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_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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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加强2011届毕业生论文环节管理的紧急通知 根据学校对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要求,为了保证毕业论文撰写质量和学生安全,学院将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和纪律管理,大四学生要按照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严格执行。为了加强管理,就毕业生从事毕业论文环节提出如下要求:
1、2011届毕业生要严格按照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时间安排执行。原则上毕业实习结束一周之内(4月10日之前)要求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的必需同时向指导老师和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毕业生离校状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将请假信息向指导老师反馈。
请假手续的办理程序参照学校要求进行:离校时间在三天以上七天之内的,在指导老师同意的基础上,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七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在指导老师同意的基础上,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十五天以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学生的请假情况最终由辅导员汇总并告知学生家长。
2、如果学生在4月10前不能返校的,需要提供实习单位试用证明或拟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同时,必需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校外毕业论文申请表》,表格从学院网站下载。
3、如果4月10日后还不能按时返校,又不能提供任何证明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考勤要求进行相应处理:未返校时间三天以上七天之内的,辅导员要将相关信息告知家长并通知学生即刻返校;超过七天的将取消毕业论文撰写资格,直接参与下届重修。
4、毕业生返校后,必需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同时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招聘会联系工作单位并落实毕业去向。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指导环节严格把好论文质量关,对学生的在校学习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5、根据学校教务处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校外进行毕业论文的同学必须于五月中下旬返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