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_街道年征兵工作责任书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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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中若因本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红崖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红崖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龙泉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龙泉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麻黄沟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麻黄沟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大河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大河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开元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3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1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开元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龙兴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龙兴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香园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香园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石炭沟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2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石炭沟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平岭子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20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1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平岭子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石坡子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35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1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石坡子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河西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35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1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河西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居)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乌沙塘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35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1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乌沙塘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大河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责任书

为圆满完成红寺堡区赋予我乡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新兵质量,大河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此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指示,严格按政策规定组织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政治退兵和身体责任退兵。

二、工作职责

各村应根据乡征兵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村的征兵工作,对本村征兵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坚决按《征兵工作条例》和《吴忠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兵,不折不扣地执行征兵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

严格按规定把好新兵质量关,保证兵员质量,不出现政治问题,杜绝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努力提高新兵身体、文化素质。

严格落实廉洁征兵的规定和要求,杜绝征兵乱收费和侵占应征青年利益的现象,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加强征兵廉政建设。

三、责任追究

严格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应征报名、初审初检、政治审核等工作由村党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对未完成乡征兵领导小组分配的夏季征兵任务,影响全乡整体征兵工作进度的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征兵任务未完成的村年底考核不得评优。

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夏季征兵中若因村工作失职,出现责任退兵的,签字人负主要责任。

四、奖惩

对在征兵工作中认真负责,把关严格,所负责工作没有发生问题,没有出现退兵,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表彰奖励。

对征兵中出现严重问题的村,乡征兵工作小组对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出现责任退兵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征兵工作的领导和决策研究,确定全乡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完成征兵任务的措施、指导和督促村(居)完成征兵任务的职责。

龙源村同意接受大河乡人民政府、大河乡人民武装部确定的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兵役登记人数不少于35人,应征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学历、大学生不少于1人。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河乡龙源村: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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