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电器型式试验确认书办理指南_电气试验作业指导书
出口电器型式试验确认书办理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电气试验作业指导书”。
出口电器型式试验确认书办理指南
一、受理范围
实施出口电器“型式试验”模式管理的出口产品(小家电、灯具、插头插座等)。
二、受理、初审地点及时间
1. 受理、初审地点:各辖区检验监管部门。2.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出口企业)凭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向辖区检验监管部门申请型式试验确认书。
1.申请人领取《电器产品型式试验确认书申请表》
①《电器产品型式试验确认书申请表》统一格式可登入http://www.daodoc.com下载。
②将《电器产品型式试验确认书申请表》中相关内容填写完
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 提供申请资料
① 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以及与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样品相同单元的产品资料——结构图、关键元器件清单;
② 《出口电器产品型式试验确认书附页单元产品涵盖表》;
③ 其他资料——特殊情况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电器产品型式试验确认书申请表》及申请资料直接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辖区检验监管部门。
四、受理程序
1. 受理辖区检验监管部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
一致性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要求申请人增补完善。2. 受理辖区检验监管部门需填写《代表性产品确定原则说明表》,并在《电器产品型式试验单元申报资料审核意见》上加注初审结论后交珠海局机电处审核。
3.机电处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要求的予以拟证《电器产品型式试验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要求辖区监管部门增补完善。
4.《确认书》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机电处核查后签发,正本交申请人,一副本交受理辖区检验监管部门,另一副本机电处存档(电子或书面文本)。
五、续期换证
1.《确认书》有效期为一年。2.《确认书》和《涵盖表》的变更
申请人因故需变更《确认书》和《涵盖表》内容的,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陈述更改理由并附证明材料,对《确认书》和《涵盖表》涵盖的产品的生产工艺有否改变,产品结构有否改变,产品的关键元器件有否改变,出口国家或地区有否改变以及其它可能影响产品安全的改变等作出说明,交辖区检验监管部门进行初审:
①对未发生变更的,辖区检验监管部门可加注初审意见后报局机电处换发新的《确认书》和《涵盖表》。
②对发生变更的,辖区检验监管部门应结合具体情况对变更的产品做出重新进行型式试验、部分项目进行型式试验或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处理建设后上报机电处核准后换发或新发《确认书》和《涵盖表》。3.申请人需增减《涵盖表》涵盖型号的,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陈述增减涵盖型号的理由并提交差异性说明、涵盖符合性自我声明等证明材料,由辖区检验监管部门对增加的产品型号是否属于《确认书》和《涵盖表》所覆熏的单元做出判断:属于涵盖范围内的,则提交变更涵盖表的意见,交机电处增加或换发《涵盖表》;对于无法涵盖在已有单元的新增型号,需新增单元的,按新发确认书的流程进行处理。
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所需资料
委托方提供:校准仪器所需写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录入需要校准的仪器名称、型号、数量(附带有电源线的仪器,可拨开的,线退回,不需提供); 在需校准的仪器上填写好企业名称标签; 打印仪器校准、检验表格; 打印回执交企业、个人;
告知企业、个人等检验完成后通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