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_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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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 潭 市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工 作 简 报
二00九年第三期(总第9期)湘潭市农业局市场信息科 2009年4月1日
我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召开
3月31日,全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在市农业局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秦广才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勇军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各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向秦局长递交了工作责任状。
会议提出农业部门要下定决心,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农业工作一项头等重要大事来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政府形象,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强烈关注,农业部门作为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十分重大。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认真吸取三鹿奶粉事件深刻教训,克服犹豫等待、不积极作为等不正确思想,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坚定信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会议提出要搭建好框架,为农业部门总揽全局、主导工作、落实责任提供可靠的组织和队伍保障。各地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机构,有效发挥司令部的作用,加强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领导;要明确市场与经济信息、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有效发挥职能机构工作职责;要设立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主要生产基地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可设在农技站,但必须是政府授权的牌子;要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要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及时开展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建设覆盖面广、联动有力、责任明确、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真正做到农产品质量工作的开展“牵一发而动全身”。
会议提出要明晰思路,加强和改善主要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紧紧抓住农药管理不放松,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禁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上使用,严禁违反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提前收获农产品。二是有效发挥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提高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组织化、标准化水平。协会依托生产基地所在的村成立,下可设若干个小组。协会可通过开展经常性宣传、培训、检查、检测、技术指导以及产销对接等活动,通过有效发挥小组长等骨干的作用,实行以小组为单位农户用药监督记录制度,切实改善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或蔬菜部门要加强协会引导,增加经费投入,真正把协会建设成为广泛联系群众的纽带、有效组织群众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三是着力推进市场准入,把好农产品消费安全关口。农产品上市流通是消费前最后一道必经关口,也是流量最集中、监管最有效关口。开展市场准入,要加强经营户教育管理,督促其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进货索票索证、建立购销台帐等制度,严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市场要开展进货查验、质量检测,依法报告和及时处理不合格农产品,严把农产品入市关口,并设立好各项管理台帐。四是认真开展产销对接,强化农产品质量控制,提高市场准入效率。要从蔬菜等生产基地着手,摸清农户产品流向,在加强农户培训教育的基础上,由协会担保或鉴证,农户与市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定,明确相关事项。农户上市销售蔬菜,必须佩戴市场或相关部门发放的销售证或标识。协会和市场应对上市销售农户开展质量抽查,抽查不合格的,按照协定实行更严格销售限制或管理措施。五是积极组织产品认证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提升农产品品质。在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的同时,要切实加强认证产品的质量管理,维护产品信誉。六是科学组织质量监测,为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提供有效依据。没有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各县市区要建立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独立自主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今年全市将组织四次例行监测,每次结果将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以市局名义,通报成员单位、县市区政府、人大和农业部门。对问题较多的地方将以市局局长名义向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农业局局长发函,督促整改。七严格执法监督,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农业部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要主体,有权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现场检查、察看相关资料、监测农产品质量、查封扣押不合格农产品、责令整改、移送处理等措施开展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有权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包装标识的农产品实行处罚,有权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批发市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会议提出要通过开展活动,强力推进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落实国家关于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执法年活动、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等活动的部署,今年全市要认真组织六项重点活动。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培训活动。培训按市、县、乡分级组织,培训对象主要是各级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建立体系、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推动工作。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示范活动。重点是蔬菜等基地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准入方面工作。要通过活动开展,摸索以协会和市场为主体加强生产流通管理、实行产销对接等方面经验,推动全局工作开展。市局将配合雨湖区由检测中心和市场信息科等单位参加继续在金湘潭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开展试点活动。三是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活动。要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蔬菜等生产基地农户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上述单位和农户必须100%签订好不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书,农药经营点店必须100%建立好限用农药经营台帐。要通过采取群众举报、微服私防、市场检查、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残留定量检测等方法,以蔬菜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入追查各类违法行为。四是“三品”专项整治活动。要通过上户现场检查、质量抽查、打击假冒和超范围使用认证产品标志等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维护认证产品市场秩序。五是农产品包装标识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包装标识,是保证消费者知情权、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手段。各地要以超市、生产企业为重点,从宣传教育着手,分步骤、分阶段开展整治行动,并以规范包装标识为抓手,全面加强各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六是重点时节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活动。农药使用高峰季节、重要节假日、国家和地方重要活动时期,各地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全面开展现场检测、现场执法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农产品,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营造浓厚有利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上述活动各县市区要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实施单位,保证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开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目标是确保不发生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不断下降,确保全年主要任务完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局已将全年目标任务下发到各县(市)区,并对县(市)区政府和农业部门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要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加强宣传,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加强内部分工合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