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部门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心理成因及其预防_职务犯罪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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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部门渎职侵权职务
犯罪心理成因及其预防
县政府助理调研员蒋盛海
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过形式不同为标准,将职务犯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及刑法分则
第九章渎职罪中的相当一部分犯罪;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渎职罪中的过失犯罪。本文拟对职务犯罪中行政执部门渎职侵权的心理成因及预防做一初步探讨。
一、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
(一)社会环境对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环境是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社会环境是一个多质、多维的有机结合,其对犯罪心理的影响,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起着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的存在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然而,过去的一段时期里,1我国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经济建设上面,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加上一些传媒过分地渲染西方国家高消费的物质享乐,对社会风气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使不劳而获、享乐至上等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有了广泛的市场。一些公职人员把正常的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内化为贪婪的自私自利心理。在这种不良心理支配下,外化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公职人员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外化为权钱交易行为。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开放性和资源配臵市场化,以及商品交易和流通的平等性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负面效应,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价值,信奉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特别是一些以工资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公职人员,现阶段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支出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产生不平衡心态,在思想上萌发权钱交易的念头,一旦有适当的环境和条件,就会把权力作为私有化了的商品进行交易,换取金钱。
3、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制度的漏洞,增强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职务犯罪受社会控制能力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控制能力强,就能较有效地控制职务犯罪。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一些法制、法规不完善,执法不力,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从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二)社会矛盾对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与计划经济的弊端同时存在,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使职务犯罪的诱发力增大。
1、经济权力化和权力经济化,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当前,在经济生活中,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地存在。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便会为某些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可能。公职人员的犯罪心理萌发后,职务或工作上的有利条件就具有很大的诱惑,企图利用这一条件牟取私利便成为公职人员犯罪的一个重要心理特征。
2、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造成缺陷叠加这一社会矛盾,为某些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在这种体制并存的情况下,旧的计划体制和新的市场体制在发挥有效调节作用的同时,他们各自的缺陷和不足叠加在一起,给经济生活带来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同时也为一些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一些公职人员趁转轨时期存在的某些缺陷和矛盾,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和侵吞国家的资财。
3、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一支诱发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催化剂。随着改革放的深入,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拉开了越来越大的距离,尤其是个人、私营企业和承包经营者迅速富裕起来,还有一些走私等经济违法犯罪者暴富,强烈刺激原来有经济优势、社会地位较高的部分国家工作
人员。为了平衡心理,补偿“分配不公”引起的损失,少数人便产生“用我的权换你的钱”的心理,一旦有适当的条件、机会,便贪污受贿。
4、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重了部分公职人员的不平衡心理。那些地处“老、少、边、穷”的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经济收入差距大,同一职务、同一级别报酬却不同,使一些公职人员的心理更加不平衡,更加脆弱,只要有小的诱惑就会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二、职务犯罪的预防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我们认为要克服一个认识,做到一个具有,五个坚持。克服一个认识是:不贪污不受贿就不能犯罪的模糊认识。在工作中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也能犯罪。如:国土资源管理局是审批土地的职能部门,未经水务部门同意,批准使用河道内的土地;未经林业部门同意,批准使用林地,或者因工作失误,一地块地审批给两个人或两家单位使用,导致殴斗、上访等,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极坏社会影响的等,也构成渎职犯罪。药检部门如果不能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造成人员伤亡、传染病传播等严重后果,则有可能构成犯罪。
一个具有: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避免在工作中由
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而犯罪。
五个坚持:一要坚持职业道德教育,“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来源于执法人员本身价值观念的质变。一个执法人员要想实施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任何看似严密的监督的机制和严惩措施都是苍白无力的。因此,每个单位都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人的自律意识。自律是最好的自我防腐剂,也是预防渎职犯罪的根本措施,每个执法人员要严于律已,清心寡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切不可轻小节,而忘乎所以,所谓小洞不堵,大洞受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每个人犯罪都是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每个国家和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中,都要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越权不失职,树立爱民意识,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服务,做依法行政的楷模。
二要坚持法规学习、要坚持所执法及相邻法规的学习,熟悉本行业务,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如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人员不仅要学习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政策,还要学习防洪法、文物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工商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规政策等。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药检部门不仅要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还要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要坚持制度监督。教育不是万能的,预防职务犯罪每个单位、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管理特点和规律,要针对本单位或本行业的特点、分析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减少漏洞,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健全监督制度,并确实落实。如建立执法告知制度、主办检查员制度、内部抽查制度。
四要坚持执法公开。执法标准、程序要公开化。每个单位执法权力都有自己的程序、特点和规律,外部力量很难介入,成为执法权力运作的封闭性,群众很难监督。无数事实证明:职务犯罪最重原因是对权力约束不力,先例权力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失去制约权力越大,发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执法部门要将执法标准、程序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监督、防止执法人员权力滥用及失职。
五要坚持联系制度。要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请司法部门给予授课,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使工作人员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与有关部门及当事人建立联系制度,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通过上述措施,增强执法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减少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动因,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形成自律与制约机制,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增强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从而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