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隐患和对策_质量安全隐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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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隐患和对策
摘 要:
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质量,安全性和保健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农畜产品方面。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促进畜牧业的丰产丰收,又要着力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但,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本文分析了目前影响我国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主要因素和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提出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关键词:畜产品;质量安全;对策 影响我国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主要因素
1.1 农、兽药残留
在种植业生产中滥用农药、化肥、促长剂等化学合成物,致使农作物残留大量农药、激素,从而间接对畜产品造成污染。在农药残留中,有机氯农药不易分解,在饲料中有残留,致使畜产品中也有残留,其中牛体内残留最高,其次为鸡,再次是猪。在养殖业中,不按规定使用兽药、滥用饲料添加剂,造成畜产品中残留大量抗生素和激素。畜产品中残留的抗生素主要有:青霉素、四环素、土霉素、氯霉素、链霉素、磺胺类药物、三甲氧苄氨嘧啶、二甲氧甲基氨嘧啶、呋喃唑酮、呋喃西林等。激素类物质主要有:性激素(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双烯雌酚、雌二酚)、生长激素、甲状腺素和抗甲状腺素、赤霉醇、兴奋剂(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等。农、兽药大多属亲脂性物质,在人体内蓄积性强,可引起中毒甚至致癌等;特别是多年来在生猪生产中屡禁不绝的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残留,导致国内(包括香港地区)频频发生中毒事件。
1.2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
主要有黄曲霉毒素、苯并芘、亚硝胺、玉米赤霉烯酮、玉米赤霉烯醇、呕吐毒素、汞、镉、铅、砷、氟等。这类物质,对人体损害较大,重者象汞、镉、铅、氟可引起几乎不可逆转的中毒以及黄曲霉毒素、苯并芘、亚硝胺、砷等可致癌,轻者如玉米赤霉烯酮、玉米赤霉烯醇可致性早熟。这类物质的来源主要有:饲料作物生长过程遭病害侵蚀以及饲料成品保管不善导致的微生物毒素残留,如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玉米赤霉烯醇、呕吐毒素等;饲料加工过程中,使用饲料添加剂带来的污染,如汞、镉、铅、砷、氟等;畜产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带来的污染,如亚硝胺等。
1.3 致病微生物污染
致病微生物对畜禽机体的侵蚀是目前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中最突出的问题。由于其广泛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键康。20世纪80年代在上海因食用毛蚶引起食源性甲型肝炎,1999年在宁夏因食用沙门氏菌污染的肉品引起食物中毒,2001年在江苏、安徽等地因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57:H7引起的食物中毒,2004年全国爆发由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流感,导致禽类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畜产品微生物危害源主要有细菌、病毒、霉菌等。常见的重要致病菌为沙门氏菌(畜禽肉)、副溶血性弧菌(水产品)、肉毒梭菌(肉制品)、李斯特单核细胞增生菌(乳制品)、大肠杆菌O157:H7(肉制品)等。
1.4 畜禽场生产环境污染
在高度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场,大量有机肥不能有效地被处理和利用,已成为一大环境污染源。据对我国某地区444个大中型猪场的调查,没有经过处理而直接排放废水的猪场占97.7%。畜禽场产生的各种废弃物污染主要有:(1)生物病源污染,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2)恶臭的污染。(3)蚊蝇。(4)粪便污水及其有毒有害元素、农兽药等物质对水体、土壤、空气的污染。畜禽场生产环境的污染必然通过畜禽产品进入人体产生危害。我国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状况
2.1 近几年畜产品市场暴露出的重大安全隐患
牛肉产品:“牛肉膏” 事件。2011年4月初,安徽工商部门查获一种名为牛肉膏的添加剂,可让猪肉变“牛肉”。这种牛肉膏不仅在小肉松作坊中使用,在一些小吃店,也是公开的秘密。随后记者发现,福州、广州、南京等多地“牛肉膏”疯卖。牛肉膏有牛肉自然香味,易溶于水,水溶液呈淡黄色。一些熟食店、面馆为牟利而用牛肉膏将猪肉“变”牛肉。专家指出,过量食用牛肉膏或会致癌。猪肉产品:“瘦肉精”事件。早在2001年就已经暴出“瘦肉精”中毒事件。8月22日,广东信宜市400多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中毒,其中,51人严重中毒;8月23日,浙江桐庐县200多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猪肝而中毒;11月7日,广东河源市484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猪内脏而中毒;11月14日,北京市14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猪肝中毒。另外,近几年来工商部门在农贸市场中发现,猪蹄筋、猪肚用甲醛浸泡防腐,有毒工业用油当食用猪油卖,病死猪加工成熟肉制品销售。到了2011年,“瘦肉精”事件再次上演,2011年3月15日,据央视报道《每周质量报告》的3·15节目《“健美猪”真相》报道,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部分流向河南双汇集团下属分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字样随处可见,但却不包括“瘦肉精”检测。“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 “瘦肉精”肉可致人患瘤。
奶制产品:三鹿“三聚氰胺奶粉”案。2009年1月22日,三鹿“三聚氰胺奶粉”案终审宣判。自08年7月始,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多达1000余人,9月11日,卫生部调查证实这是由于三鹿集团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圣元奶粉“早熟门”。2010年8月,一则“圣元奶粉疑致女婴性早熟”的报道引起消费者的广泛关注。8月8日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致媒体的公开信”表示,圣元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添加任何‘激素’等违规物质的行为。11日,湖北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对圣元“早熟门”3女婴进行集体会诊,诊断认为“雌激素水平正常”,属于假性性早熟。“圣元奶粉被疑致女婴性早熟”事件终于有了官方结论——15日,卫生部举行专题发布会称,“湖北3例婴幼儿单纯性乳房早发育与食用圣元优博婴幼儿乳粉没有关联,目前市场上抽检的圣元乳粉和其他婴幼儿乳粉激素含量没有异常”。奶死灰复“皮革燃”。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则“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迅速登上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该报道称,疑有不良商人将皮革废料或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成皮革水解蛋白,再将其掺入奶粉中,意图提高奶类的蛋白质含量蒙混过关。随后,农业部称尚未发现含有该物质的生鲜乳制品,媒体报道的“皮革奶”死灰复燃是失实报道。
禽类产品:鸡肉曾是我国出口的优势产品,但因防疫和药残问题,1996年8月至2001年5月长达5年时间内欧盟全面停止我国禽肉及相关产品对欧出口,同时出口日本、韩国、南非、俄罗斯的禽类产品价格也受到遏制,价格一跌再跌。2004年暴发全国性的禽流感,使我国家禽业遭受重大灾难,人们“谈禽色变”,至今人们对消费禽类产品在心理上都存有阴影。
2.2 当前我国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总体状况
在疾病控制方面,由于加强了畜禽防疫体系建设,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畜禽疫病已得到全面遏制。由于职能部门加强了从生产到流通的监管力度,畜产品中的安全隐患逐年减少。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了67种肉类食品,39.3%不合格,其中12%的产品中亚硝酸盐含量超标。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京、津、沪、深4城市的372个猪肝和猪尿样品中,“瘦肉精”检出率为35.5%。2001年起,我国确定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郑州、石家庄、广州、福州、长沙、武汉、合肥、杭州、沈阳、南京、青岛、大连等16个城市为畜产品例行监测城市;2003年,16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5次监测,全年总平均检出率为2.6%。2004年4月份,16个城市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平均为1.2%。2006年,农业部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分5次定期对22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残留、8城市水产品中氯霉素和孔雀石绿污染情况进行了例行监测。对22城市8801个猪肝等样品中的瘦肉精进行了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8.5%,比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在22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残留例行监测中,全年5次均未检出瘦肉精的有8个城市,分别是北京、福州、沈阳、大连、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全年5次磺胺类药物监测均合格的有南京、长沙和南昌3个城市。对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郑州、武汉、南昌8城市4种水产品的1200个样品进行了氯霉素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8.8%,比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在8城市水产品氯霉素和孔雀石绿污染例行监测中,全年5次均未检出氯霉素的城市是郑州和武汉,监测合格率较高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和南昌。2006年农业部首次将孔雀石绿作为水产品例行监测对象,从监测结果看,全年平均合格率为91.0%,合格率由年初的88.1%稳步上升到年底的94.4%。因此,从总体上看,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逐年减少,畜产品质量越来越有保障。
3提高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生产、销售和消费安全畜产品的氛围
安全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如果由于畜产品质量与安全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不能吃上“放心肉”、“放心蛋”、“放心奶”,那么人们的生产、生活秩序就会被打乱或受到威胁,就会给社会安定和国家声誉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当务之急是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畜产品安全观念和安全水平。自觉生产、销售、消费无公害的畜产品、绿色畜产品和有机畜产品。
3.2 加快保障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体系建设
畜产品质量与安全体系包括畜产品疫病防治体系、畜产品标准化体系和畜产品检测体系。
3.2.1 畜禽疫病防治体系建设 建立重大畜禽疫病预警机制和快速扑灭机制,将重大畜禽疫病消灭于萌芽状态。进一步扩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参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提出的标准,在一定区域内,规定重点控制十多种对畜牧业生产危害较大和影响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如果规定控制的动物疫病得到控制,即实现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国家计委、农业部于1998年开始在全国各地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到目前为止,已经在海南岛、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四川盆地和吉林松辽平原5个区域建立无规定疫病区。项目区建成了完备的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和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区域内的疫病防治、检疫、监督、疫病监测手段和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基本达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规定标准及有关规则。
3.2.2 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标准化体系建设 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国际市场上要按世贸组织的规则进行交易,产品要按国际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关贸总协定有29个独立的协议。其中,有关畜产品标准的协议有两个:一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 B T协议),二是《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这两个协议都规定了畜产品贸易、质量检验或仲裁要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 C)制定的标准、国际兽医组织(IOE)制定的动物健康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标准等。而我国畜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比较,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标准水平低,如我国只规定了62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量,而美国规定了115种,日本、加拿大分别规定了96种和87种。二是标准数量少,到目前为止,我国只发布了47种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39种兽药及其他化学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目前,我国包括畜产品在内的有关农业的国家标准约300项,行业标准约900项。而我国要与国际接轨,农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农业部提出要制定至少2500多项行业标准,目前只占36%。标准的缺乏,导致对许多畜产品质量评价缺乏依据。所以必须加大我国畜产品以及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
3.2.3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畜产品的检测工作是按照标准评价畜产品质量的主要手段。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以配备现代化的检测设备为手段,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尽快建成一个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农业部从2004年起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培养数百名能参与有关国际组织活动和熟练掌握高精尖检测技术及监督管理的高级人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技术手段,逐步提高质检机构信息化水平,实现检测信息共享。
3.3 认真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
要尽快形成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为主体,以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及畜牧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和工作格局。畜产品生产过程要逐步形成以GAP认证为主,兽药生产以GMP认证为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畜产品加工以HACCP认征为主,畜牧业投入品以强制性认证为主的认证体系和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在积极增加畜产品认证数量的同时,加强认证标识的管理,强化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保证认证产品的质量水平和信誉。
3.4 大力加强畜牧业产地环境管理
逐步建立养殖场、养殖水面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创造条件对畜牧业产地进行统一评价,划定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并与产地认定工作结合起来。
3.5 抓紧建立健全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结合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标识认证管理,积极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建立自律性检测制度。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与生产基地建立产销合作机制,推行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积极开展对畜产品生产、加工、运销等各环节的监管,使畜产品准出与准入制度紧密联结。推进畜牧业品牌战略,加快推行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
3.6 加大安全饲料研究开发和推广力度,建立畜产品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体系
饲料技术的进步是解决安全问题的核心,加速饲料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推广是当前动物科学工作者的首要任务。高效、安全、无毒无残留的新型、环保型饲料添加剂的研究与开发应用,是解决畜产品安全问题的必要条件。发展环保型饲料生产技术,大力提倡应用有利于环保的饲料添加剂,发展畜牧业生态工程技术,采用系统组合调控理念和技术,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量。
3.7 加大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力度,将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我国已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无疑对畜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到流通的全过程看,我国的立法工作还显得落后。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的畜牧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