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民工档案的建立健全(材料)_农民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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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档案管理》课程论文
题目 浅析农民工档案的建立健全与管理
姓名:marry 学号: 专业: 任课教师: 课程号:
2010年 6月15日
浅析农民工档案的建立健全与管理
【摘要】 我国目前有2亿多农民工,他们为城市化进程与发展做出不可磨灭贡献。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工民生问题日渐为社会所关注。因此建立健全农民工档案,加强农民工档案管理也是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和各相关部门应与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农民工档案 建设 意义 管理模式
【分类号】 G275.9 引言
2008年,胡小燕当选为全国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2010年两会,“千方百计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成为众代表关心热议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2亿多农民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成为国家与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和谐社会社会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对弱势群体关注提升,另一方面也体现随着农民工人数不断增加,如何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问题与矛盾日益突出。党的十六大以来,针对农民工工资、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笔者认为,社会在关注解决农民工的若干民生问题中,不应忽视农民工档案建设,尤其应将农民工档案问题结合在解决农民工其他民生问题中,建立健全农民工档案,利用农民工档案,以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强农民工管理,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
建立健全农民工档案的必要性
农民工不应是城市的“边缘人”,建立健全农民工档案有深刻必要性与重要社会意义。
第一、从档案的自身特点看
档案就其自身特点有原始记录性和备以查考性。如果说在网络时代,原始性的概念已经有了新的理解,但是档案的真实性定义确实依旧如故。 由于农民工自身工作性质的流动性,使得农民工档案不同于普通户口只是一种静态的身份证明,而是随着农民工自身流动的动态证明。
第二、从农民工角度看
首先,建立健全农民工档案,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农民工劳动环境恶劣,雇主克扣农民工工资,拒交工伤失业保险等事件屡见不鲜,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工档案,使之成为农民工与当地政府之间沟通的纽带,方便农民工获取政府法律援助,也便于原籍地政府在组织劳务输出时, 搞好农民工外出前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 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 或提供这类知识的咨询, 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同时,档案部门配合基层组织单位走访调查为农民工建立档案的过程也是向农民工普及法律基本知识的过程,这不仅有利于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升,更重要的是教会农民工在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坚决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尤其是可以利用档案的凭证作用保护自身权利和利益: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主动地有意识的保留证据和凭条,积极地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收入要尽量索要凭条并妥善保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建档工作及登记和统计工作,主动要求有关部门为自己建立档案,督促有关单位建立档案。
其次,建立健全农民工档案,有利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间相互了解,促进劳动力转移流程的通畅。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农民工的外出务工基本都是通过亲友介绍。缺乏一种社会性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机制。 农民工来自农村,受教育程度有限,生存环境也较为闭塞,对于即将外出务工的城市缺乏了解,往往仅凭同乡和前辈的经验寻找工作。由于缺乏合理组织,盲目性大,常会因为寻找不到就业岗位而给自身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在招收农民工时,基本对劳动力一无所知,这样也会对劳动力的合理利用带来不利因素,同时对这些民工产生防御心理。这样就造成了打工难,招工也难的“两难”状况。一旦建立健全农民工档案,劳动部与人才交流中心便可根据档案内记载农民工个人特长、健康状况为其安排就业,招工单位也可凭借档案选择劳工。
再次,建立健全农民工档案,有利于促进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职业技能,提升职业道德。我国一直提倡科技立国人才强国,提高劳动力素质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农民工劳动力素质不高一直是制约我国人才整体素质提升的瓶颈。虽然现阶段很多劳动力输出地组织劳工进行集体技能培训,但农民工受其自身意识限制和经济所迫很少参加,使这些培训流于形式。而如果建立农民工档案并着重强调记录农民工个人技能,以利于其就业,便会督促广大农民工重视争取机会,提升自身技能和道德素质,从而有利于我国人才整体素质的提升。
第三、从农民工输入地角度看
国家计生委2010年3月26日提供的最新人口资料显示:2008年全国流动人口为2.01亿,去年已达到2.11亿,其中“80”后成为流动人口主体,占到总量的60%以上。流动人口年龄结构和利益诉求发生较大变化,给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带来新挑战。 农民工占流动人口的绝大比重,加强农民工的档案建设,无疑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维持社会秩序有着重要意义。尤其是“80”后农民工,其身份认证问题、计划生育问题、子女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亟需当地政府的监督与管理。对于农民工接收地来说,流动人口由于其特点,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农民工的素质参差不齐,社会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对于劳务输出地来说,管理外出务工人员也成为政府部门头疼的问题。建立农民工档案,将有利于更好地加强输出地,输入地以及农民工三者之间的联系,减少盲目性和社会犯罪。
第四、从农民工输出地角度看
建立农民工档案, 有利于促进输出地对外交流和经济的发展。一是农民工外出多年, 大多都学有一技之长, 其中不少已取得相当大的成就, 如何促使这些农民工回乡投资, 或把所学技术回报家乡经济建设, 这是当地政府急需解决的一道难题;二是外出农民工, 分布地域广, 从事各类职业, 接触各行各业人员, 即使他们本人在经济上成就不大, 但他们掌握的各类信息都非常多, 如何与他们加强联系, 让其大力宣传家乡地理位置和投资环境, 招揽和介绍客商来家乡投资办厂, 这也是当地政府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建立农民工档案, 可以帮助当地政府按图索骥, 加强与外出农民工的联系。
农民工档案建设现状
第一、农民工档案工作的初步成绩
自2004年10月25日哈尔滨市道里区首建农民工档案馆,为1.4万农村劳动力建立了个人档案,利用档案信息有效地引导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解决了当地因农民工的盲目流动造成的人力资源浪费问题;紧接着天津市为320万农民工建立健康档案和各类信用档案;重庆市渝中区率先为该区农民工建立了电子档案;2007年,天津市又提出对建筑农民工管理实行实名制,劳务企业要建立农民工用工管理档案和工资档案。 我国若干地区和部门为农民工建立了档案并取得了一定社会、经济效益,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真正落实到实处,取得了社会一定好评。正是由于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档案是确凿的原始材料和历史记录,它可以成为查考、研究、争辩和处理问题的依凭,认定法律权利、义务 4
和责任的证据,为农民工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信息,是农民工工作经历、生活状况等的真实反映,在农民工择业就业和维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农民工档案建设存在的问题
(1)缺乏国家的投入和相关的立法。国家对农民工问题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农民工档案工作问题的关心,要为农民工建档就必然要求有国家和政府的投入做后盾,诸如资金、技术、人才等。目前社会上还没有一部关于农民工档案工作方面的相关立法,农民工档案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据可循的状态,比如,档案由谁建立?怎样保护档案中包含的个人隐私信息?根据农民工的活动,谁具有权限进行档案信息的更新?出现不正当利用档案情况、涂改档案信息该怎样的惩处?等等一些的现实问题,必须在法律的协调、规范下,才能保证农民工档案发挥真正的作用。这些是现有的档案法没有涉及到的方面。
(2)缺乏政府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如上所述,尽管有天津、哈尔滨等地方政府部门将农民工档案工作作为服务农民工、改善农民工生活状况的一项有利措施,并取得了较好的效应。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仅是少数政府部门的作为,有些地区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亦未能给予农民工档案工作足够的支持,对农民工的建档内容,管理方法、管理标准、管理模式等未进行明确的规定和有效的指导。
(3)缺乏档案业务部门和基层操作部门的参与。现阶段农民工档案工作大部分是与农民工密切联系的单位或部门基于自身管理工作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工作,涉及农民工档案的工作部门很多但是参与的部门却很少,档案业务部门和某些基层操作部门因与农民工的关系比较疏远而未能参与到农民工档案工作之中来,这样给农民工档案工作会造成不便。
(4)农民工档案工作缺乏统一的标准,数据共享困难。由于我国立法机关、政府行政机关、档案相关部门等对农民工档案工作重视不够,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农民工档案工作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和法律规章,对于农民工档案建档的内容、建档标准、数据格式、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管理方式等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尤其没有重视该档案的数字化阅读格式标准。由于农民工工作流动性,农民工档案发展的趋势必然是信息上网。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实现信息的及时更新、方便查阅。随时记录、反映农民务工者的社会活动。农民工档案的数据标准、阅读格式统一,才能够实现信息的全国范围调用、共享和更新。所以该格式标准必须具备有:能与当时主流阅读器兼容、一次性改写技术、数字水印等安全防伪技术等。(5)对农民工档案工作学术研究不足。例如截止到2009 年7 月初,在中国知网,检索“农民工档案”关键词,一共只有12 篇文章,其中还包括了一些简单 5的新闻摘要。同时在“维普资讯”数据库中搜索同样的关键词,也只有9 篇相关文献。这些都说明农民工档案研究在我国档案界尚属较新课题,研究空间较大,且农民工问题属中国特色发展中现象,尚无国外经验可循,更要求我国档案界自主研究相关问题,以期利于农民工问题解决。
农民工档案建档内容
第一、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的归档。
个人基本信息表,是归档的最基本材料,它必须真实、准确,能清楚地体现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在信息表中应含有以下内容:农民工的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个人简历;原从事工作情况;现从事的工作情况;特长介绍;家庭情况;身体状况。通过信息表可以对城市农民工个人有了大致的了解,用人单位可以充分选择合适的人选。同时减少劳动力频繁的流动性,提高劳动效率、更好的实现社会价值。
第二、工资表的归档。
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越发严重,已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和和谐。富士康劳工轻生问题又一次向社会敲响警钟,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刻不容缓。自从江苏省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东等14个省市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甚至有省份调整幅度超过了20%。农民工正是社会低收入群体,他们的收入情况为社会所关注。将农民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卡片、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审批表、工资异动审批表、一同归档保管,实现“档”随人“走”,也有利于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监管。
第三、学习、培训材料的归档。
各级政府建立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规范一些培训制度,把针对农民工培训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并且将农民工的培训资料(花名册、信息表、考试成绩、考核结果)收集整理归档,作为农民工从业资历的有力证明。农民工通过参加一些职业技能的培训,就能更好地驾驭自己,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社会服务。
第四、合同书的归档。
劳动合同,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农民工经常会遇到被老板克扣工资、拖欠工资、拿不到工资的情况,还有工伤医疗保险福利的问题,往往都是因为忽略了劳动合同 6的签订,关键时刻拿不出劳动合同这把“尚方宝剑”,导致亚吧吃黄连的结果。有了合同书,关键时刻说理,农民工能有理有据。合同书是打赢官司的佐证,也可以说是农民工的“护身符”。所以说将劳动合同归档保存是不容忽略的事情,要及时将“劳动合同”归档保存。
第五、农民工其它材料的归档。
及时将农民工的城市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婚否登记证明、福利情况表、体格检查表等归档保存。
农民工档案管理模式初探
模式一:民工输出地有关部门集中统一收集管理。
当前,由于政府的积极介入,民工外出也逐渐由自发行为向有组织行为转变,这些转变为政府集中为民工建档打下了基础。例如,黑龙江省已经在这方面探出了新路子,已经为830万民工建立了档案。他们的办法是在村里设联络员,了解本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乡镇一级设服务站、搜集各村情况,县里建档案资源库和计算机平台,向省里汇总并实行联网。档案一式三份,农民工自己带一份,村里、乡里各存一份。基本上实现“了进城有人接、务工有人管、求助有人帮、异乡也温暖”的跟踪服务。这一做法,不仅方便了民工和用人单位,也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的管理工作。
模式二:务工所在地单位管理部门或劳务中心管理。
民工由于其流动性、不稳定性极大,一般用人单位都不愿将其档案资料收入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自行管理。因此政府可专设当地管理民工档案的专门机构进行,承担这项工作的机构一般考虑由单位管理部门或劳务中心统一管理。劳务中心每个地方都有,而且本来就是民工集合地。民工到当地打工之前,必须在当地劳务中心建档。由劳务中心统一管理民工档案,既便于规范管理,又利于各项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如济南市建管局,在2003年底已为6万民工建立了用工档案,只要鼠标轻点,各种信息全部显现。他们把收集到的民工档案全部录入数据库,收到任何举报都可以找到责任单位,为民工解除了后顾之忧。
模式三:输出地与务工所在地有关部门互动管理。
仅依靠输出地或者务工所在地的有关部门的努力可能都不会使民工档案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如果二者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则可以减少很多琐事。所以对有条件的单位和县、乡级政府部门来说,可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一个专门的民工档 7
案管理系统,并不断的进行系统维护与更新。双方需要相互交流信息,不断加强联系,实现良性互动。当民工离岗时存档单位可以把有关档案信息移交给输出地政府的有关部门,减少重复劳动并且使民工档案具有连续性,不能“人在档在,人走档丢”,人员流动后就没有了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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