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拆迁提纲_区拆迁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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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提纲
一、解读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二、分析集体土地上现行我区的做法。
三、介绍我区今年的城改计划及道路建设情况。
四、解读我区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五、对三榜公示的要求和做法。
一、解读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今天首先不是讲课,只是受区委组织部的安排非常荣幸和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交流一下在征收、拆迁方面的心得,另外将我区今年的大建设的任务安排向在座的各位领导汇报一下。讲的不对,不好的地方请领导们多多包涵。
大家都知道以前城市房屋是拆迁,我国的城市房屋是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主要靠计划和行政命令,到了90年代,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房屋拆迁领域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拆迁纠纷也与日俱增。国务院91年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时城市危房改造模式是政府出政策,开发商出资金,97年我市发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98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住宅商品化。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成为城市建设及主导。拆迁纠纷从最初家庭成员内部分配问题演变为拆迁户与开发商,拆迁户与政府的矛盾。91年的条例中一些规定不能顺应新的形势。为此2001年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我市于2003年制定发布了新的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后在04年修正的办法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与补偿,07年的物权法也有相关规定。2007年十届人大29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与拆迁补偿制定行政法规。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即我们所有的590号令,在去年的5月1日,我市出台了合肥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1、征收的程序
市政项目的工作开展注意要点:与以往不同,以前是直接发放许可、批复,现在是项目立项、红线下达后,开始方案公示,再展开调查、登记及选定评估机构(这些需街道参与),然后做征收决定。这里一个是选评估公司和方案公示的时间点要注意,因为方案公示时间为不得少于30日,评估存在着货币补偿基准价确定的问题,另外市政项目区别与旧城改造项目的地方是方案的公示上对群众的同意率未做强调,这个大家要注意。
2、补偿的几个概念
一是地形图问题,现在执行86年航拍图结合临近年份地形图予以确认,和以前77年底地形图确认是个政策上的照顾,集体土地不参照这一条。
二是套内建面概念,以前拆迁是使面拆一安一,现在征收是套内建面征一补一,基础依据发生了改变,丈量方式也有区别,如何丈量要现了解套内建面是什么概念,套内建面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套内使用面积,二是套内墙体面积,公用墙丈量一半墙体,非公用墙即房屋的内墙全部丈量,三是阳台建筑面积,原设计为封闭的阳台全算面积,其他类型的量一半。这样大家在丈量时就可以知道怎么去丈量了。三是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计算和公摊系数问题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计算是套内建面乘以安置房的公摊系数,公摊系数我区现在暂定为1.3.四是过渡安置费的计算 以前是房屋的原使用面积乘以每月每平方的规定金额计算,现在是套内建面转换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以此做为过渡补偿费的补偿基数来乘以每月每平方的规定金额计算。另外超过18个月后过渡费翻番的幅度与以前有区别。五是停业损失问题
指同类房屋基准价的5‰,即商业和生产有,其他非住宅没有,另外住改非注意的是不认可房屋改变性质,但可参照同类房屋给予六个月停业补助,另外就是认定时间点和面积认定。六是附属物补偿的问题
住宅执行的就是207号文件,附属物补偿原则是据实登记,控制在100元/㎡之内。精装的附照片。七是评估条件的基本要求
非住宅要求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等。现场记录好之后征收办、街道、评估人员、被征收人均要在勘察记录上签字,是法人单位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八是分户资料登记的基本要求
登记好的表格要街道、居委会、被征收人签字,地形图要标注清楚,要征收办人员确认。
二、集体土地我区现行做法
在2011年9月,我市将2003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废止,造成我市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无法可依,办法废止是必须的。因为其上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已于国务院590号文相抵触。但同时对集体土地上的安置的规定也不得不废止,造成我市现在集体土地上拆迁陷入很尴尬的境地,现在我区也凭借了其他区的做法,对涉及集体土地采取区拆管办发净地交付通知。并附立项及规划红线。政策上明确按大建设20093号文集体土地拆迁安置,基本与合肥市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集体土地安置一致。
安置与国有土地以房子做为依据不同,按集体土地上的认定人口做为安置基本依据,具体认定标准;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口(集体土地上需具有村民户籍并有承包地证书,征地转户人口需在征地专户大底册中有登记。对捐资转户人口,我区通常按祖居户认定);
夫妻双方中一方是拆迁范围内常住人口其已婚配偶及新生子女,其已婚配偶及新生子女需未享受过集资建房、福利分房、拆迁安置;
在校学生,部队服役的战士,服刑、劳教人员;,户口未迁回按祖居户认定,迁回按常住人口认定;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增加一人,怀孕时间需为拆迁公告之日前,且准生证或怀孕证明需区计生委审核确认,;
5、房屋系祖辈遗产的合法建筑,明确为产权人所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一直居住,且无其它房屋的祖居户,认定人口需未享受过集资建房、福利分房、拆迁安置;祖居户需提供从原籍迁出的证明材料,且身份不得为公务员、部队干部,户口不得为外地人口。
6、长期随独生子女生活且原户籍所在地无房屋宅基地的父母,且户口在动迁前已转入子女所在户籍,独生子女证明需区计生委审核确认,需注意的是第一迁入人口为独生子女,二父母为农业人口,三原籍无房无宅基地;
7、再婚配偶其子女要求安置住房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方可安置:A、法院明确判给其抚养的;B、年龄在16周岁以下(已入户)的未成年子女;
对大建设集体土地世居户人口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无土地承包合同需村镇出具关系证明;
4、合并丈量的需村镇出具相互关系证明;
5、配偶及子女户口未迁入的需提供未福利分房证明、未拆迁安置证明(由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
6、户口地址与房屋位置不一致,在本镇范围内的,在户口所在村无耕地和宅基地的,由户口所在地村村委会和房屋所在村村委会出具证明,村委会负责人盖章,由所属辖区审核确认后,可作为世居户认定;
7、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大建设集体土地祖居户人口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无土地承包合同需村镇出具关系证明,相关审核人、社居委负责人签字确认;
4、产权人、配偶及其子女未福利分房证明、未拆迁安置证明(由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
5、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三榜公示的要求和做法。
我市自2006年开始,在所有的拆迁项目中推行“三榜公示”制度,对被拆迁人的住房、家庭人口在拆迁现场(即社居委)、所在街道和全市范围内分别进行三次公示,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受到了很好的效果,也受到了国家住建部关注和表扬,在国务院新条例征求意见和拟稿时,强调一定要公开透明,其中举例就表扬了我市的三榜公示制度。三榜公示是社区、街道、晚报三榜,然后是区市两级证照审核,最主要是市级审核,组织了财政、房产、规划、土地、建委、公安、纪委、审计、建投9个部门对安置资料进行审核。这九个部门组成了合肥市房屋拆迁证照确认小组,负责全市的证照审核工作。现在对国有土地三榜要求公示被征收人姓名及合法有效建筑面积,集体土地三榜要求公示拟安置家庭的人口数及人口姓名,以及与户主的隶属关系。同时对分户资料要求是包括被征收拆迁房屋相关权属证照资料、房屋丈量登记表、附属物登记表,征收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还应提交集体土地征地专户底册表或能证明被征收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材料,相关的证明文件、材料要认真核对,在复印件上要加盖与原件核对无异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予以确认,这样就做到对第一手资料的严格把关,责任到人。在市审前要对公示期间是否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如果有举报,还要附上对信访投诉的书面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