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知_广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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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有关条款及广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08届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必须完成以下手续:
1.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2008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
有关诚信教育时间安排请到所在学院学工组咨询或登录广
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看。
2.与放贷银行签订还款协议。还款协议一式4份——放贷银行、学校、借款学生以及学生人事档案各留1份。
学校将统一组织还款协议的签订并将协议送交银行审核盖章。
协议经盖章生效后,学生可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到资助中心领
取由本人留存的一份协议。请认真核对“剩余还款计划查询清单”
上的还款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填写还款协议。
统一组织的还款协议签订工作将于5月27日前完成。
不能按时签订还款协议的学生,只有在按规定参加贷款毕
业生诚信教育之后,才能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
款科领取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每周二及周四下午办理)。
3.按要求如实填写广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档案卡。
诚信档案卡一式2份——1份由学校留存,另1份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毕业生在校期间未按《广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期
上交各学年诚信档案卡的,也应在毕业前补齐。
4.登录广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所有贷款毕业生信息将在学生离校后由学校上报国家教育部。
管理系统登录路径:广西大学主页→雨无声 →资助中心
(雨无声页面右下角)→广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入口
填写个人信息前,请先阅读管理系统主页上的“贷款毕业生填写须知”
。如遇到不能登录的情况,请点击系统登录初始页面上的“联系管理员”图标,给系统管理员留言,说明本人的姓
名及学号等信息。附:办理了中国银行长城ChinaRen
卡的学生以及需了解贷款展期、提前还款及国家代偿资助的学
生,请登录广西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看首页上的2008届贷款毕业生问
广西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08年5月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