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论文_职务犯罪预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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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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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金 芳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
道貌岸然的贪官锒铛入狱似乎早已是官场永不落幕的“戏剧”。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具有职业化特点的“贪官之癌”。近年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日趋猖獗,预防职务犯罪已经成为新时期反腐败面临的一项颇具挑战性的工作。
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指出:反腐败“还是法制靠得住些”。要保障预防职务犯罪健康发展,必须推动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保障。因为法律具有权威性、明确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只有法律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地位的确认,才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只有法律对预防犯罪主体、机制、措施、程序等方面明确的规定,才能保证预防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有条不紊的开展;只有法律才能排除各种障碍,确保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把惩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侦破了一批职务高、数额大、影响大的大案要案,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振奋了党心民心。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此,本人就职务犯罪这个课题作一尝试性的浅述。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已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其严重程度恰如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的那样,已经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斗争!
从大量的已被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比较突出的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总体来讲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据有关报道,仅一个建筑项目的兴建,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竣工,共有23个环节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轻则“吃拿卡要”,重则行贿受贿;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等环节都有可能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行家们说,工程设计文件的一笔一划,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是“钱”。像广东的于飞,沈阳的慕绥新和马向东等都与此有关。
(二)、品行堕落,贪色循情。
经济上的犯罪与生活上的堕落,从来都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些干部的堕落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受不住考验,往往背叛自己的誓言,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品行堕落,沦为人民的罪人。根据对缉拿归案的职务
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罪情”分析,发现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贪色循情。调查发现,这些人为了满足女人的欢心,不惜铤而走险“弄”钱的占了70%。另一种情况,就是用贪来的赃款找女人。从公布的厦门“远华”、沈阳“慕马”等案情看,不少犯了罪的领导干部都属这种类型。此外,家族的一些成员在其蜕变过程中有的却起到了不可小视的推波助澜作用,这些家族成员主要是利用干部的权力和威望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
二、职务犯罪的防治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人们往往关注打击职务犯罪而忽视预防工作。惩办贪污腐败,令人解气,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预防职务犯罪本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党建和思想工作。不少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陈希同、成克杰、王宝森、胡长清、程维高等,这些高级干部之所以堕落,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的。以此为鉴,必须从思想上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设,在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江泽民同志指出:“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素质低,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会形同虚设。”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的教育作为重点,把党性、党
风、党纪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思想教育既要突出教育的广泛性,又要讲究教育方法的多样性和针对性;既要讲实效,又要造成一定的声势。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纪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以及新闻单位,文化艺术部门的力量集中起来,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整体优势,形成纵横交错的思想教育网络,造成强大的思想教育攻势。
(二)、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预防和揭露腐败的作用至关重要。马克思主义监督学说认为,监督是国家的一种职能,要鼓励新闻媒体发挥监督功能,通过公开暴光和披露来促使腐败现象得以收敛,要确保新闻自由对滥用权力的来自公众的制约,要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尝试给予新闻媒体的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不失为制约职务犯罪的锐利武器。四是强化经济监督。这方面的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授权经济监督职能的专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机构,按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纪律对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公务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察和督促,这是防止贪污、贿赂、挥霍浪费等职务犯罪现象的重要手段。特别要加强财务监督制度,用法律制度保证财会监督人员的经济地位不受监督对象支配,依法独立行使经济监督权,抓好对本单位本部门执行财会制度情况的监督。
(三)、健全和规范法制制度。现在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要建设法治国家,这也是中央的纲领性目标,必须明确法治对政府而言,其实质意义在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泛滥。由于行政权是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
主动行使的权力,其作为或不作为均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和规定,否则就容易扰民,进而形成腐败,要依法行政必须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是立法;二是执法。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由于立法方面的不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直在探索中前进。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惩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法规。另一方面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要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刑,以及贪赃枉法的职务犯罪问题发生。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只要违法的都依法严惩,以震慑职务犯罪分子。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两千七百年前成就霸业的一代英才管仲就已经提出了廉耻是立人之大节,然而事实上廉洁这一品质的养成却远非那么容易,作为廉洁的对立面,腐败问题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社会而生,虽然它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困扰着各朝代政权的一大顽症,有其文化和历史根源,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它仍主要是一个经济和问题。理性和实践告诉我们,预防职务犯罪不是一个能孤立解决的问题,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正因为如此,中央在提出依法治国的建国方略之后,又及时提出以德治国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