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知识点汇总方案_一建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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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1.2.3.4.5.对于大方量混凝土浇筑,应事先制定浇筑方案。预应力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按相关规定审批。预制构件吊运(吊装、运输)应编制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论证、批准。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吊装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施工环境、工程特点、规模、构件种类数量、最大构件自重、吊距以及设计要求、质量标准。
2.主要技术措施.包括吊装前环境、材料机具与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吊装程序和方法、构件稳固措施,不同气候施工措施等。
3.吊装进度计划。
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括管理人员职责,检测监控手段,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措施以及吊装作业记录表格等安全措施。
5.环保、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
6.沟槽施工方案主要内容:
1.沟槽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
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建)筑物保护要求等。
7.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8.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l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
(3)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5)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专项方案编制
(一)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二)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应出席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时,须察看施工现场,并听取施工、监理等人员对施工方案、现场施工等情况的介绍。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四)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四、专项方案实施
(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三)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9.本条文简要介绍交通导行方案设计和实施要点。
一、现况交通调查
(一)现况交通调查是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疏导方案的前提,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部署,调查现场及周围的交通车行量及高峰期,预测高峰流量,研究设计占路范围、期限及围挡瞽示布置。
(二)应对现场居民出行路线进行核查,并结合规划围挡的设计,划定临时用地范围、施工区、办公区等出口位置,应减少施工车辆与社会车辆交叉;以避免出现交通拥堵。
(三)应对预计设置临时施工便线、便桥位置进行实地详堪,以便尽可能利用现况条件。
二、交通导行方案设计原则
(一)施工期间交通导行方案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周密考虑各种因素,满足社会交通流量,保证高峰期的需求,选取最佳方案并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
(二)交通导行方案要有利于施工组织和管理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顺利通过施工区域;且使施工对人民群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交通导行应纳入施工现场管理,交通导行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设计交通导行方案。
(四)交通导行图应与现场平面布置图协调一致。
(五)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保证交通流量、高峰期的需要。
三、交通导行方案实施
(一)获得交通管理和道路管理部门的批准后组织实施
1.占用慢行道和便道要获得交通管理和道路管理部门的批准,按照获准的交通疏导方案修建临时施工便线、便桥。
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围挡,严格控制临时占路范围和时间,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顺利通过施工区域。
3.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临时交通导行标志,设置、路障、隔离设施。
4.组建现场人员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通。
(二)交通导行措施
1.严格划分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范围。
2.统一设置各种交通标志、隔离设施、夜间警示信号。
3.严格控制临时占路时间和范围。
4.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应与作业队签订《施工交通安全责任合同》。
5.依据现场变化,及时引导交通车辆,为行人提供方便。
(三)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按照施工方案,在主要道路交通路口设专职交通疏导员,积极协助交通民警搞好施工和社会交通的疏导工作;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交通堵塞现象。
2.沿街居民出入口要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必要处搭设便桥,为保证居民出行和夜间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10.盾构机的组装、调试、解体与吊装是盾构施工安全控制重点之一,要制订专项施工方案。这项工作的安全控
制重点是人员安全与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