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_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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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温政发〔2007〕4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现就发展我县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职业教育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真正把文成县的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极端重要性,把职业教育与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和建设“生态文成、魅力文成、和谐文成”的发展战略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加快文成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我县发展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与服务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文成实际,完善多元办学机制,推进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努力形成与文成经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专业特色。
(三)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力争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达到1:1,至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为社会输送3000名毕业生。把“文成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人的中等职业教育品牌学校。建成市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到2012年,全县城乡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
二、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能力
(四)科学规划,确立中远期发展目标。把文成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列入县城教育总体规划,把它建设成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教育品牌学校。积极争取省、市重点职校建设专项资金,及早启动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把文成县职业技术学校从现在的成职教中心迁出。现为文成县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二级重点职业学校奠定基础。
(五)加强重点专业建设。以专业建设为切入点和核心抓手,鼓励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引导职业学校合理调整专业结构,积极扩大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类等紧缺人才相关专业的规模。根据我县产业结构布局的实际,以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紧缺人才相关专业为重点。逐步形成区域专业特色,实现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提升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建成市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
(六)加强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学生数和专业特点需要实行总额定编,按编拨付人员经费。一是制定和落实专业课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技术人员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二是职业学校招录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入教师队伍。三是继续抓好“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实施“名师工程”,改善职业学校师资结构,不断壮大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四是完善中职教师专业课教师培训制度,实行专业课教师到相关企业顶岗锻炼的制度。力争到2012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专业课教师的“双师型”比例达80%以上。
(七)加强扶困助学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职业教育资助政策。采用政府资助、学校减免、半工半读、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对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减免学费。设立中职学生优秀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特别要向艰苦专业的优秀学生倾斜。逐步扩大文成县籍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学费资助面和提高每个学生的受助额度,让更多的中职学生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八)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对在各个职业领域具有绝技绝招、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加大对优秀技能型人才的宣传力度,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在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机制
(九)落实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政策,确保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到位。要保证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加,提高教育经费支出中职业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一是要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经常性事业生均拨款标准,保证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并逐年提高。二是落实中职学校“每年学费收入的20%用于本校专业设备建设”的政策。三是要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职业教育的“六项行动计划”的县级配套资金。
(十)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用于重点专业建设、师资培训、校企合作办学奖励、地方课程开发等。
(十一)认真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必须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的教育和培训。对未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统筹,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经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集,政府统筹用于职业培训。
(十二)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民间力量筹资兴办职业教育,走有文成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的公办、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出资办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各项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十四)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创新。根据市场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合理设置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制和办学模式。一是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促进职业学校的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二是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努力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三是建立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学校要与企业共同组织好学生的技能实训,加强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依法为顶岗实习的学生获取合理报酬。四是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培训项目的学习者,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逐步推行以学分制为主的弹性学习制度,逐步建立有别于普通教育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
(十五)建立和完善教学评价机制。建立教师评价机制,完善学生评价方案。一是教师评价中,把师德与教学结合;把教师的教学过程评价与课堂目标完成评价结合;把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和技能提高评价结合;把教师参加各种竞赛的成绩作为对教师水平评价的重要因素。二是学生评价中,把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习惯作为学业评价内容;把平时参加学习的过程与考试考核结合,把知识考试与能力考核结合,把学生参加职业资格鉴定和技能竞赛成绩与学业评价结合,把学生实习和参加活动所取得的成绩与学业评价结合。
(十六)推动职业学校体制改革创新,寻求校企合作和校校合作,走“订单式” 联合办学之路。实施广泛的联合办学,积极探索“前校后厂”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是按照县内外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实行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办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与企业合作把专业办到工厂和车间,学生毕业后到合作企业工作。二是利用发达地区的优势职教资源实行联合办学。根据我县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利用县外优势职业教育资源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宗旨,实行校校合作办学。通过校校合作,弥补我县职业教育资源的不足。三是主动为企业实施职工岗位培训和新职工岗前培训,并按照企业使用农民工的需求开展“订单式”培养。
(十七)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企业要把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订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鼓励和支持在职职工参加培训、提高技能。企业的高技能人才要立足于自主培养和校企合作方式培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为企业职工培训提供服务。
(十八)做好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每年按市政府的培训计划培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培训专业以现代服务业、农业为主。培训期满,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培训基地(学校)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帮助合格学生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十九)深化招生和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要打破区域界限、年龄界限、时段界限,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相当初中毕业水平的学生,允许中职学校一年多次招生。建立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一般为三年,但根据专业的特殊性和企业用人波动性的需求,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缩短或延长一年。学生在规定学年之内,学完基本课程,或取得合格学分,可以提前毕业。部分专业根据企业的需求,学生可以实行半工半读。
五、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十)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统筹能力。县政府成立“文成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农业等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职业教育的有关问题。
(二十一)建立部门分工负责,政府统筹兼顾制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发改局负责编制我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落实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教育局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辖区内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和职业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科技局要指导并通过职业学校把先进的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做好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工作。财政局要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政策,及时筹措和划拨各项职教经费。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要落实人员编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局要根据县职教发展规划,做好土地规划和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确保职业教育的建设需求。农业局要充分依靠职业学校的资源积极开展“阳光培训”和现代农业技术培训。
(二十二)加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坚持督导与督学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向社会公布;我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及“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要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十三)坚持依法治校,保障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职业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及其成功经验;宣传有关部门、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事迹,引导全社会更加积极地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明确落实乡镇政府、各部门、行业、企业的法律责任,使其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