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沧浪区双塔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_苏州市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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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沧浪区双塔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发[2005]1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2]117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试行)〉的通知》(苏人发[2006]4号),沧浪区双塔中心幼儿园将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犯罪记录。
(二)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须具有苏州市城区户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6日(8:30至11: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沧浪区人力资源市场(学士街63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08年苏州市沧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并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核对。
3、现场验证。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交沧浪区人事局 “验证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由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
四、考试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合格人员进入教师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3、拟录取人员在确定录用前将在双塔街道办事处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不予录取。
五、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沧浪区人事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25810。
七、本简章由沧浪区人事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13148
苏州市沧浪区人事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