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_苏州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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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苏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05-12-05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 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平江、沧浪、金阊,下同)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 转、回填、消纳、利用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 设、拆除、修缮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苏州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管理工 作。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公安、环保、物价、规划、建设、国土、工商、房管、园林等部门应当按照 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利用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 得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第七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八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收集建筑垃圾时,不得与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混装,不 得乱堆乱放,并及时清运。
第九条
装修或维修房屋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有自运能力的,可自行清运并倾倒在指定的处置场所。无 自运能力的,应当与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托运手续。
第十一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辆(船舶)运输建筑垃圾,应随车(船)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接 受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检查。
(二)需要进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运输的,应当事先 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
(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车辆整洁,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应当倾倒在指定的处置场所。处置场所应当对建筑垃圾的受纳情况 如实进行登记,并出具回执。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将处置场所出具的回执妥善保管,以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查 验。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由环卫部门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的建设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进行统一规 划、合理布局。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应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和道路,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 实体围栏,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防污染等设施,保持场内整洁,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 废弃物。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建筑垃圾处置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第十八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 日起施行。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 2011-11-1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住建、环保、国土、规划、公安、交通运输、经信、物价、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后,方可处置。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所接受消纳的证明、计算工程渣土倾倒量的图纸资料等,委托运输的,还应当提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合同。
第八条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符合《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也可以委托运输;委托运输的,应当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九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第十条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所实行属地化建设和管理。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储运消纳场所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储运消纳场所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 储运消纳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路环境,适合重型车辆的进出;
(二)设置清洗台及相应的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进出口通道硬化,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
(三)配备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
第十二条 储运消纳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受纳、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受纳其他物料;
(二)保持相关设备、设施完好;
(三)保持储运消纳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四)对进入储运消纳场所的运输车辆、受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数量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将汇总数据报告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第十三条 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进行运输的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至核准的储运消纳场所。
储运消纳场所应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受纳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并出具回执。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进行运输的单位应当将储运消纳场所出具的回执妥善保管,以备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查验。
第十四条 鼓励以资源化循环利用方式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进行终端处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扶持,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产品的扶持政策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
第十五条 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环保、市容环卫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终端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供需信息平台,推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高效处置。
第十七条 居民住宅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由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处罚。
第十九条 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苏州建筑垃圾处理迫在眉睫 移动破碎站新技术带来高额回报 整治垃圾山 苏州将开建首个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终端 2012-01-31
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一直是苏城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尤其是冬青路与南环路、觅渡桥西堍南匝道等处,更是成为了夜间偷倒垃圾的天然场所,且屡禁不止。
根据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的测算,市区每年有超过500万吨的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总得有个出路,单靠堵显然不是办法。
中国江苏网1月31日讯 1月30日下午,记者从市容市政管理局召开的“2012城区市容市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容市政管理局力争今年将开工建设我市首个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终端,为建筑垃圾的处理开辟正规的渠道,并让建筑垃圾得到综合性的合理利用。
今年1月1日,由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交通局联合出台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等四个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工程渣土车抛撒滴漏、扬尘污染、晚间偷倒等行为将受到约束。
从2011年初,南环桥两侧匝道、南环东路迎春路至南环桥路段、觅渡桥西堍南匝道等几处闲置的空地上和路段时常会被各种建筑垃圾、无主垃圾堆满。新闻媒体多次关注报道,市容市政部门也对于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但却无法改变偷倒现状。每次都是“今天清,明天堆”。为此,市容市政部门就空置待开发地块、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建筑垃圾,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工作,并设立了多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建筑垃圾乱倒偷倒现象,一方面是建筑方偷懒,违规就近倾倒,更关键的是苏州目前还没有专门安置建筑垃圾的处置消纳场所。
市容市政管理局副局长曹南平说,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终端力争将在今年开工建设,建成后,它将能够建立起建筑垃圾的集纳、资源化利用、永久处置的一条龙步骤,就像我们已经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所做的那样,届时,土方车偷倒、闲置地块、城郊结合部等地建筑垃圾“围城”等现象将大大得到控制,市区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和规范场所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关于加强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 市容市政管理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在苏州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理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但面对苏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如何处理、利用日益增长的建筑废弃物,已成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
尽管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在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提升我市人居环境质量、改变城市环境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由于苏州城区的建筑垃圾管理缺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终端处置场所,很多建筑、装修及大件垃圾去向不明,管理薄弱的区域就成了建筑垃圾的“堆场”;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也不够完善,导致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百姓投诉增多;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尚未起步。因此,在百姓对环境要求日益提高、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下,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亟待加快研究解决,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加强建筑垃圾的科学化处置管理
1.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一是建议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场,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有利用价值的进行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回填。终端处置场所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由政府提供土地,委托有实力的企业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下投资运行,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二是建立区级建筑垃圾收纳中转站,建立二级转运网络,扩大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范围,消除管理空档,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城乡一体化;三是针对苏州目前旧城改造;诸如南环新村、旧火车站、虎丘地区、桃花坞等地拆迁所产生的庞大的建筑垃圾,也可采用就地循环处置利用方法,减少运输成本及环境污染。
2.敢于创新突破,建立健全更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一是逐步淘汰个体泥头车,鼓励企业投资组建大型专业化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对运输公司实行资质管理。鼓励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个体泥头车加入专业化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实现统一经营、调度和管理;二是强化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责任,要求工地对建筑垃圾实施必要分类和源头减量,并明确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必须有资质,运输车辆必须有《建筑垃圾准运证》,对建筑垃圾运输及倾倒过程有清洁化要求;三是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保证金制度,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行为。
二、加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1.从政策上加以引导、扶持,加大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力度。一是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根据本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情况,引导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受纳场综合利用,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建筑垃圾的交换利用;二是采取积极措施,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品,政府工程要首先带头使用,鼓励房地产商积极使用,提高建筑垃圾利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加快研究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和利用技术。变低级填埋为综合利用,变资源浪费为资源再生,变污染为环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更好地发挥建筑行业在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争当全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排头兵。
3.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对从事建筑垃圾处理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向垃圾处理经营活动注入资金;对从事垃圾处理的投资和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以增强垃圾处理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对投资经营垃圾处理达到一定规模、运行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把政府的直接投资行为变成鼓励行为。
三、加强建筑垃圾的长效化监督管理
1.提升环卫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
2.强化部门协同,建立经常性联合执法机制。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运输、乱倒、乱堆等违章行为从严查处,必要时可建立城区建筑垃圾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容市政、公安、规划、建设、交通、水务、环保、房管、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
3.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
治理偷倒建筑垃圾需社会合力
2013-04-30
近日,据苏州市容市政环卫部门统计显示,2年来我市清理偷倒建筑垃圾上百万吨。偷倒者由原本偷倒在未完工的工地上,逐步发展到现今直接偷倒在主干道上。在今年春季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行动中,苏州市容市政各相关单位与偷倒者较上了劲。
归集点超负荷运转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原金阊和平江的建筑垃圾归集点。现场作业的张师傅告诉记者,他每天要干6、7个小时才能忙完。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综合协调科科长王愐敏告诉记者,从2011年开始,我市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垃圾,在城区建立了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2年后的今天6个临时归集点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仅今年4个月姑苏区内的两个临时归集点就接纳了20.61万吨建筑(渣土)垃圾。为了有效处置、消化建筑垃圾,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处置、消化建筑垃圾的终端消纳场所已经选好点,该处置终端的建设程序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
王愐敏坦言,现在的问题还不仅在于临时归集点的逐步饱和,偷倒大量建筑垃圾已成为了一个新的难题。在解决垃圾处置问题的同时,则需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去解决偷倒的建筑垃圾。据统计,两年来百万吨的偷倒建筑垃圾中,渣土占到了70%,其余建筑垃圾占到了20%,还有10%混入其中的生活垃圾。
主干道成“重灾区”
记者了解到,2008年偷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开始出现,那时候偷倒者基本把垃圾倒在正在施工的工地周边,而近来随着苏州施工工地的减少,不少偷倒者直接就将建筑垃圾倾倒在主干道上。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平江片区环境卫生巡查员顾戬。顾戬告诉记者,他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巡查偷倒建筑垃圾的“重灾区”,一旦发现路边有建筑垃圾就立刻向环卫部门汇报,环卫部门就会安排人手来清理。顾戬介绍说,现在东环路北延、平海东路、312国道、江坤桥、锦荷街等地都是偷倒垃圾的“重灾区”。
记者在原平江区清塘路至平四路口看到,路两边停满了小型的货车,有的小货车中还装满了建筑垃圾。据市容市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这些小货车基本都是搞运输的,车主大部分都是个体户,有了活就接,白天基本休息将车停在路边或者接些零活,一到晚上就出动全城游走,搞起“副业”装满各种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在现场指挥的姑苏区沧浪环卫所葑门清服公司的姚经理告诉记者,为了清理这三堆建筑垃圾,他安排了一辆挖机和四辆小货车到现场,全部清理干净需要花费近半天的时间,清理一次就要贴补上千元。
治理偷倒需社会合力
前天晚上,记者前往了姑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白洋湾中队,中队长陆涛说,起初他们安排人员深夜蹲守,一年下来逮到近30起,罚也罚了,教育也教育了,但是偷倒情况似乎并未好转。为了有效地遏制这种违法行为,中队进行了研究,确定从源头抓起,查处、预防并举。在街道全面支持下,中队走访了辖区内所有的工地,并要求所有工地对建筑垃圾处理去向进行记录,而他们则不定时地进行抽查。
与此同时,在几处“重灾区”周边也逐步安装了隔离带,为了有效打击偷倒者的嚣张气焰,白洋湾中队也尝试了各种方法。比如在当场查获偷盗者后,他们就会要求偷倒者清理其它路段的垃圾,以此达到教育的目的。这几年来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辖区内偷倒建筑垃圾的情况相对减少。
白洋湾中队的副中队长唐杰坦言,偷倒情况非常严重,但执法人员却非常有限,要依靠执法人员每天蹲守很难实现,因此他认为在各方面监管跟上的同时,全社会都应该与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管理部门提请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有人偷倒垃圾,可以拨打城管110的24小时值班电话69331110,并尽可能帮助取证。
春季整治行动中姑苏区各片区情况
平江片区:先后对平海东路、312国道、江坤桥、锦荷街等偷倒建筑垃圾点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建筑垃圾2600余吨,出动人员71人次,挖机24台班,铲车7台班。
沧浪片区:各清服公司突击清运冬青路沿线、东环路南段、人民桥匝道、苏纶路、太湖西路、福运路等偷倒建筑垃圾5.72万余吨。同时对12处高架公路两侧闲置工地内混合垃圾进行突击清理清运,共计清运杂物及无主垃圾33.5万余吨。
金阊片区:金阊环卫所成立了50余人的突击队,率先进场作业,出动4辆铲车,20多辆垃圾运输车,进行大规模集中清理各类垃圾3000余吨。清理安利路上原安利化工厂地段的无主垃圾、建筑垃圾。
东街朝天桥下常年堆满建筑垃圾 没人管 2013-04-28 内容:
东街朝天桥下常年堆满建筑垃圾,从来没有人来管理,本来那是一片绿化地,后来被逐渐破坏后变成垃圾堆积地,后经改造成为停车场,但是经常被朝天桥北的平房住户在进行房屋改建时抛倒建筑垃圾和堆放建筑材料。目前建筑垃圾已经堆到东街花苑的住户窗下了,住户的窗都不敢开,停在边上的汽车上是一层灰沙,电话了12345也没得到解决,天气渐热,窗户不能开,希望能快点改变现状。
受理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
提案办理落实:苏州城区建设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
【信息时间:2012-1-12 阅读次数: 97】【我要打印】【关闭】
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
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去年,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开展了“清堆”专项行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各设立了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积点,但到今年年初3个点已不堪重负,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如何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在年初市政协全会上,民革苏州市委和市政协城乡委同时递交提案,就城市建筑垃圾有效管理和再生利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希望我市能够尽快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民革提出的《关于加强
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
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
5月19日,市政府和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督办会议。张跃进、周人言莅会听取意见,提出要求。提案主办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7个区的负责人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一致认为:制约建筑垃圾管理滞后的主要因素,在于消纳场所的严重缺失。应尽快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规划工作,推动市区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张跃进并为该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敲定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上
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主、协办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落实督办会议精神。5月26日,对提案作了书面答复,一是明确建筑垃圾项目开展主体和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由主办单位牵头,在7个区各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中转储运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二是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
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7月20日,沧浪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率先建成,占地 9200平方米,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8月8日,面积最大的工业园区归集点,占地达360000平方米,能吸纳建筑垃圾1020000立方米。8月10日,市容市政部门《苏州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出台。目前,7个城区除金阊区和平江区共用一个外,都有了各自的建筑垃圾归
集点。
为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消纳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区建设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已在苏州政府
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提案办理落实:苏州城区建设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 2011-8-11
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去年,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开展了“清堆”专项行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各设立了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积点,但到今年年初3个点已不堪重负,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如何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在年初市政协全会上,民革苏州市委和市政协城乡委同时递交提案,就城市建筑垃圾有效管理和再生利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希望我市能够尽快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民革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5月19日,市政府和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督办会议。张跃进、周人言莅会听取意见,提出要求。提案主办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7个区的负责人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一致认为:制约建筑垃圾管理滞后的主要因素,在于消纳场所的严重缺失。应尽快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规划工作,推动市区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张跃进并为该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敲定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上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主、协办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落实督办会议精神。5月26日,对提案作了书面答复,一是明确建筑垃圾项目开展主体和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由主办单位牵头,在7个区各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中转储运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二是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7月20日,沧浪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率先建成,占地 9200平方米,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8月8日,面积最大的工业园区归集点,占地达360000平方米,能吸纳建筑垃圾1020000立方米。8月10日,市容市政部门《苏州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出台。目前,7个城区除金阊区和平江区共用一个外,都有了各自的建筑垃圾归集点。
为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消纳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区建设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已在苏州政府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6个归集点消纳市区建筑垃圾 2011年08月12日 今后,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的顽疾有望得到解决。苏州辟出专门的地方来消纳全市的建筑垃圾,昨天这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的选址已经确定。另外,相关部门还设想对这些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趁着月黑风高,满载着建筑垃圾的车辆悄悄开到闲置的空地上,将垃圾倒掉后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今年以来,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越来越猖獗,老百姓对此也是意见很大。不过,没有一个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点也让执法人员为难,“一方面要不让他们乱倒,另外一方面却不能告诉他们倒到哪里去!”7月20日,沧浪区首先建成了古城区首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这个归集点是南环东路南边一个占地9200平方米的场地,是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无偿提供的。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归集点内建有值班室和钢筋混凝土冲洗平台,安装了视频,可以24小时监控,整个场地分为可利用、不可利用和大件垃圾分类堆放。据介绍,这个归集点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今后,沧浪区各个工地的建筑垃圾都可运到这里。
“建筑垃圾的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建筑垃圾的源头工地,到运输,再到倒在哪里,最难的就是‘倒在哪里’,现在每个区都建一个点,这样本区域的建筑垃圾就有了去处,”苏州市副市长张跃进表示。昨天的现场会上,还确定了另外6个区的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一共为5处,其中金阊区和平江区是共用一个临时归集点。根据《苏州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规定,临时归集点是24小时对外开放的,进出场的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必须设立车辆清洗场所,对出入车辆车体、轮胎进行清洗,有毒有害垃圾、普通生活垃圾、城市淤泥严禁进场,工程土方车不得进入归集点。记者了解到,苏州还设想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提案办理落实:苏州城区建设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 2012-1-12
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去年,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开展了“清堆”专项行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各设立了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积点,但到今年年初3个点已不堪重负,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如何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在年初市政协全会上,民革苏州市委和市政协城乡委同时递交提案,就城市建筑垃圾有效管理和再生利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希望我市能够尽快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民革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
5月19日,市政府和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督办会议。张跃进、周人言莅会听取意见,提出要求。提案主办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7个区的负责人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一致认为:制约建筑垃圾管理滞后的主要因素,在于消纳场所的严重缺失。应尽快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规划工作,推动市区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张跃进并为该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敲定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上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主、协办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落实督办会议精神。5月26日,对提案作了书面答复,一是明确建筑垃圾项目开展主体和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由主办单位牵头,在7个区各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中转储运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二是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7月20日,沧浪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率先建成,占地 9200平方米,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8月8日,面积最大的工业园区归集点,占地达360000平方米,能吸纳建筑垃圾1020000立方米。8月10日,市容市政部门《苏州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出台。目前,7个城区除金阊区和平江区共用一个外,都有了各自的建筑垃圾归集点。
为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消纳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区建设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已在苏州政府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农工党苏州市委呼吁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2012-07-03
许多城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周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期。农工党苏州市委近日提出,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正当其时。
据测算,苏州市区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量约为500万吨,除了有限的废钢筋、废铁丝等可以被利用外,剩下数量可观的渣土、竹木、混凝土、砂浆等成为城市急需处理的垃圾。虽然各地在建筑垃圾的管理上采取了不少措施,但还是存在建筑垃圾乱倒、偷倒的现象,而临时设置的归集点,受到土地等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持续性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我国处理建筑垃圾的方式基本为露天堆放与就地填埋,既浪费土地资源、污染环境,又给周边群众带来安全隐患。
农工党苏州市委认为,建筑垃圾除了一部分材料可循环使用外,其余部分还可再生成混凝土及砂浆,生产环保型砖块,加工成再生骨料,继续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作用。农工党苏州市委建议: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点,根据本地建筑垃圾的特点,引进处理设备,通过各条生产线将废弃混凝土、砖、石、沙、瓷砖等还原为建筑骨料、砂浆等,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建筑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注重再利用技术研发,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及财政投入力度,扶持创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发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为提高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在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时期,集中对建筑垃圾的去向和资源化利用的必要性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