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_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学校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学校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对外宣传力度,更好地推介教育教学取得的各项成就,全面提升我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撰写新闻作品和宣传报道的积极性,经中心校研究,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及作品要求
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新闻述评和新闻图片等新闻作品,宣传报道学校教育新动态、新经验、新成就。奖励形式为物质奖励和量化成绩加分,重奖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发表的精品力作。
二、奖励标准及奖励办法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的作品每篇奖1000元,其他国家级新闻媒体(含新闻类网站)每篇300元。
2、在《大众日报》、《现代教育导报》、《山东教育》、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山东教育电视台等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的作品每篇奖500元,其他省家级新闻媒体(含新闻类网站)每篇100元。
3、在《日照日报》、日照人民广播电台、日照电视台、日照教育信息网等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的作品每篇奖30元,其他市级新闻媒体(含新闻类网站)每篇10元。
4、在《莒州宣传》、《莒州通讯》、莒县教育信息网等县级新闻媒体发表的作品每篇奖10元。
5、同一篇新闻稿件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的,只奖励最高的一次。量化加分办法另见《教师评价细则》。
6、综合性报道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按相应级别加倍奖励。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学校新闻宣传报道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08年12月
《学校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