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开胸验肺”事件_开胸验肺事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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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开胸验肺”事件

祖华教育李祖华

【事件及问题】:河南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5年前进城到一家耐磨材料公司打工,在充满粉尘的环境中做了3年多杂工和破碎等工种后,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先后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确诊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获得了正式鉴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请你分析发生“开胸验肺”事件的原因?

【李祖华解答】:“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农民工因患职业病而维权时的举步维艰,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一些企业无良,唯利是图。没有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没有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推诿责任而不是承担义务。对于得了职业病的员工,非但不为其治疗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而私扣工人的健康档案,瞒天过海。

二是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和一时的政绩,对企业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监管,漠视甚至纵容企业的违法行为,以损害农民工利益为代价,换取本地经济的发展。

三是某些官员缺乏执政为民的理念,对民生、民权冷漠。少数职能部门和官员,或因为懒政,或怕担责,或担心暴露自身问题,或沦为业主的利益同盟,不热心、不积极,甚至人为地给农民工维权设置阻力。

四是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尽合理,亟待修改健全。按照我国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但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让一个污染企业出于良心,自证其罪,为打工者提供有关材料,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而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不良企业,法律竟然没有任何惩罚,从而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正是由于这堵制度的“高墙”,无数维权者被挡在门外。另一方面,根据上述法律与规章,职业病防治与鉴定须由专门的机构承担。由此,许多权威医院的职业病鉴定结果就变得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开胸验肺”也不被认可。这就难免产生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垄断与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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