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运动会规程_学校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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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12日
二、竞赛地点:局运动场
三、参赛单位: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四、竞赛分组:
1、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
2、初中男子甲组初中女子甲组
3、初中男子乙组初中女子乙组
4、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
五、竞赛项目:
1、高中男子组(16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5000米 110米栏(栏高100厘米,栏距8.9米,起点至第一栏13.72米)400米栏(栏高91.4cm,栏距35m,起点至第一栏45m)4×1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七项全能(110米栏 跳高 标枪 400米 跳远 铁饼 1500米)
2、高中女子组(16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5米,起点至第一栏13米)400米栏(栏高76.2厘米,栏距35米,起点至第一栏45米)4×1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 铅球 跳高 跳远 800米)
3、初中男子甲组(16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11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距8.7米,起点至第一栏13.72米)3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35米,起点至第一栏15米)4×1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5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四项全能(110米栏
跳高 标枪 1500米)
4、初中女子甲组(16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米,起点至第一栏13米)300米栏(栏高76.2厘米,栏距35米,起点至第一栏15米)4×1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500克)四项全能(100米栏 跳高 标枪 800米)
5、初中男子乙组(10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跳高 跳远 铅球(3公斤)标枪(600克)铁饼(1公斤)
6、初中女子乙组(10项)
标枪(500克)其他项目同初中男子乙组
7、小学男子组(10项)
60米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4×1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3公斤)
8、小学女子组(10项)
项目同小学男子组
六、运动员资格:
1、高中组运动员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甲组运动员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乙组运动员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组运动员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和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3、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医生检查确认身体健康,并在学校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报名时学校出示学生保险证明(各校严格把好运动员审查关,出现问题自负)。
4、大会设立资格审查组。如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根据情况,取消该名运动员录取资格,取消该组别团体总分,并追究领队、教练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进行通报批评。
七、报名办法:
1、各镇中小学以校为单位统一组队报名,设领队一人(主管校长),各组别教练员1—2人。区直各中小学、职业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报名,设领队一人(主管校长),教练员2人。
2、各组别限报运动员高中组男、女各18人;初中甲组男、女各12人;初中乙组男、女各10人;小学组男、女各10人,每人限报2项,可以兼报接力。全能运动员只准兼报接力,各组别接力每单位限报一队。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9:00—下午4:00)
4、报名地点:教委十楼1003会议室
(1)报名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籍卡,运动员证需粘贴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报名。另电子版要与纸质版一致,出现问题学校自己负责。
(2)报名表必须为打印稿,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章,且主管校长签字报名有效。
(3)报名后不得更改,过期不予报名,邮寄无效。
八、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比赛中运动员必须胸前、背后均佩戴号码。接力队员各单位必须统一服装,胸前佩戴单位标志,背后佩戴运动员号码,无单位标志和运动员号码者不得参加比赛。运动员号码使用布号码各单位自备,规格26厘米×18厘米,字体为印刷体,字迹清楚。按08年发的号段填写运动员报名表。
3、每个单项运动员报名不足9人,按人数减一的方法录取名次,报名不足3人,取消该项比赛。
4、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点名时出示经大会核准的运动员证,点名后不准离队,否则按弃权处理。
九、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单项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同时去掉下一个或几个名次。凡录取
名次不足8名时,记分办法不变。全能和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打破区最高记录加15分、打破运动会记录加9分;同时打破区最高记录和运动会记录,只计最高分。
2、团体总分:高中组录取前六名,初中组、小学组区镇各组别录取前六名、区直各组别录取前三名。总分相等时依次按破最高记录、区运动会记录人次决定,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单项第一名人次决定,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十、领队会时间:2013年4月7日(周日)上午
领队会地点:待定。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9:00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