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可行性分析_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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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
本科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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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一 不良资产证券化概述 1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2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二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现状 三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障碍 1.法制建设滞后导致难以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2.税收制度上的欠缺阻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进程 3.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制约
四.关于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建议 1.完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
2.注重资产证券化过程控制,防范各类风险 结论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可行性分析
魏延超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金融专业 2008级)摘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问题己成为威胁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危害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重大隐患,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战略的推进,处理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任务迫切,意义重大。鉴于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和优点,不良资产证券化不失为一种解决我国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新选择。积极实施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手段,对于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链接与融合,拓宽金融调控空间、扩大投资者选择范围、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不良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
引言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资产,在此主要指不良贷款资产,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等不能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者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连本金都未能及时收回的贷款等银行资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7年3月末,中国主要商业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余额为1161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02%。不良资产在我国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我国的金融安全,进而影响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资产证券化具有风险转移创新、提高流动性创新、和信用创造创新等功能,如何运用资产证券化来解决我国巨大的不良资产已经成为关系我国金融体制发展和经济改革的重要议题。
一 不良资产证券化概述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所谓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以证券进行融资,包括债务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其实质是金融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处于非良好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
从广义上讲,资产证券化包括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所谓一级证券化主要是指在证券化过程的初始阶段,资产的原持有人作为融资者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进行直接融资的过程,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发行市场的证券化,其所使用的金融工具包括商业票据、企业债券和股票。而资产的二级证券化,是指将已经存在的贷款和应收账款等资产转化为可
[1]流通的转让工具的过程,也就是流通市场的证券化。例如将批量贷款进行证券化销售,或者将小额、非市场化且信用质量相异的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汇集组合成资产池,重新包装为具有流动性的债务证券。二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最基本内涵。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在于对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确保参与各方均受益。2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第一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控制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来源。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截至2006年末,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合计12197亿元,使得大量商业银行资产丧失了流动性,成为最重[2]要的流动性隐患之一。不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主要的批量交易方式,通过资产的真实出售并在资本市场发行投资凭证,能够提前实现风险转移和现金回收时间,有效增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
第二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分散风险,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
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地转换为可转让的资本市场产品,重新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是化解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资产证券化后,银行将证券化资产服务以外的收益转让给投资人,在让社会公众有机会投资银行资产的同时,也将银行承受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还款风险,通过结构性安排,部分转移、分散给资本市场上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实现银行资产风险和收益的社会化。第三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
按照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全部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4%和8%。为了满足这一监管要求,根据《巴塞尔协议》对不同类风险资产的资本金要求,银行可以将不同风险的资产证券化,使其能够主动灵活地调整银行的风险资产规模、结构,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同时,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不会增加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即发行人可不通过增加负债获得融资。要提高资本充足率,有两条途径可供银行选择:一条是“分子政策”,即增加资本;另一条是“分母政策”,即减少风险资产量。在中央财力有限、银行经营状况不尽人意的情况下,依靠“分子政策”来解决问题,显然不是最佳选择。而通过“分母政策”,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来.降低风
[3]险资产额,提高资本充足率,则是可供选择的出路之一。
第四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形成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以利差收入为主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利率的逐步市场化而逐渐降低竞争力,利用银行的专业化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将是银行今后新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不良证券化业务可以通过为证券化资产持续提供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开拓证券化业务的投资银行业务等方式实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为银行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现状
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试点启动。随后,财政部于6月2日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于6月23日发布了《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为进行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建立了相应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了中国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和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ABS)的试点。
2005年12月15日,由国家开发银行发起,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人,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系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了我国2005年第一期41.7727亿元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正式开展。第一期证券化产品设计成三档,其中优先A档为29.2409亿元,加权平均期限为0.67年,固定利率,招标确定的票面利率为2.29%;优先B档为10.0254亿元,加权平均期限为1.15年,浮动利率,招标确定的利差为45BP(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票面利率为2.7%);次级档为2.5064亿元,加权平均期限为1.53年。中国债券信息网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302亿元,同比增长69%。在各类债券中的增速仅次于银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截至2007年3月底,全国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4]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455.7亿元,不良贷款率6.63%。
三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障碍法制建设滞后导致难以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我国适用的是成文法,社会经济生活的各种活动都要依照己成文的法律来开展。而资产证券化这个西方的“舶来品”,它反映了现代民事财产权利证券化的一种趋势,其实质是债[5]权的证券化。在我国尽管金融改革进展很快,一些经济立法的相继颁布为资产证券化的规范运作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但立法进程明显滞后于实践,现有的法律难以指导和规范证券化活动。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治体制影响法制而导致的世界各国实施证券化的国家都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国家,而我国与这些国家在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适用的法律体系等方面都存在诸多不同。
因此,法律问题是我国在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必然要遇到的问题。2 税收制度上的欠缺阻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进程
对于发起人转移资产及真实销售的税收问题,按我国目前有关税法如《营业税》、《印花税》等规定,对资产转移及销售行为课征5%的营业税及不同比例的印花税,从而大大加重
[6]了证券化的成本,使证券化从开始就不具备可能。3 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制约
目前我国现行体制下,资产证券化市场存在需求不旺的问题。资产证券化是目前金融业的前沿业务之一,设计结构较为复杂,同时收益空间有限。因此,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有赖于我国资本市场上发展与完善和投资者对其的正确理解。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由于收益率较
[7]低,很难与我国股票市场相比,因此后者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会更强一些。
另外,我国作为经济飞速发展的国家,引起了国际上大量投资者的关注,但是,我国资本市场除B股市场之外都不允许外国投资者参与,则境外的投资者不可能购买国内市场上的[8]资产证券。
因此,总体而言,在目前我国现行体制下,资产证券化市场存在需求不旺的问题。
四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建议完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其发展必须要有与它配套的完备的法律规范。资产证券化要实现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对法律环境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构建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法律框架,制定有关法规,为其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改进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与资产证券化冲突的部分,建立适应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法律环境体系。2 注重资产证券化过程控制,防范各类风险
由于资产证券化流程的复杂性、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多样性,因此需要加强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控制,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一 切实做好信用提升。信用提升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得到投资收益的信用保障,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要顺利发行资产化证券,就要求提高企业资产的信用级别。信用提升有内部信用提升和外部信用提升两种。内部信用提升是指特定的交易机构(SPV)保留当担保资产的债务人违约时有直接追索的权利、SPV作超额储备担保、SPV发行优先和从属证券;企业的外部信用提升主要有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更高信用级别的商业银行出具信用证、第三方购买从属类证券。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要切实做好信用提升,它是吸引投资者,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要环节。
第二 证券评级严把关,发展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证券化评级的核心因素是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同时要求被评级的资产需与发起人的信用风险相分离,即证券化资产必须真正实现真实销售以实施破产隔离。评级机构对评级的证券要保持经常性的信用监督并制度化,定期公告证券的信用等级的变化,使投资者及时了解所持证券资产的状况。同时,借鉴
[9]国外资信评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的资信评级业应走“少而精”的发展模式,即着重培养几家在国内具有权威性的、在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资信评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树立良好信誉的唯一途径就是让投资者知道公司评级结果的准确性高、值得信赖,而要提高评级结果的准确性,科学的评级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 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信息公告制度。作为资产证券化市场,其信息公开是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监管机构行政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结论:
资产证券化是近几十年来国际金融业中一项重要的融资体制的金融创新。如果能通过这种方式将我国现有的不良资产快速并成批量地转换为可转让的资本市场产品,将通过这部分资产流动性的增强,使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能够得到转移和分散,这对于改善商业银行资产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促进金融领域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加速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蔡晓新.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研究[D].暨南大学, 2005 [2]陈宏刚.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途径分析[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7 [3]王朋.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研究[D].天津商学院, 2006 [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中国资产证券化:从理论走向实践[M].2007 [5]郭汕.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探讨[D].贵州大学, 2006.[6]廖霄梅.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面临的困难及解决对策[J].消费导刊, 2006,(11)[7]王玲琳.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路径依赖研究[D]东华大学, 2007 [8]毛莹.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6 [9]谢姝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