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林业局_濮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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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林业局
一、部门职能 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业发展建设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二)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范围)、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森林旅游业的开发和管理。
(四)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运输、销售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全市木材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负责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林权、林地管理,并对依法应由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五)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全市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卫工作;负责林业派出所队伍建设及装备建设;监督、协调、查处重大、特大林业案件。
(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检疫证书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审批天然、人工母树林抚育(卫生)伐设计及检查验收;监督管理种苗运输工作。
(九)编制市级森林经营方案,审核县级森林经营方案;指导监督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更新造林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产业工作;负责人造板生产许可证、木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与审批;监督检查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监督管理市级林业基金和其它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
(十一)指导各类商品林(用材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管护。
(十二)组织实施林业行业有关的规程、标准;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工作。
(十三)负责市级木材市场建立、撤销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木材市场的建设和木材销售工作;负责林业贮木场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林业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林业局领导
李成伟: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林业工作,负责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审计科、林政科、计划科、劳动人事科、纪检监察科、派出所、林业旅行社、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科、宣传科、团委、野生动物管理站。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2室。联系电话:3330817 李洪福:林业局副局长。负责国有林场森林经营、营林生产工作。分管营林科、资源科、林业总站、种苗站、病防站。
办公地点:林业局四楼403室。联系电话:3330818 张若学:林业局副局长。负责行政日常工作、全局安全工作。分管办公室、科教卫生科、贮木场、林业技工校。协管计划科、劳动人事科。
办公地点:林业局四楼406室。联系电话:3330877 高武:林业局副局长。负责对外贸易和林产工业工作。分管汽车队、线路队、林贸公司及一、二煤矿关停后的善后事宜;协管计划科。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1室。联系电话:3330897 张祥山:林业局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和多种经营工作。分管局工会、产业科、富森畜产有限公司、富森林产品公司。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6室。联系电话:3330837 于占昌:林业局总工程师。负责全局木材销售工作,分管经销公司、木材综合加工厂。协管病防站。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3室。联系电话:3330887 王国才:鹤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分管防火办;协管派出所、林政科。
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09室。联系电话:3330857 鲍铁辉:鹤岗市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造林绿化工作。分管绿化办;协管森林公园管理处。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8室 联系电话:3330827 张学友:林业局副调研员。负责新林区建设工作。分管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协助李洪福同志管理营林科、资源科、林业总站、种苗站及七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4室。联系电话:3330827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2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主任:黄建民
办公地点:林业局四楼407室 联系电话:3221245
(二)计划科
研究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林业重点建设项目;负责林业统计工作;指导局直企业和全市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科长:姚桂梅
办公地点:林业局四楼410室 联系电话:3330822
(三)财务科
负责市级林业基金管理,指导林业各项基金和其他资金管理使用;审核林业生产、事业资金、贷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林业项目贷款和治沙贷款;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局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
科长:刘华生
办公地点:林业局四楼402室 联系电话:3330820
(四)人事劳资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拟定林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林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科长:黄加龙
办公地点:林业局三楼310室 联系电话:3330812
(五)林政科
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协调处理林权、林地争议;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督检查;指导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指导、管理木材检查站工作;负责木材运输证管理工作;制定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设置规划并负责审核、审批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林政稽查工作。
科长:王立彬
办公地点:林业局三楼304室 联系电话:3330804
(六)鹤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全市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培训、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扑灭森林火灾的调度指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科长:田德才
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11室 联系电话:3330843
(七)鹤岗市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拟定全市造林绿化规划,组织指导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工作和义务植树活动;对全市绿化造林育苗业务实行行业管理;对年度造林贷款、周转金的投放提出建议;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检查、评比、表彰和奖励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科 长:刘丽娟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11室 联系电话:3330830
(八)科教卫生科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教育、医疗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科长:姜 萍
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10室 联系电话:3330842
(九)营林科
负责全局国有林场造林、木材生产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组织编审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指导国有林场发展多种经营等第三产业;负责指导局直属林场木材检验、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木材检验人员的培训、木材检验纠纷仲裁工作。
科长:杨玉德
办公地点:林业局四楼404室 联系电话:3330819
(十)资源科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建立档案、动态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采伐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伐区作业调查设计,参与《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划定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经济林、薪炭林;组织指导森林植被的恢复工作。
科长:洪有成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08室 联系电话:3330840
(十一)组织科
负责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局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局管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科长:李明柱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10室 联系电话3330826
(十二)宣传科
负责全局宣传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培训;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职业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科长:孙彦婷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5室 联系电话:3330833
(十三)审计科
负责局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科长:吕荣章
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07室 联系电话:3330841
(十四)动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野生动植物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并监督管理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运输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核报批和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量的限额审批;组织实施林业行业有关的规程、标准;承担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狩猎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科长:郑兴林
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05室 联系电话:3330839
(十五)森防站
负责对全市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的病害、虫害进行监测、预报和预防;负责监督、指导各有林单位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站长:罗继生
办公地点:林业局三楼301室 联系电话:3330801(十六)种苗站
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的核发及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国家重点林区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种苗的生产与调剂工作。
站长:王继河
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06室 联系电话:3330838(十七)工会
负责贯彻执行《工会章程》和工会组织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林业劳动监督和妇女儿童保护工作;负责林业工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监督;负责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科长(工会副主席):李超君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9室 联系电话:3330825(十八)林业工作站
负责集体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资源档案管理,并指导集体造林、森林经营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林业纠纷、查处林政案件。
站长:郑德庆
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01室 联系电话:3330832(十九)纪检监察科
负责调查核实林业局管理权限内的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并向党委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林业局直属基层单位班子和全局科级干部廉政考核工作及所属单位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和受理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负责全局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科长:谢静娴
办公地点:林业局五楼507室 联系电话:3330831(二十)森林公安局(林业派出所)
负责保护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具有刑事和行政执法职能。
所长:纪连礼办公地点:林业局三楼311室 联系电话:3330816(二十一)产业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林业产业相关政策,制定全局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为全局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市场信息和服务。
科长:李华东
办公地点:林业局六楼604室 联系电话:333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