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文明施工管理措施_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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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保证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一、总平面管理
1.施工平面图规划,应具有科学性、方便性。施工现场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工程概况、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规定、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2.供电、给水、排水等系统的设置严格遵循平面图的布置。
3.所有材料的堆放、小型机械的布设均按平面图的要求布置,如有调整应有书面的平面修改通知。
4.在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时,应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衡生产。
二、重点部位的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各作业班组做到工完场清,以保证施工楼层面没有多余的材料和垃圾。项目经理部将派专人对各楼层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每个作业面清洁、规整,对运入各楼层的待用材料要求堆放整齐,以使整个楼面整齐划一。
三、其他具体措施
1.各类标志牌、安全操作规程牌一律统一规格尺寸,要求放置整齐,挂置牢固,并置于醒目处。
2.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场内道路畅通无阻;非湿作业面无积水;非作业面无施工垃圾。
4.工完场清;活完成品清;当日作业当日清;机具、工具整理清。
5.出入口、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防护好,施工秩序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好;脚手架、人字梯搭设牢固好;作业场地照明通风好。
6.不见零散砂、石、水泥、木方、型材、管、线等;不见边角余料、废纸、烟头及生活垃圾随地扔;不见随地大小便、任意乱涂乱画;不准电线直接进插座、接闸刀等违章操作;不准工人穿拖鞋、打赤膊上岗操作。
7.材料应严格按施工计划进场,进场后要按业主审批过的布置图整齐堆放,保持现场整洁。
8.消防设施放置整齐;临时用水电管线安装整齐。配电箱有门有锁,闸刀盖、插座盖、漏电保护器等配置规范完好。
9.施工现场所排污水入下水道,应先集中经过临时沉淀池过滤后方准入市政管道,防止堵塞下水道,严格控制排放水的质量指标:排放水的PH值应在6-9范围内,悬浮物质应小于500㎎/L.10.有制度、有计划;有标志牌、安全操作牌;有出入证;有场容分片包干范围、职责;有吸烟室和饮水处;有临时厕所;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或企业部门标识。
11.工地由专人负责协调与有关单位﹑所在地居委会﹑市政﹑交通等的关系,保证工程文明施工,顺利进行。
12.公司每月由标化领导小组,组织部门负责人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等检查,并打分评比名次,有力地配合总包单位促进各项“标准化管理”工作,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第九章保证安全施工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专职安全员为辅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施工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及时报告。
4.公司质量安全部为常设的专职安全机构,负责对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1.现场的所有管理、操作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人员。
2.新的工序开工前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难点,消除隐患
3.结合工程的变化,进行事实的安全知识教育。
4.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减少人为事物。
5.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6.特殊公众作业人员,必须是按规定参加了安全操作考核,取得有关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三、安全检查
1.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
2.成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必须作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定期检查与特殊检查相结合,班前检查与班后检查相结合,专职人员检查与操作人员自查相结合。
四、具体措施
1.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由项目部经理、施工工长、安全员组成“三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防”工作。
(2)项目经理应主动加强与总包、派出所、联防队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取得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3)配合总包单位积极参加本地区的联防工作,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
(4)工地所有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高度指挥。
(5)施工人员上岗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佩带胸卡,不准赤膊及穿拖鞋,否则工地管理保卫人员可阻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6)工地所有材料应注意爱护和保管,非经同意或未办领用手续,不得动用;如影响施工,需移动位置,须征得仓库保管员的同意,并有保管员在场方可移动;移动时注意轻拿轻放,如有损坏,责任者需按价赔偿。
(7)施工中使用的辅助材料,需工地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方可领用,如发现浪费,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责令责任人按价赔偿。
(8)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施工规范要求擅自施工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造成材料浪费和损失,有关责任人要赔偿材料损失及连带责任。
(9)工地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负责整个工地的电器管理、保养、照明安装、并随巡视检查,如发现电缆负荷或其他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赔偿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0)各施工队施工人员从仓库领出的照明灯具、电缆线、电动工具和其它各种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文明操作使用,如有损坏遗失需按价赔偿。
(11)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检查脚手架、高凳是否牢固。危险的地方及空中作业时需系安全带、违章作业发生事故公司概不负责。
(12)工地现场严禁吸烟,更不准将火种带入工地现场,违者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火灾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电焊作业时,先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有无易燃易爆等物品,现场不清理不准施工,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
(14)工地所有工作人员,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得打架斗殴,不准赌博,不得在工地随地大小便,如违反规定,处以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15)在施工期间,各工程队要团结协作,相互关心和支持,相互临时借用工具必须经有关施工队长同意,用后及时归还,以免影响对方施工,造成矛盾。
(16)各施工队必须在注意文明施工,每天下班之前指定专人将各施工队现场整理干净,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17)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包括安全保卫人员)每天必须分班在施工现场巡视指导,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上报工地总负责人协同处理,否则工地发生的一切事故,当班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18)工地灭火器具要放在明显部位以便取用,并经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功能、效果和时效,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懂灭火器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19)施工现场必须实行明火审报制度,明火作业全过程须由专人监护。
(20)临时工棚房角处应按规定布置灭火器具。
(21)施工中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及氧气瓶、乙炔瓶之类都必须按规定安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仓库必须是耐火建筑,通风好,门向外开,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2)工地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离开工地须向总负责人请假,否则不得随便离开工地。
(23)在施工范围处设警卫,物品出门必须凭条。
(24)加强警卫人员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2.用电规定
(1)开工前向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
(2)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各施工区的支路开关箱。
(3)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室。开关箱内的拉线要接到端子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4)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接地的保护装置。除了施工现场的照明线由电工架设铜芯线外,其他临时电路必须使用护套电缆,不能用电线代替。严禁用与施工无关的电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值班电工报告登记。
(5)有进场施工的电动工具,必须经安全检查。
(6)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除值班电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拉闸。电源拉闸时,需挂上“维修电路不能合闸”的标志牌。
(7)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否则,值班电工一经发现应立即拆除。
(8)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调离直至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处理。
3.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要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或带病工作。
(2)电工、焊工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上岗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
(4)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悬空物边檐,应有防护棚、防护栏等隔离措施和明显标志,距地面3m以上作业地点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操作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6)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向下抛掷工具、材料杂物,以免碰伤下面的人员,高空作业应带安全带。
(9)施工现场内一切生产、生活各项临时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设置并进行管理,做到布局合理,整齐统一,符合安全疏散、防火等要求。
(10)施工现场的电路开关、支路配电箱,统一有值班电工接驳、开合,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
(11)设置专职仓库保管人员,严格按出入库手续办事,防止物质失窃。
(1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