督导。省厅拟不定期组织抽查,适时进行通报。六是与安排项目挂钩。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省厅不予安排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扶持项目。
(二)加强对生产者购药用药的指导和服务。各市要组织各县(市、区)制定农药选购使用明白纸,分发到各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和农户,并将签收记录以县为单位建档保存。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加强服务指导,真正让生产者明白选购农资要看哪些证照,农资怎样合理使用,什么是农药安全间隔期,不同农药安全间隔期是多少天,并能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做到在安全间隔期内不采摘上市。
(三)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实施。专项治理行动要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结束时要写出总结报告,逐级上报。要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倡导建立农药批发配送中心,统一进货渠道,实行连锁经营。要加大农资特别是农药的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各市农资打假及大案要案查处情况,要及时报省厅质监处。
各市“两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各市的进度安排表要于3月底前报省厅质监处和省药检所;各县(市、区)制定下发的农资购买使用明白纸,要于6月底前以市为单位报省厅备案。
二、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确保果菜标准化达到90%
(一)切实抓好《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落实,确保果菜标准化达到90%。《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规划》是我省2009年自下而上制定的三年规划,2012年是收官之年。按照规划的目标要求,到2012年瓜菜、果的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产区基本实现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过前两年的努力,目前全省瓜菜、果标准化已分别达到80%以上,按照规划目标要求,2012年还要完成瓜菜、果标准化基地面积500万亩以上。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各市、县(市、区)要回头看,对前两年已经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要按照“十有标准”继续加以完善、提高,对尚未完成计划任务的,要将计划任务调整到2012年一并完成。二是落实好2012年年度计划。要进一步明确2012年年度计划任务,并逐级分解,逐一落实,确保将计划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到村、到户,落实到生产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要将基地建设进度明确到月份。三是强化组织,落实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四是加强督导。省厅拟不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并及时通报进度情况。五是将规划完成情况与项目扶持相挂钩,完不成任务的县,省里不予安排相关扶持项目。
(二)加大以果菜为重点农业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力度。省厅继续组织制定一批农业地方标准和简明技术规程,印刷成册,刻成光盘,下发各市。各市组织各县(市、区)以省厅已经制定的简明规程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分作物、分品种制定单项的技术手册或明白纸,下发到各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户等。为确保发放到位,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乡、村监管员的作用,分片包干,限时发放,逐个主体逐一签收,签收记录要以县为单位建档保存。同时,要加强标准化技术培训与指导,确保农民会操作。
(三)进一步完善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各市要对照“十有”标准,进一步完善已建标准化基地,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05年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计划以来省里扶持建立的省级标准化基地,包括2009年标准化示范县的基地和2010年奖励扶持的“三品”生产基地,以及各市自验合格的市县两级标准化基地,在省厅组织验收后,树立“山东省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志牌。
各县(市、区)2012年度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建设的计划任务、主体落实情况、基地建设进度表,要各市汇总后于3月底前报厅质监处,各市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要分别于7月底、10月底前向省厅做出汇报;各县(市、区)制定的技术手册或明白纸要以市为单位于6月底前统一报省厅备案。
三、全面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今年务必要全面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任务。为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市要根据省厅《关于全面完成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进度。在机构设置上,能单设的尽可能单设,不能单设的,要在农技推广机构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
(二)严格监管机构建设标准。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每个乡镇监管机构至少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1间检测用房以及督导、巡查、抽样、办公的设施设备”,各市要结合“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强化基础条件建设,确保所有监管机构服务有场所、监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同时,加快村级监管队伍建设。
各市乡镇监管机构建设进度安排表要于3月底前报省厅质监处,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村级监管员设立情况分别于7月底、10月底前上报省厅质监处。
四、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规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实施以农药残留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省厅拟根据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制定全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各市要根据省厅的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主体,制定整治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五、加强质检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一)加快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项目建设进度。2009年以来,我省农业系统承担了3批、共62个国家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其中部分项目尚未竣工。下一步所有没有完工的项目都要倒排工期,列出进度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一是2009年开工的20个第三批中央扩大内需农产品质检站项目,今年要重点加强对 13个尚未竣工验收项目的督导检查,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二是对2010年承担的24个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重点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配套资金,抓紧施工,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三是3月初,厅里要对2011年的17个项目县部分设备进行统一招标。四是3月下旬,厅里要对近几年的质检站建设项目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落实配套资金情况,省招标设备签订合同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等。检查情况将在系统内通报,视情况抄送有关市政府。对配套资金无法落实、套取或挪用项目资金的,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直到撤销项目并收回项目资金。各项目县建设进度安排表以市为单位于3月底前报省厅备案。
(二)稳步推进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机构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由省级以上农业部门考核合格,并依法经过计量认证。目前,全省通过计量认证的市级中心有14个、县级中心有29个,其中通过机构考核的只有7个。各市要督促已经通过计量认证的中心,包括一些尚未进行计量认证、已经基本具备申报机构考核能力的中心抓紧认证、考核,力争年内省厅考核、公布10个以上考核合格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确保承担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在资质上具备合法性,在技术上具有权威性。
六、健全完善监测制度,强化质量监督
(一)省厅组织开展3次全省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及时掌握我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风险隐患。每次例行检测的样品抽查地点,仍然是市场(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与基地,抽取比例为5∶2。为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确定每次例行监测都抽取一定比例的“三品一标”产品,原则上“三品一标”样品数量不少于基地抽查样品的50%。同时,配合农业部完成对我省济南、青岛、东营、泰安、寿光等市的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对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评估工作。为确保省厅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省厅继续组织专家对拟选定的监测任务承担机构进行机构认证考核后的能力验证和现场检查。
(二)对农业部和省例行监测的不合格样品进行追查。对检出的禁限用农药超标样品,第一时间进行追查。同时,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和地区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省厅继续实行监测及抽查结果通报制度。对农业部例行监测后的监督抽查结果和依法查处情况上报农业部。
(三)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各市、县(市、区)都要制定年度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各市的年度计划及每次的方案、结果要报送省厅质监处,省厅统一纳入档案管理,各县(市、区)的要报送市农业局(农委)。各市及所辖县(市、区)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将作为年终省厅量化考核各市检测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发展,切实加强证后监管 结合《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落实和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完善,稳步推进“三品一标”,确保认证数量、规模、质量同步提高。一是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关。二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督与管理。三是逐步建立退出机制,对问题产品、问题企业,一旦发现,立即建议农业部吊销证书,切实维护“三品一标”的品牌形象和社会信誉。
八、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
(一)对2011年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进行验收。有关市农业局(农委)要在5月底前进行初验并写出验收报告。同时,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应补尽补。8月底前省厅组织验收。
(二)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抓好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探索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经验,探索整建制提高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路子和模式。
(三)总结推广示范县建设经验,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厅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的意见》。
九、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各相关主体的法律意识、自觉意识
(一)省厅将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汇编成册,刻成光盘,印发各市、县(市、区)、乡镇。
(二)强化培训。省、市、县、乡各级要逐级培训、层层培训。培训对象: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管领导、监管人员及村级监管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果菜行业协会、农产品批发市场(包括产地批发市场)负责人;果农、菜农等。培训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文件精神、事件应急能力及标准化生产知识、农药管理使用知识等。
(三)市、县各级层层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力争年内上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都要轮训一遍。各市、县(市、区)培训计划要逐级上报,建档保存。市级培训计划要于3月底前报省厅质监处。
(四)省厅拟于9月份举办一期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和检测技术培训班。提高市、县两级检测机构业务管理水平和检测技术水平。
十、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市、县(市、区)也都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随时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不同行政区域的事件,相关地区农业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不可相互推诿,更不能相互攻击。要主动与媒体沟通,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不实炒作。
十一、继续编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
《简报》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平台。各市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工作,为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工作交流、辅助领导决策、推动全局工作发挥作用。各市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仍纳入量化考核范围。
十二、认真完成农业部、省食安委以及厅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令必行,绝不延误。
十三、继续强化工作督导和量化考核
(一)充分发挥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适时组织督查组赴各市进行督导检查。
(二)修订量化考核办法。主要是更加突出考核重点,大幅提高农药“两项制度”落实、瓜菜果等标准化基地建设、国家检测项目建设、乡镇监管机构建设等项的考核分值,增加培训工作考核项、应急工作考核项、农资大案要案加分项、工作亮点加分项等。
(三)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市进行自我考核,11月中旬至12月初,省厅组织对各市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情况继续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