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与命运现象_因果报应遵循哪些定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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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因果报应与命运现象

佛教的《三世因果歌》曰:“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这是说,人的命运实际上是受因果律制约下所演绎着的现象与结果。不仅仅是人之命运,宇宙万事万物皆为因果律规定及表现下的原因与结果的现象和法则。因果律是指宇宙任何事物的现象都有一个原因和结果。一种事物产生的原因,必定是另一种事物演变下的结果;一种事物演变的结果,也必定是另一种事物产生的原因。原因和结果不断循环,此便乃因果循环,或称天理循环的概念和规律。因果关系是一种原因产生相对应结果的事物内在紧密联系着的规则和关系,“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即先有什么原因而后才会有什么结果的意思。根据因果律此一天理法则,种下什么因,必收获到什么果;结果是从其原因的萌发和演变中发展而来的必然现象,原因则是结果的起源和依据,这就是因果关系的根本原理。

相对于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及其人生命运,关于因果律所表现出来的因果报应方面的情形就比较复杂化和多样性。虽然从总体上来说,其表现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是,其中亦会有一些变数或异样化的事件存在着,如有好人无好报,坏人则享乐等此种怪异社会现象。我们如果仅仅是从表面上来看待此种社会现象的话,那么,我们就自然会质疑因果律存在的必然性和正确性了,从来动摇了自己对因果报应存在的意念。但是,我们如果能够深入到事物内在的本质上来观察和分析,便会理解为什么善恶报应与苦难、享乐等要以这种复杂的形式来规定和演化因果报应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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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从最简单的道理解释为,正因为有了恶人的享乐和好人的受难,而后也就有了因果报应及债务关系的产生。没有了负债的事件构成,就必定没有偿债现象出现的必要。没有欠人的,则不必需要还人;欠人的,终得还。这是很浅显的道理所在,也就是因果关系所在。

从深层而根本的本质上讲,首先是灵魂需要进化,就必须通过不断地轮回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没有轮回,灵魂根据无法达到这个目的;因为纵然于今生中如何加倍努力学习和修行,此亦只能获得一定幅度的进步和提高而已,根本上就无法能够实现灵魂全面的进化及提升到至高至善之境界的可能。生物(灵魂的躯壳)亦是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每个物种的形成也是通过无数代的遗传进化下被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最后才是直到了人类的诞生。灵魂同样需要在不断地轮回,不断地在人世间地学习和修行,它才有可能实现和达到这一目标的出现——至高至善的境界。

纯灵魂状态的自我乃在精神上追求真善美的活动于四维空间的存在,它借助于肉体作为躯壳降生于三维空间的物质世界来学习和进化;而它降临于三维空间之后就必然会备受物质世界与肉体的束缚和影响,于是,灵魂便易迷失了自我,忘记了本体为什么的存在而生活于当下有机体的生理需要状态之中。物质世界的生物自然是以物质需要和手段来解决其生存问题,物欲便于此而产生,而随着人智力的发展而深化和加重了这种欲望的深度和广度。基于功利和实惠意识的驱动,基于对功利记忆和联想拓展下的依恋和迷信——当金钱给予了人种种好处和便利的印象和认识之下,人的贪欲也随之萌发和产生了出来。当欲望极度膨胀之下,人贪婪的无意识就会因为了占有某一物质(财富)而侵害他人的权利,将他人的利益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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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有,原始的罪恶和债务便从此产生。

可是,当随着灵魂的认识水平和思想境界上提升以后,它又逐步减少和避免这种恶行,而转向善为。之前所欠下的罪孽和债务又当它回归原本状态时或人于感悟中觉察和认识到本体时,它又会主动要求去偿清;而未能认识自己的人则于被动中被偿还,如被人屠宰的猪狗和部分遭受苦难惩罚的人生(当然,此并不是说所有人的苦难都是这种因果报应的现象;部分是为了这个体验的所需要的经历者,只有极个别才是代人赎罪的,如耶稣者)。

今世的因果,特别是今世果的好坏所存在的复杂化现象,这主要还在于看其是否享用合理与正当之来源与基础之上来区别和分析为宜。否则,他就是为后世种下了恶因,为后世的恶果埋下恶的种子。

如果今生的享乐(享福)是通过不正常手段获得的,是偷、骗、抢得到的,此必不是他前世种下善因的原因;而是制造了原始债务的产生和出现的原因以及偿债务时的结果的现象。这一世中无法偿清此欠下债务的,必须于下一世中来偿还;下一世中仍无法偿清的,还必须在到下下一世来偿还,直到债务完全偿清为止方休。因而说,欠人的,终得还;这就是因果律所规定的规则和关系。如果是今生所享有的福利乃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获得,此则应视为其或于前世种下的善因或今生行善的结果。这同样是因果报应的一种自然体现。

相反情形的是,如果是行善后并没有获得善报,甚至是恶报的,此亦应从二个方面来分析之。其一是,这是他在偿还债务过程必须的经历,此也是一种体验(即体验此前自己恩将仇报于有恩惠自己的他人受害时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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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而这亦看作此起到双倍地偿债和减少自己债务的效果及机制。其二是,纯粹行善者遭受恶报的情形,一种是灵魂境界至高者自愿降世来感化灵魂境界低下的众生,如上帝之儿子耶稣的受难;另一种则是其前世与他人并无多少债务,而他为了经历苦难这个体验的感受来明白人生另一面的道理,却于今生轮回中以生活困苦或者是以遭到别人侵害欠下了自己债务的形式来表现。至于自然灾难所造成的结束生命现象的原因则是,某些生命需要于这个轮回中此生多长时间的自我设定、生命规律及因果律等此三大关系在推动及产生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如人于一个危险环境中活动的命中率就在远远高于处于安全环境,至于处于同一环境中出现了各有生死和存亡的现象,此则基于其自我设定生命寿命、自我拯救意志及因果报应时机的关系而定。人的死亡有自然死亡、疾病、中毒、饥渴、缺氧、自然灾害、外来伤害等因素。除了自然生理上的死亡外,其他的都是死亡的诱因。苏格拉底、耶稣、谭嗣同等都在能够被获救的情况下,仍然坚决拒绝逃避肉身的死亡而坦然地选择舍身就义成仁的。

除了死亡的现象外,苦难也包含有诸多原因,一是人为了体验人生道理,因为人不仅仅要体验享乐,还需要苦难这种体验来达到人生体验的圆满,如人生当中就存在着酸甜苦辣等诸多因素及体验。二是才是对恶行的惩罚及体验,令其明白恶行所种下的苦果及被害者的这个感受等。

因此,我们休要以为凡是于当下享乐便以为是前世种下的善因,一部分是没有当下的贪欲及掠夺他人权利的行为,则没有他这个贪污的享乐;欠债与还债的肇事始因便源于此而起。自然,一部分正当合理的享乐就是前世或今生当下的前段日子所种下的善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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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打好人的事情。我们知道,人吃了有病菌的食品就会拉肚子,吃了有毒食品就要中毒,烈性的还会危及性命。虽然这些是外因,但是亦同样会致命的。人若对自己的身体健康及安全麻不关心者,同样会得到报应,而且是现世即时就要应验的,无论他(她)是好人或者是坏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因此,人一般对自己身体的健康就会十分重视和注意了。同理,就拿发生大地震灾难性事件来说,在毫无防备之下,必然很少会有人能逃避得过此劫一样。在打雷时刻人若处于雷区中心就会有被雷打到的危险,致于有时被打的是好人,有时是坏人,这就要看他在雷击时是否处于导雷敏感点,如树底下或打手机等诱引雷源。因而,不仅仅是好人会挨雷,坏人同样也会被雷打即是。只不过是,坏人被雷打,我们比较好理解些;至于好人被雷打到则不好理解和难以接受罢了。实际上,这是外因导致内因变化的现象,因为你不注意保护好自己身体,身体就自然会产生疾病,如经常汹酒、熬夜、吃病菌食品等,这也是一种因果报应现象——对不爱惜自己身体者的惩罚。就像我们用火柴点燃干草一样,一点即燃烧,实际上这也是因果关系的一种,即你不去点燃干草,干草就不会燃烧起来(当然还要去除雷击等导火源因素)。

从“人为一小宇宙”、“环境为一大宇宙”的角度来理解,人的命运还要受环境的制约,因而,当某个地方发生了覆灭性自然灾害时,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基本上要遭到灭绝,而这不是好人与坏人就可以避免的。这是个人的命运必须受制约于大环境的事情,因为我们只能依赖于环境而生活。因此,我们就不能说一个地方地震死了很多人是因为那里的人全部都是坏人,是受报应的现象;而另一个地方地震死人却又是正常的自然灾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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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应知道,每一个地方的人群当中都会存在些好人与坏人。个人的具体报应从多层次来理解,如坏人为什么能享乐,如果仅表面上看,这自然是不正常的现象了;如果我们知道正因为坏人享乐的乃建立在侵占他人利益基础上的,是犯罪的享乐时,我们就会明白犯罪与债务产生的原因了。

阿玛斯说:“ 你生命中的问题并不是意外或偶然发生的,它们是特别为你量身定做的”。当人脱离肉体回归纯灵魂状态原本的空间之后,灵魂才会明白和知道自己之前所犯的罪孽,或者自己在体验人生和学习道理过程中所缺欠什么,因而,它就会规定自己在下一次轮回降生的任务和目标,这就是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道理,包括自己前世及今生当下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为自己当下及将来的命运,埋下善或恶劣的种子等因果报应的道理一样。

罪孽愈深重,其欠下的债务必定会愈巨大,这就自然而然的事情,也是因果关系所规定的事情。减少一份罪孽或偿还了一份债务,罪孽和债务也就必定会随之也减轻了一份负担,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果报应的法则上的事情。那些欠下屡屡血债和罪孽的存在,此世不遭到报应,自然会在下次轮回中给予补偿清,那些世世代代任屠宰的为猪者,任人奴役的为牛马者此为最好的证明,直到它偿清债务为止方可为于下一轮回中转世为人(自然也会是以人类形式来偿债的)。“我们种下了善因,不一定立即产生善报,只有等到缘份到了(因缘成熟)才能(也一定会)得到善报的结果。反之,所作恶业,亦必得恶果”。因此《楞严经》言:“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以佛教的说法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统统报销”。中国就有句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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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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