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_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
2.设定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申请条件:
⑴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安装等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并按照 环境影响审批批复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设计方案的要求建成;
⑵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如批复要求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
⑶未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
⑷竣工资料和图纸真实、准确;
⑸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安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或警告标志和建设相关防护设施。
4.办理材料:
⑴建设单位要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书面申请报告
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国家环保总局制)
⑶监测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⑷环评文件及批复。
⑸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及环保管理制度(包括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环保管理体系;
⑹环保治理设计方案和治理工程合同;
⑺项目总平面图、污水排放管网图;
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证明。
⑼污控科同意危险废物处理审批单。
⑽环保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验收资料需一式四份,编制目录清单后装订成册。
友情提醒:同步可办理人防、规划、消防验收。
5.办理地点:
苏宿园区园区公舍2楼,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6.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示5工作日。
7.联系电话:0527-8286075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