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河南中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_工勤技能岗位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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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做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二、工勤技能岗位按照按需设岗、平稳过渡原则设置,学校机关处室、教学单位原则上不设工勤技能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术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一)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 1
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四)根据各岗位特殊需要,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
(一)各级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聘用并办理聘任手续。
(二)首次聘任时,按照现任等级对应的岗位聘任。
七、管理与考核
(一)各单位根据各级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二)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对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三)年度考核结果与薪级工资挂钩,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聘任的依据。
八、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变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本实施细则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