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水217号:仙游县水务局关于蜚山沟郡隆大酒店段改为明沟的函_给水利局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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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水[2011]217号
仙游县水务局关于
蜚山沟郡隆大酒店段明沟改为暗渠的函
县规划办:
蜚山沟排洪渠位于我县鲤城东北部区内,其中北一环路下游侧区
2至双灵溪汇合口段渠长1070米,其上游集雨面积6.86km,北一环上
2游侧集雨面积5.5 km,20年(10年、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
33376m/s(67m/s、59m/s)。其洪水位设计是按照木兰溪多年平均最大洪水与多年一遇内涝设计洪水位相藕合而成。双灵溪位于蜚山沟下游,为蜚山沟与九龙岩沟汇集而成,木兰溪在双灵溪出水口处多年平均最大洪水位为43.8米,双灵溪长530米,设计河道宽度为20米。根据福建省城市排涝设计暂行规定,县级城市采用3-5年一遇设计标准,现采用5年一遇排涝标准,根据水力、水文等要素计算,蜚山沟河道宽度可设计成6.0m。考虑郡隆大酒店区位所在需要,现将该段明沟改为暗渠,渠宽保持6 m不变,并建议每隔100 m设置检查井。
仙游县水务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 蜚山沟明沟改变暗渠函抄送: 大蜚山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仙游县水务局办公室2011年10月11日印发
《仙水217号:仙游县水务局关于蜚山沟郡隆大酒店段改为明沟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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