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客户经理的思考_证券客户经理从业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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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客户经理的思考
说实在,客户经理是流动性最多的其中一个职位。常说,剩者为王。然而,剩者又有多少人能够获得高薪以及升迁?
在这工作期间,平均每个月都有同事离职,是他们不敢坚强吗?还是他们认识到客户经理的剥削制度而离去呢?他们中离职原因,留给领导们激励新同事的话语他们不够坚持。
至此,为何他们都离职,是他们不适应这个制度,还是本身这个制度故意让他们淘汰。绝大多数券商采取的营销与服务分离模式——即经纪人团队只负责发展客户和简单的日常维护,咨询和其他专业服务均由传统员工编制体系下的咨询师和客服团队(投资顾问)提供。这样,经纪人的边缘化被进一步加强,甚至沦为纯粹的券商“拉客仔”。这种模式刚开始是从国信发展起来的。客户经理模式仅仅是营销模式。客户经理在培养过程中,券商怕客户经理带走客户,中间搞了个投资顾问。这样就形成了会销售的不会投资之道,会投资的不会销售之道。公司是安全了。为此,故意培养成蹩脚的人才。
一、经纪人在美国与中国的地位
美国经纪人是全面型人才,经纪人服务的对象一般是相对高端的客户(通过经纪人的服务进行交易相当昂贵,收取佣金往往是折扣佣金商的自助交易佣金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展业模式更多的是以顾问服务带动交易业务和代销业务,从而创造顾问服务收入。与之相应的是:经纪人培养周期长,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和自我认可度都比较高。
而我国目前的证券经纪人业务内涵和外延都较为单一,以推销“经纪业务通道”(证券公司开户)为主,也会涉足一些资讯信息传递和关系维护工作,以及少量理财产品代销业务,代销的理财产品品种也较为单一,常采用“硬推销”的方式。我们所面向的市场是以中小散户为主,客户层次相对较低、资产量不高。与之相应的是:经纪人培养周期短,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和自我认可度比较低。
二、券商目标客户的定位
美国证券经纪业务市场可大致划分为三个主要版图:面向大众散户的零售经纪、面向核心客户的高净值经纪市场和面向投资机构的“机构经纪”业务。与我国绝大部分券商含混的、所谓“全方位”目标市场定义相比,美国券商的目标客户群都非常明确。如高盛、摩根斯坦利等定位于中高端客户及机构客户;美林则是“全光谱型”,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嘉信理财为代表的折扣经纪商,专注于中等资产规模以下的、对交易成本高度敏感的个人客户。
三、经纪人与券商“双轨迹”关系
1、员工制
如果一家券商明确定位于比较高端的客户,提供服务比较全面,那么即使仍旧采用“销售与服务分离”这一并不能很好符合金融服务业特性的业务模式,对于负责销售的经纪人团队提出的素质要求也会是比较高的,培养周期也较长,再加上对降低经纪人流失、稳定客户资源、风险控制等因素的考虑,那么真正的“员工制”是更好的选择,人员招聘标准也要全面提高。
2.、外挂式(与券商委托代理)——我们公司模式
为什么券商要用“外挂式”呢?因为券商只希望利用经纪人的人脉资源,所以只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外挂式”。然而这种委托代理,把监管的权力全部委托给了旧体制中垄断团体——券商,使得券商和经纪人在赢利模式上部分沿袭了以往的对立的关系,而且券商身兼裁判和球员两重身份,利用制度赋予的监管权力,在利益的驱动下,单方面制订霸王条款式合约,当经纪人资产发展到一定规模,黑哨频吹,兼暗箱操作(降低提成比例、不公布明细帐目、暗吃税款、双重扣税等),把经纪人的收益霸为已有,例如六年资产量减半,所以客户经理并不是一项长久的工作,因为这个公司制度明确就是让你离开。劳动责任推给对方,在此之前及以后券商侵吞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成果的事件一直层出不穷,花样百出。
例如,合同是券商单方面订的(违反《暂行规定》第六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券商单方面制定出游戏规则,把券商利益最大化,经纪人利益最小化,按它们的行话说:就是割韭菜,割了旧的长新的,旧的经纪人赶走,客户及资产留下来归券商,新的从头再来。一方面由于沪指定交易的规则,客户----所有的客户,不仅仅是经纪人的客户----转户比较麻烦,另方面转户过程中券商设置重重障碍。券商不思进取和提高服务质量,而是忙于招一批又一批的经纪人,既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财富,又低水平循环,专想攫取垄断利润,永远难以与虎视眈眈的国际高水平券商同台竞技。另方面经纪人人心不定,在与券商的博弈中消耗很大的精力与资源,许多有良好素质的经纪人生存面临绝境,为此经纪人和券商的冲突常年不断的发生。
四、培训
美国券商对经纪人培训中,高度重视理论教育和展业实践相结合,常采用“行动式”学习,关注短、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培训和实践交替进行,把知识成果转化为现实绩效。相比之下,我国的“保险式”证券经纪人运作体系,仅满足日常例会中团队成员的案例分享,团队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激励打气多于经验传授与现场辅导,缺少对于可复制的成功要素去芜存菁的提炼,难以形成“最佳实践”案例。
五、绩效导向管理和高提成激励,让经纪人分享经营成果
对部分拥有很多客户资源的经纪人给予的提成也很高,甚至会高达50%以上。但是在实际上,大部分国内的经纪人可以分享到得经营成果还是很少的。在实际上,大部分国内的经纪人可以分享到得经营成果还是很少的。往往是大券商依仗“实力强大”,不想屈尊于经纪人;中小券商相对愿意支付较高提成,可对经纪人的服务支持能力不足,导致经纪人生存条件不佳。
《暂行规定》里面对经纪人定性为代理角色,在服务中,行为严格限定在“二个介绍,三个传递”,没有创新和能力发挥的空间,否则就会违规。有专家形象称之谓戴着镣铐跳舞。而且按说单仅是如此也不为过,经纪人循规蹈矩,不追求成果也就可以生存了。但是管理部门又把管理权委托给券商。由于券商和经纪人是利益分成关系,永远存在着对立,所以过河拆板,卸磨杀驴的形象词就是券商的必然所作所为了。同时有的券商不管自身的信誉和能力如何,不管牛市熊市,不考虑股民的承受能力,单方面规定目标,考核任务及系数。
六、被绑架的“拉皮客”
证券市场,这么多年中国证券市场广大投资者始终绝大多数处于绝对亏损境地,浪费了不知多少万亿的股民资金,在此我不再诟病。做为一个有良知的经纪人,我现在从自身十数年来经历反思我所从事的行业职业道德何在,我是考虑周围朋友的利益还是迫于证券公司的任务压力为了在公司活命去强拉客户,证券行业的特殊性必须置疑券商对经纪人绩效考核任务的合理性。
证券经纪人是个新生行业。因为是新生,针对这个行业的法律规定自然就更是欠缺。证券经纪的人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尤其是对于那些还没有成长壮大,正艰难迈步的经纪人而言,各种合法权益更是得不到保障。
在具备成熟证券经纪制度的国家,“佣金收入分配权”这项基本权利是被白字黑子写入法律条文中的,而在中国,对证券经纪而言只不过是个梦
证券经纪人就是靠佣金吃饭的,佣金收入分配权是证券经纪人追求职业发展的根本。连最基本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还谈何发展。证券公司一惯于钻这个空子,通过制定苛刻的考核制度来恶意克扣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提成,剥夺证券经纪人的劳动成果。最极端的做法就是:如果当月没有新增有效客户,或者没有卖基金,过去的劳动成果就会被大幅度扣掉,说扣都含蓄了,应该叫吞掉才对。这是赤裸裸的土匪行为。
证券经纪当月发放的薪酬的是上个月的佣金提成。我始终认为,就算当月没有新增客户,也不能肆意剥夺证券经纪过去的有效劳动成果!在一个法制没踪影的行业,无奈土匪总是无法无天,总是有权势者说了算,呜呼哀哉!
除了佣金收入分配权得不到保障。另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
证券经纪人的个税税率一律是按收入的20%来缴纳。不论你月收入是1000还是10000,哪怕只有1块,也得被缴税20%。如果每个月收入达到10000以上也就罢了,扣掉20%至少还有8000多,问题是一个月只有1000也要扣掉20%
七、最基本的保障没有
“五险一金”,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老了没有养老保险,生病了没有保险,工伤了没有保险,生育没有保险补贴;买房没有住房公积金。
八、领导的话要用自己理智地去判断,毕竟道路是自己的领导说着再好的话,即使是一个事实,也要从自己身上来衡量,因为毕竟成功的例子只是个别的。最主要的是不要被洗脑,因为在这个行业里,很多证券走的是保险经纪人。在市场初始阶段,利用客户对服务的浅层次需求,采用大规模、掠夺式“拉客”,重销售,轻服务。但从长远来看,必须是于服务带动销售,而不是于销售带动服务。
所以莘莘学子刚从大学校园走出的,要从自己的实际、理智而不仅仅从兴趣来从业这份工作,应该全方位地去思考和评估这个职位是否适合自己,而不要听人说这个行业某某人从业了多久工资每月上十万这方面的诱惑。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未来的路自己决定而不要被左右,因为走错了就回不来,慎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