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剂的组成_方剂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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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的组成组方目的药物通过有机的配伍而成为方剂,这个过程叫“组方”。药物通过“组方”而成为方剂,是药物运用的一次质的飞跃。这种“质的飞跃”表现在,药物经过组方而成为方剂之后,可出现下面几个优点:
一、增强药效
例如大黄与芒硝,单用大黄口服,一般是6-8小时才见泻下;单用芒硝口服,一般是4-6小时才见泻下,但若两者有机地配伍(如大承气汤(伤寒论)),则于1小时左右可出现泻下,其原理:大黄荡涤大肠(增加肠蠕动),芒硝成寒软坚(增加肠容积),因此,两药相伍,“芒硝先化燥屎,大黄继通地道”,共奏“急下”之效。从上面的例子亦可以看出,两个(或以上)物配伍,其效之所以能够增强是有科学原理的,是“有机配伍”的结果,而不是简单的数学式的相加。
需要强调的是,几乎所有的“相须”配伍,都能增强药效,但作为临床用药,不是多多益善,而是恰到好处。例如治疗阳明腑实轻证之小承气汤《伤寒论》,作为君药大黄就不必配伍芒硝了。因此,作为“组方”的要诀之一则是选药要精当。
二、扩大药效或产生新药效
每一个中药,作为单体,其功效、主治是有一定范目的。但若与不同药物“相使配伍” 多能扩大药物的功效,甚至产生新的作用(或改变其原有的作用),从而扩大其治疗范围。例如桂枝,桂枝的功效是发汗解表,温经通阳。但若与白芍相伍(如桂枝汤),则产生调和营卫的新药效;若与茯苓相伍(如苓桂术甘汤),则奏温阳化饮的作用;若与泽泻相伍(如五苓散).则奏化气利水的作用,这些都是扩大药效的例子。需要强调的是,不是所有的“相使配伍”都能扩大药效。能否扩大药效,关键在于两药之间在性味功效(包括归经)方面是否有“某种共性”的存在。
三、监制药物之烈性或毒性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烈性或毒性”,是指某些药物具有一定毒性或副作用,与古时所言的广义的“毒药”,其概念有所不同。具有一定毒性或副作用的药物,用得不当就可能导致中毒。因此,医药学家便通过配伍(或炮制)以减轻或消除其对人体的不利因素。例如干姜与生附子配伍(如四逆汤),既可增强附子温里散寒之力,又可消除附子的毒性。又如十枣汤,十枣汤之用大枣而不用甘草,是取其既能缓和甘遂、大戟、芫花之毒性,使邪去而不伤正,又能补土制水,增强逐水之力。方剂学家们认为,通过“配伍”以监制药物之烈性或毒性,其最佳效果,应该是既能减缓或消除“毒药”对人体的毒害,又能增强“毒药”对疾病的疗效。
综观上述,可以看到,几味药物配伍成为方剂而用于治病,要比单味药治病更为理想,这就是组方的目的。“方之既成,能使药各全其性,亦能使药各失其性,操纵之法,有大权焉,此方之妙也。”(《医学源流论》)方剂学的任务就是指导医师们掌握这种技巧。
组方原则
一、组方原则的概念
方剂的组成,不是几味药物的随意堆砌,它是按照一定的原则而组成的,这个原则就叫组方原则,前人称方剂的组方原则为君、臣、佐、使,现仍沿用至今。
组方原则的雏形可溯源于《黄帝内经》,它把方剂的组方原则规范为君、臣、使。《素问·至真要大论》曾云:“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这是借用当时的国家政体制度,以说明(或日规范)方剂的组方原则。元代李东垣则把《黄帝内经》提出的组方原则——君、臣、使,补充为君、臣、佐、使,他说:“主病之谓君,兼见何病,则以佐使药分别之。此制方之要也。明代何柏斋曾云:“与君药相反而相助者,佐也。”进一步明确、扩大了“佐药”的含义。至于君、臣、佐、使药之间的关系,李东垣曾云:“君药分量最多,臣药次之„„不可令君过于臣,君臣有序,相与宣摄,则可以御邪除病矣。”(《脾胃论》)明代以后,组方原则的具体内容便被定为君、臣、佐、使。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经过1000多年才形成的组方原则及其内涵是经过历代医疗实践,经过历代医药学家的不断补充,才逐步完善的。春秋战国绵延至今,历代医家都认为这种组方原则是正确、可行的。当然,这个“组方原则”还不够具体和规范,尚需予以充实。
二、组方原则的内涵
组方原则的内涵是君、臣、佐、使。为了更好地理解君、臣、佐、使的定义及其具体运用,特先举一例(麻黄汤).供作对照说明。麻黄汤(《伤寒论》)由麻黄、桂技、杏仁、甘草组成。功能发汗解表,宣肺平喘。主治外感风寒证,症见恶寒发热,无汗而喘,苔薄白,脉浮紧等症.根据各个物的作用,其组 方原则如下:
君药——麻黄:发汗鼓风寒,兼宣肺平喘 臣药——桂枝:发汗散风寒,助麻黄解表 佐药——杏仁:宣降肺气,止咳平喘 使药——甘草:调和诸药
根据历代医家的论述,现对君药、臣药、佐药、使药作如下的分折.
(一)君药
含义:针对主要病因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物,成为君药。例如麻黄汤(《伤寒论》),方中麻黄是针对病因(风寒外感)而且力最强,能够起主要治疗作用,故为君药。说明:
1.针对主要病因或主证的药物,不一定就是君药。例如,麻黄汤《伤寒论))中的桂枝,它与麻黄都是针对病因(风寒外感)而设,但它的药力未居方中之首,故为臣药。其它诸如白虎汤中的知母、黄连解毒汤中的黄芩,这些药物虽然亦是针对病因而设,但由于药力略逊,未起主要治疗作用,因此,不能称为君药。2.君药不宜多,一般是1-2味。原因是每首方剂所主治的病证,其病因或主证一般是1-2个。需要明确的是君药的多寡与病因的多寡并无直接关系。例如小青龙汤(《伤寒论))两个病因,两个君药,而半夏泻心汤(《伤寒论》),两个病因却只有—个君药。3.君药用量较重。原因是用量加重后,其药力可加强,以保证其在方中可起主要治疗 作用,因此,李东垣曾云:“君药分量最重。”(《脾胃论》)但需指出的是,用量最重者不一定就是君药,因为有些药物为矿物贝壳类本身的常用量就是较重的。此外,尚需指出的是,所谓“用量较重”是指药物本身而言,而不是与其它药相比较。
(二)臣药
含义:臣药的含义有二,一是辅助君药以加强治疗病因或主证的药物。例如麻黄汤中的桂枝,其作用是加强麻黄发汗散寒的作用,故为臣药。二是针对次要病因或次要症状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例如葛根黄芩黄连汤(《伤寒论》),该方主治证的病因是表邪未解(主要病因),热已入里(次要病因),主症是身热,次要症状是下利。方中黄连是针对人里的热邪(次要病因)而起治疗作用,故为臣药。又如小青龙汤(《伤寒论》,该方主治证的病因是外有风寒(主要病因),内有痰饮(次要病因),方中干姜、细辛是针对痰饮而起治疗作用;故为臣药。说明:
1.辅助君药,并与君药相伍产生新的药效(或扩大君药药效)的药物,应为臣药。如桂枝汤(《伤寒论》)中的白芍(与桂枝共奏调和营卫之效)、小柴胡汤(《伤寒论》)中的黄芩(与柴胡共奏和解少阳之效)。又如当归补血汤(内外伤辩惑论).该方只有二味药,其中当归的作用是辅助君药黄芪,并与黄芪相伍,共奏补气生血之效,因此,当归不是佐药而是臣药。
2.臣药的数目一般为1-3味。原因是根据每首方剂所主治证的次要病因(或次要症 状)一般是一个,甚或没有。此外,作为“辅助”君药,目的是加强君药的药效,或与君药相伍产生新药效,或扩大君药的药效,1-3昧药也足够了。
(三)佐药
含义:佐药的含义有三种。一是佐助药。即协助君、臣药以加强治疗原因或主证,或加强臣药治疗次要病因或次要症状,或直接治疗次要症状的药物。例如麻黄汤,其杏仁的主要作用是直接治疗次要症状喘咳,故为佐药‘佐助药’二是佐制药。即消除或减缓君、臣药之毒性或烈性。例如十枣汤(《伤寒论》),方中大枣是作用是缓和芫花、甘遂、大戟之毒性,属佐药(佐制药)。三是反佐药。对于病势危重'出现拒药而须“从治”者,组方时选用与君药性味或功用相反而又能相成的药物,该药则称为反佐药。例如白通加猪胆汁汤(《伤寒论》),该方治证既有阳衰阴盛之四肢厥冷,脉微欲绝,又有虚阳外越之面赤烦躁,干呕心烦,病情危重(阴阳格拒).根据“甚者,从之”的治则,选用成寒苦降(性味功用与君药附子相反)的猪胆汁、童尿,一方面益阴和阳,防寒邪拒药,一方面从阴引阳,引外越之虚阳复归于阴中,使阳气得以内外交通,上行下济,因此,猪胆汁与附子相伍,以各自不同的作用,相反相成,共奏回阳救逆之效,故为反佐药。
说明: 1.佐助药的含义甚似臣药,两者都有“辅助君药以加强治疗作用”,都有“治疗次要症状的作用”,其区别在于佐药的药力小于臣药。
2.反佐药的性睐既然与君药相反,因此,在方剂的“组成“上往往有寒热药并用的情况,需要指出的是寒热药并用不一定就是“反佐”,例如左金丸《丹溪心法’)之黄连、吴茱萸;半复泻心汤(《伤寒论》)之黄连、干姜,大黄附子汤(《伤寒论》)之大黄、附子。是否属于反佐药,应以治则“甚者从之”为判断依据。
3.佐助药的数量一般是1-3味,其原因可参考“臣药”条目。佐制药的数量一般是1-2味,原因是佐制药的作用只是监制君、臣药的毒性或烈性而已,无需众多的药物。反佐药的数量一般是1-2味,原因是反佐药的“药性”不能胜过君药,否则,该方的功效将适得其反。
(四)使药
含义;使药的含义有二,一是引经药,即引方中诸*到达“病所”的物。例如天王心丹(《摄生秘剖》),方中桔梗的作用是载上行,力上入心经,故属引经药。二是调和药,即具有调和诸药作用的药物,例如麻黄汤,方中甘草的作用是调和诸药。
说明:
1.理论上每首方剂所主治的病证必定有相关的病位。药物只有预定目标到达病所,其治疗作用才是有治疗价值的。问题是精明的医药学家为了优化方剂的组成,他们在创制方剂时,往往不为“引经”而设引经药,而是由君、臣药或佐药兼任引经药的作用,使其方剂显得精简有序。例如大黄牡丹汤(《金匮要略》),方中君药大黄兼能引药入肠,故不另设引经药。其它诸如大黄附子汤、十枣汤、犀角地黄汤等等,几乎九成的名方都是如此。
2.“调和诸药”的含义及其目的是使每首方剂各药性恰如其分地发挥治疗作用。其次,下面一些情况亦属“调和诸药”的范畴。一是减少或舫止药物(特别是大苦大寒之药)对脾胃功能的损害,例如白虎汤(《伤寒论》)、龙胆泻肝汤((医方集解》)等等过用都有“败胃”之弊,故用甘草以防之。伤寒论方之所以常用生姜、大枣、甘草,其中之一是顾护胃气。二是缓和药物之偏性。例如麻黄汤,方中麻黄辛温而偏燥热,若不配伍使药甘草,有些人服用之后便会出现烦躁,失眠,甚至兴奋不已。
3.“调和药”的数量一般是1味,有的方剂 可以不设,可由佐药“调和”之。
三、君、臣、佐、使药之间的关系
1.君药、臣药、佐药、使药的判定,不是随意的,是根据它在方中的作用而决定的。2.每首方剂,君药是不可少的。原因是每一首方剂,其所治证肯定有其病因的。3.在比例上,一般是君药少,臣、佐药多。在某些情况下,臣、佐药可以少用或不用。这个“情况”主要是:
(1)君药药效强劲而又全面者。例如白虎汤((伤寒论)),其所治证的热邪(病因)虽然炽盛,但其君药石膏清热之力强劲,因此,该方的臣佐药各用一味(知母、粳米)便可以了。又如当归补血汤(
(2)病情简单或邪浅病轻者。例如增藏汤(《温病条辨》),该方主治津亏便秘证,主症只是大便秘结而已,病情简单,故用玄参为君,麦冬、生地为臣、佐药便可成方了。又如六一散(《伤寒直格》),该方主治暑湿证,在病因病机方面,既有暑热,又夹有湿邪(两个病因).但属邪浅病轻之证,因此,仅用二昧药(滑石、甘草)便成为六一散了(方中滑石为君)。
(3)有时为了“功效挟捷而力专”,往往是仅用二三味药,甚或一味药而组成方剂。诸如参附汤《正体类要》、四逆汤《伤寒论》、芪附汤《魏氏家藏方》、独参汤《丹溪心法》等等,都以“快捷而力专”作为疗效的标准之一。所谓功效快捷而力强,一般是指药物起效快,药力强劲而且很快到达病所,因此,组方选药以少而精为宜。药物过多而又不能有机配合的话,则反而药力分散,或则互相牵制,削弱药效的发挥。总之,每一首方剂,臣、佐药的多少,以及臣、佐药是否齐备,应由病情,治法的需要,以及所选药物的药效来决定。
4.每首方剂,引经药是不可少的。原因是每一首方剂,其所治证肯定有其相应的病使。但引经药可由臣、佐药兼任。
组成变化
一、组成变化的意义
方剂的组成厨然有一定的原则(即组方原则),但在临床运用时,由于个人的体质、年 龄和生活习惯的不同;由于病情轻重缓急的变化;由于地区或气候的不同,又需灵活化裁,加减运用,才能取得更好的疗效。这是方剂组成的灵活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师其法而不泥其方”。
方剂的随证加减,有其共同的守则:
1.应在主病(或主证)不变、君药不变的情况下,根据次要症状(包括患者体质、年 龄等)的改变,增减次要药物。
2.增减的药物不宜过多(~般是1-2味)。过多则庞杂,甚或喧宾夺主,以致原方面目全非。
3.增减的药量不宜过大。过大则会改变该方的君药,从而改变该方的功效与主治。练观历代名方,诸如桑菊饮、小青龙汤、银翘散、小柴胡汤、理中丸、真武汤、四物 汤、右归饮等等,其原方加减都是遵循这个守则的。
二、组成变化的形式 1.药昧加减变化
所谓药味加减变化是指一个方剂在主证、君药不变情况下,随着次要症状或兼挟证的改变,而加减其次要药物(即臣、佐药),以适应病情变化的需要,属随证加减的内容之一。例如,桂枝汤,该方主治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脉浮缓。若兼见咳喘,则加厚朴、杏仁,名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伤寒论》)。又如,大承气汤,该方主治痞满燥实之阳明热结重证,若燥证不甚.可去芒硝,名小承气扬,主治痞满实之阳明热结轻证。如此加减,刚与病情贴切而有较好的疗效。
若因药味加减而改变了原方的主证、君药时,则属另行组方而不在此例,例如苓桂术甘汤'方中君药茯苓,与臣药桂枝相伍温阳化饮,主治脾阳不足之痰饮。若去桂枝,加人参,君药变为人参,即四君子汤,主治证则为脾胃气虚,与苓桂术甘汤迥然不同,因此,不属于药味加减变化的范畴。2.药量加减变化
所谓药量加减变化是指一个方荆在主证、君药不变情况下,随着次要症状或兼挟证的改变,而加减该方某些药物(君药、臣药或佐药)的用量,以适应病情变化的需要,亦属随证加减的范畴。例如四逆汤,该方用量为附子一枚、于姜一两半、炙甘草二两,主治少阴四逆证。若兼见“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等阴盛格阳之危象者,可将附子加量为。大者一枚”,干姜加量至三两,此则为通脉四逆汤,主治少阴四逆重证。通脉四逆汤比之四逆汤,其君药、主证并没变化,只是病情较重,故加重姜附用量。临床上根据病人的年龄、体质以及地区、气候之不同,加减原方药物之用量,亦属药量加减变化范畴。若因药量加减而改变了原方的君药时,则属另行组方而不在此例。3.剂型更换变化
所谓剂型更换变化是指同一方剂,由于病情需要或其他原因(如煎煮不便、外地出差等)而选用其不同剂型,以达到相应的治疗目的者。方剂的剂型有多种,诸如汤、丸、散、膏、丹、针剂等等。由于制作工艺的不同,可使不同的剂型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丸剂,丸剂的特点之一是吸收缓慢,药效持久,适于病势缓慢,消散也需一个过程的证候。汤剂的特点则是吸收快,适于较急的病证。因此,张仲景对于中焦虚寒之腹痛绵缩,喜温喜按者,选用理中丸《伤害论》,而对中焦虚寒所致的胸痹,病证较急(此证已出现“胁下逆抢心”)者,则用人参汤《金匮要略》。此人参即理中丸之汤剂。张仲景在理中丸方后有“然不及汤”四字,其意亦即如此。
“组方原则”体现了方剂组成(特别是选药、配伍)的原则性;“组成变化”则体现了中医运用方剂的灵活性。临证时,既要严格地遵循“组方原则”以选药、配伍,又要结合病者的病情、体质、气候、生活习惯等,予以灵活化裁,才能取得理想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