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全区节能工作要点(用)_节能工作要点通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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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要点

川经信发〔2012〕46号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一年。为扎实做好全区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特制定《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淄川区节约能源 “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655”节能行动计划,努力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工作格局,确保均衡持续地实现全年节能目标。

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主要目标:全区万元GDP能耗比2011年降低3.7%以上,新增能耗总量控制在40万吨标准煤以内,年内实现节能量45万吨标准煤;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1年降低5.32%以上,万元GDP取水量比2011年降低2.0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11年降低2.09%以上;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数量、绿色照明产品推广任务。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完善政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1、完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根据《淄川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淄川区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要求,研究探索推进节能考核从事后算总帐向事前预测、事中监控转变,节能措施从以工业为主、单项改造向全社会节能、系统节能转变,用能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出台全区“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分行业推进节能减排,不断健全完善节能长效机制。

2、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节能指标与节能潜力相对应,同比例降低、不搞区别对待、承担共同节能责任的原则,将全区节能目标合理分解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行业,落实各部门的监管督导责任。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重点监控企业签订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节能目标责任内容,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双控制”责任目标管理机制。

3、强化目标考核奖惩。对各镇(街道办、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和重点监控企业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实行严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较好的镇(街道、开发区)、企业、区直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加强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定期公布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4、落实政策激励措施。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及省、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争取力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奖励和激励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对节能的支持力度。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重大节能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二、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5、实施项目节能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区域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作为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作为备案项目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加强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评价,全面掌握投资项目能耗水平。

6、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研究制定全区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强度指标与总量指标相结合的节能指标体系,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镇(街道、开发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按照科学监测、超前把握、提前干预的原则,建立完善能耗强度与能耗总量相结合的科学化、常态化节能预警调控制度,跟踪监测各镇(街道办、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镇(街道办、开发区)及时预警调控。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7、提升地方节能标准。实施地方节能标准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和实施《2011-2015年重点产品能耗定额》,以先进的节能标准引领产业升级改造,形成推动产业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构建节约型产业体系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托工业优势,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抓住国际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国家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利时机,积极发展具有广阔市场前景、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工程,加快培植壮大新材料、精细化工、新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汽车及机电装备、电子信息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9、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节能评估手续。

10、开展“节能改造年”活动。严格落实《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组织实施新一轮技改计划,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围绕工业锅炉(炉窑)改造、换热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输配电系统应用等5类项目,组织万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形成年节能量16万吨标准煤能力。引导镇(街道办、开发区)编制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把节能改造项目、投入量分解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单位和每个项目。抓好通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改造,引导企业积极淘汰电动机、锅炉等8类10种落后机电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工业炉窑、摩擦压力机和绿色照明产品替代升级三个专项改造工程,加强调度和工作指导,确保年内完成改造任务,实现节能量50万吨标准煤。

11、分行业推进节能减排。制定并组织实施建材冶金、纺织服装、医药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方案,充分运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出台中心城区南部区域淄川片区产业优化升级产品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心城区南部区域淄川片区产业升级改造,大力实施“退二进三”战略,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转型升级目标,2012年取得实质性进展,从根本上降低能耗。

12、大力淘汰落后产能。落实 “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要求,实施综合性配套政策措施,继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调整过剩产能,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按照国家要求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部淘汰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32台,淘汰改造双盘摩擦压力机,2011-2012年升级改造315T及以上摩擦压力机。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13、有序推进产业转移。以建陶产业过剩产能转出为突破口,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产业梯次转移的方式,推动产业转移向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不断延伸。依托外部资源优势,加快建陶、水泥、耐火材料、冶金等资源依赖型产业向外转移;推进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将生产环节对外转移,加强宁夏石嘴山等飞地工业园建设,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14、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天然气置换工作,抓住泰青威天然气管线贯穿淄川、增加天然气供应量的机遇,突出抓好能源结构调整,组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努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四、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15、抓好节能重点项目建设。策划和储备节能节水和循环经济等方面项目10项,从中优选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示范效果明显的大项目、好项目,申报国家、省节能项目、淄博市“节能30项”项目,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加强对项目的调度和落实,推动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力争实现节能量12万吨标准煤以上。

16、实施节能科技增效工程。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技术政策大纲。继续发布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荐导向目录,建立节能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先进煤气化、高压变频调速、干熄焦、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技术,加快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进程。

17、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组织召开合同能源管理合作交流会,培育和建设3个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引导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五、积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

18、实施“325”节能环保产业倍增工程。抓住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机遇,组织实施“325”节能环保产业倍增工程,积极推进双杨生物医药、罗村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开发区汽车制造及零部件3大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壮大,扶持2个节能环保示范企业,建设5个节能环保示范项目,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19、推广太阳能集热系统。组织实施万家农户太阳能工程,从2012年开始每年建设100个农村应用太阳能示范户,加快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普及应用,实现“十二五”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35%的目标。支持学校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严格工程审核验收标准,加强对供应商监管,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20、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在推进淄博新易盛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拓展业务基础上,培育区级节能服务机构,为全社会节能提专业技术支持和信息咨询等服务。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加快发展节能服务机构,鼓励我区通过国家和省备案的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项目服务、节能信息咨询、节能技术推广。

六、强化管理协调,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21、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15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制定《关于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意见》,落实目标责任,依托能源审计机构,有重点地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力争年内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审计任务。组织钢铁、冶金、建陶、水泥、化工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重点在建材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项目示范。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扩大能源管理师试点。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制度。对15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22、切实抓好建筑交通节能。进一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节能工作。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为重点,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断深化“车、船、路、港”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广公路甩挂运输,全面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

23、推进公共机构、农村和商贸领域节能。进一步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开展机关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及设备。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引导消费行为。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七、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4、推广重点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围绕冶金、电力、石油加工、化工、建材、纺织、装备制造、新能源、新医药等九个重点行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技术、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和示范模式建设,建立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培育2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9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我区工业经济向低投入、低排放、低消耗和高效益转型。

25、培育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园区产业布局,鼓励基础设施和信息集成共享,实现企业间废物及副产品交换利用、能量、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梯级利用,着力培育双杨、罗村、开发区、寨里镇4个特色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赤泥、粉煤灰、铁尾矿、废塑料4个静脉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26、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评选2户左右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和2个左右优秀清洁生产方案,进行表彰奖励,发挥带动作用。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到售后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27、加强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清洁生产专家为基础,企业和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为骨干,政府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的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清洁生产信息,加强清洁生产技术交流,推动清洁生产深入开展。

28、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每年两个批次的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加强认定企业管理,对认定期内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年检。积极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网上直报试点工作,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系统加强统计分析和监督预测。结合我区实际,优先寻求在赤泥、污泥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的成熟适用技术,谋求合作,培植项目,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29、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在废旧塑料、废钢铁、废纸、废玻璃等领域培育1-2家再生资源利用示范企业,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在工程机械领域培育1-2家再制造示范企业,推动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八、强化节能宣传和培训,夯实节能基础工作

30、加强工作调研和创新。积极探索建立节能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节能量交易机制,以市场交易的方法将资源配置在有需求的企业当中,以最低的社会成本达到节能的目的。研究低碳经济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出台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实施方案。

31、强化节能宣传教育。把节能知识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继续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学校、医院、社区、机关五大节能低碳行动,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省、市和区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积极为节能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2、组织实施节能人才工程。加强基层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区、镇两级节能管理机制,对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节能专职人员,实现节能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政府节能监管、企业能源管理、节能中介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节能专家库。以重点用能单位为主体,组织培训机构对基层节能管理人员进行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专题培训,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为政府节能管理、能效评价等提供智力支持。

33、做好节能信息工作。发挥《节能工作简报》、淄川经信网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推出节能典型,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向上级单位和媒体推荐优秀稿件,宣传我区节能工作动态、成果和典型经验。

九、加强节能监察监测,提升节能服务水平

34、实施节能管理数字化工程。推进全区节能信息系统建设,突出企业、行业和政府三个层次,加快建设能耗数据采集分析、节能信息发布和协同自动化办公“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平台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基础数据库,增强区、镇(街道、开发区)和执法机构办公自动化水平。推动重点企业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能源数据融合技术、动态平衡分析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利用物联网、传感器等技术、产品,对能源数据进行实时采集、集中处理、动态显示和智能分析,加快推进节能和信息化融合进程。

35、开展合理用能监测。制定落实年度节能监测计划,组织监测机构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主要耗能设备进行监测,为节能技改提供依据。

36、持续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制度执行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节能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视情况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在全市率先实现节能执法工作的新突破。

37、突出节能执法专项监察。继续开展电力、煤炭两大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加大对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领域节约用电情况、宾馆酒店行业执行取消一次性日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全社会依法、合理、科学用能。

38、加大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用能设备淘汰销毁力度。分期、分批集中销毁罚没的淘汰用能设备,严格监督罚没淘汰用能设备的销毁过程,防止淘汰用能设备更换后流向异地继续使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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