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方案_职业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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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预防医学系党支部“职业健康”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40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2010年4月下旬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针对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各级卫生监督人员要深入企业和农村集贸市场、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以及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等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针对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农民工职业病案例及维权案例等。
值此五一劳动节之际,厦门大学医学院预防党支部与厦港社区职业卫生服务中心、厦门市疾控中心协作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活动。
二、宣传主题
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三、宣传对象、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对象和形式
宣传对象:重点宣传对象是农民工和中小企业业主
宣传形式: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宣传、发放传单、职业防护知识有奖问答、现场常见职业卫生问题及职业病相关知识交流咨询、义务听诊、量血压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和路过人群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教育。
(二)宣传的内容
1.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成就;
2.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3.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
4.针对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5.农民工职业病案例及维权案例;
6.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2010年4月29日10:00—17:30
(二)活动地点:厦港社区新华都超市门口
四、宣传用语(备选)
(一)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工作〃健康〃和谐。
(三)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四)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五)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六)防治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七)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八)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九)遏制职业病,预防最关键。
(十)关爱农民工,防治职业病。
(十一)防粉尘,戴口罩。
(十二)防噪声,戴耳塞。
(十三)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十四)为了您的健康,请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
(十五)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危害的有效手段。
(十六)女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护。
(十七)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各位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支部成员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保证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届时请各位参与者身着白大褂,自带听着器和血压计准时到场。
(二)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活动总负责人:预防党支部书记张亚、副书记张永兴
宣传总负责和活动协助:潘丽丽
传单和有奖问答题目制作:王晶、张凯
海报设计:钟文金、卢文茂、王义艳
海报和传单印刷:石景容
采购:姚月明、朱华琪、陈杏、张忠旺
展板:黄勇泉
现场布置:章婷、邹晓高、郑晟
现场协调机动组:王仁霁、蒋砾、康少勇
拍照:刘晓辉
新闻报道:蔡韶芳
其余人员协助以上各分工组,并全体参与活动现场的传单发放和咨询。
(三)活动结束后,及时撰写相关报道,并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上报书面材料。
六.经费预算
1.横幅:200元
2.海报:30元*8张=240元
3.传单:0.3元*500张=150元
4.奖品:200元
5工作人员饮用水:24元*2=48元
6.机动:150元
总计:998元
厦门大学医学院06预防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