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税联手_税检联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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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税联手”促进国税事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检察院与龙沙区国家税务局密切配合,结合国税行业特点,不断探索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方法,努力拓宽预防渠道,坚持“预防在先,防惩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以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为重点,从源头上狠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机构,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
2008年10月,龙沙区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班子上任后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此,区国税局从抓组织机构入手,把开展预防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了预防机构。区国税局、区检察院联合成立了预防国税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并联合成立了预防犯罪机构。二是建立了预防网络。国税局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纪检组长具体抓,其他副局长配合抓,部门领导负责抓的预防网络,与检察机关共同制定了预防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确定了预防工作职责和任务。三是健全了网络监督。共聘请人大代表、企业商户等社会各界人士30余人为义务监督员,内部确定14名监察室人员为兼职监督员,健全了内外监督机制。
二、开展教育,筑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基础。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教育是基础,思想是先导,检税两家努力在教育防范上下功夫、做文章,大力开展了四项教育活动。一是理论教育
1坚持不懈。全局坚持每周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每周五“全员政治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还通过聘请教授、讲师讲党史、到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市博物馆参观学习等形式,启发觉悟,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区国税局以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先后在全局集中组织了三次警示教育活动。去年10月份,检税两家配合,组织全区国税系统100余名干部到齐齐哈尔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收到了较好效果。三是法制教育持之以恒。区国税局发放了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手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手册、法律知识读本等书籍。聘请区检察院李宇光检察长、闫宪东副检察长先后两次讲法制课,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增强了法制观念,在全系统营造了“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两年来,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班20余期,受训300余人次。四是整顿教育解决问题。区国税局先后开展了三次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围绕少数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组织观念淡薄、违反组织纪律、依法治税不到位、以税谋私等问题对照检查,共揭摆问题20余条,集中处理了一批久拖未决的违纪案件。
三、强化监督,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保障。
在开展工作中,检税两家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起,注重加强内外监督机制的建设,逐步形成了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犯罪多重防线。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建立完善了
党组议事规则,人事、财务、基建等重大事项坚持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不主管经费支出、大额采购和基建项目。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从政治观念、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税务监督,向社会延伸。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全面推行了税收执法公示制度,把工作职责、税收政策、征管程序、服务规范、工作纪律、纳税人权益、违章处罚、监督投诉等方面的内容全部向纳税人公示。全局共制做公示栏30余块、职责专栏48块、职责监督牌190余块、设置举报箱24个。另外还采取推行廉政监督卡、走访纳税户、召开行风听证会、电话和网络举报等形式,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去年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区国税局在全市县、区局中夺得第一,国税系统社会形象、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向业务延伸。把处在税收一线,与纳税人经常接触的窗口系列、稽查系列作为重点部位,采取跟踪检查的方法,实施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重点环节确定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停废业审批、发票领购、纳税检查、政策性减免税审批和个体税收上,严格按照新征管法和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办事,用法规和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去年年底,检税两家联合进行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项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造成认定资料不全、缺项、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的8个单位的3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四是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向家庭延伸。区国税
局把税务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融入到家庭中,给税务干部家属发出反腐倡廉公开信,请家属协助作好廉洁自律工作,动员家属们努力做到“四勤八不”,即:勤刮“廉政风”,勤吃“脑清片”,勤查“廉洁账”,勤追干部行踪;不干预税务,不接受礼品、不参加宴请,不打旗号办私事,不在家中办理涉税事宜,不纵容干部以权谋私,不包庇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不随便“许愿”。通过家庭监督,把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最后一道关口。
四、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检税两家在认真分析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干部队伍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责任,并狠抓落实,减少和杜绝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上各类以税谋私,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一是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基层税务所(分局)规范化建设标准》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全面的制度机制,并把落实这“五个专件”作为基层规范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把干部职工的行为置于制度的严密制约之下。二是狠抓了干部职务行为的规范。在税收执法上,对基层税收执法岗位职责、权限进行了分解,对各项工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具体确定了执法责任人,一旦出现执法过错,按照相应的追究程序和条款追究责任。在行政管理上,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经费、基建、人事管理、班子建设等行
政管理责任及过错追究内容。在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权限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征收、管理、检查等各个执法岗位职责任务的落实,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按规定权限办事,不颠倒办事顺序,遵守时间,确保了公正执法,防止了问题发生。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建立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督导和通报制度。要求基层税务所、稽查局每季度对照专件具体工作目标逐项自查,区局检查通报,随时督导,不定期抽查,半年检查通报,年底全面考核。2008年以来共对5人(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一般性过错行为进行了追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真追真究在系统内部引起很大震动。过去有章不循,随意执法的问题减少了,广大税务干部时刻绷紧预防职务犯罪这根弦,逐步养成了照章办事、严格执法的良好习惯,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