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_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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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向纵深推进,加快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仅能有效解决我县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农业规模细碎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而且还能加快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浙江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但如何进一步培育壮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仍是当前值得我们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我县依托发展现代农业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大力发展规模效益农业,把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重要措施来抓,许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得到了迅速发展,涌现出了浙江聚仙庄饮品有限公司、浙江扬眉饮品有限公司等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产品档次高的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全县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54家,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市级23家;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42家,其中省级示范性4家、市级规范化56家;已发展各类种养殖大户1564户。初步形成了杨梅饮品、三黄鸡、高山蔬菜、山茶油、米糠油、茶叶和冬笋等系列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业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也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经过多年扶持与培育,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明显增加,产业化经营的产业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08年底,54家农业龙头企业,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的有44家,占总数的85%;固定资产超过500万元的有23家,占总数的44%;固定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有15家,占总数的29%;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有27家,占52%。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4291户,注册和合伙资金1910.7万元,固定资产总额3000多万元,年销售农产品量达9万多吨,年服务经营收入达

1.8亿元。

(二)对农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经过几年培育,经营主体的总体带动能力得到了明显加强和提升。如浙江聚仙庄饮品有限公司成功开发出杨梅原汁、杨梅干红、杨梅干白、杨梅醋饮等系列产品,日加工杨梅15.4吨,年产值可达4995万元,带动基地10000多亩,农户5000多户。浙江扬眉饮品有限公司加工杨梅浓缩汁,日消化杨梅300吨,这2家企业不仅彻底地解除了我县杨梅销售的后顾之忧,而且进一步带动、促进了杨梅产业的发展壮大,使杨梅产业成为我县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2009年仅杨梅一项就使我县农民人均增收800—900元。

(三)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农业龙头企业以申报HACCP(国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QS(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认证、绿色地理标志认证等质量标准认证为契机,注重生产技术研发,建立健全营销网络,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目前,全县已有9家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了HACCP、ISO认证;6家通过了QS认证;8家通过了绿色食品、有机、绿色地理标志、无公害等认

证。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全县严格按照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在生产基地、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办公设施等方面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的工作内容和验收标准。

(四)特色品牌效应不断凸显。发展有规模的农业特色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最重要基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为加快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经过慎重筛选,把杨梅、三黄鸡、笋竹两用林、茶叶、高山蔬菜、淡水养殖和绿色稻米作为今后发展农业特色主导优势产业来抓。着力开展优质名牌产品开发和整合优化,创出了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名优品牌。杨梅品牌获得了国家原产地标识。“仙梅”、“仙黄牌”三黄鸡、“仙居碧绿”、“仙绿土鸡蛋”等响誉省内外。目前,全县已注册各类农业品牌139件。其中省市级著名商标8件,省市级名牌农产品8件,44个农产品获省农博会金奖。随着品牌效应的不断显现,仙居的农产品在国内市场不断得到了拓展,甚至还打入了法国、俄罗斯等国际市场。

二、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全县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但是,在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发展能力偏弱。一是经营规模偏小。受农业基础薄弱影响,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规模普遍偏小。全县142家合作社,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10家。54家农业龙头企业中,年产值上亿的仅有2家,且均属工艺品行业;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仅有7家,属于工艺品行业的占2家;年产值不足1000万元的有25家。二是产业经营结构比较单一。从产业经营分析,合作社与经营大户基本上以从事种养业为主,占到80%。种养业中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中以水果经营为主,水果经营中又以经营杨梅为主。在142家合作社中,从事杨梅经营的占总数70%。农业龙头企业基本上以经营工艺品为主。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中,2家是从事工艺品的。2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中,7家是从事工艺品的。

(二)管理不够完善。从职责部门管理上看,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缺少有效的协调沟通。农业部门只管理“专业合作社”,对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却又由工商部门管理,导致管理职责不够清晰。由于各方面原因,工商部门存在“只批不验”的情况,这对今后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非常不利。从内部管理上看,虽然经营主体数量不少,但往往重盈利轻服务,重技术轻市场,重产品直销轻农产品深加工。有的是“挂羊头卖狗肉”;有的只关注自我发展,与农户联结不紧密,产销衔接跟不上。大多数合作社虽然建有合作章程,建立联合会等组织机构,但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仍缺少健全的财务管理、内部监督、收益分配等制度,活动比较松散。

(三)发展融资难度大。大多数经营主体在发展基地、建加工厂、农产品闯市场、进超市等方面,都因资金缺乏而望门止步。加上我县财政支持和信贷投放能力有限,民间资金启动困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资金短缺问题比较突出。许多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多为一次性收购,全年加工,资金占用量大。为减少成本投入,缓减资金压力,大多采取租赁土地和厂房的形式经营。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停留在初级农产品的简单销售上,缺少自身的专业生产基地,设备也比较简陋。

(四)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健全的市场信息网络尚未形成,大多数经营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与普通农户的联结不紧密。“订单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先进经营模式推广面不够大。同时,因农户自身法制意识淡薄而毁约情况时有发生,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总体上处于松散型状态,大多停留在买卖关系上,真正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到下连基地、中连农户、上连市场的不多。

三、对培育壮大我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建议

(一)搭建平台,优化服务,创建好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要加快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奠定扎实的基础。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为此,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合理、有序流转,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奠定了基础。但在今后的流转过程中,更要积极引导从事二、三产业和小规模的农户,重点围绕当地农业区域布局规划,结合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把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来,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手中集中,提高产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二是要高度重视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划成果应用,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创造广阔的空间。去年6月份,我县制定出台了《仙居县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与之相配套,还出台了《关于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若干扶持政策》。但今后的关键是如何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与产业的引导发展。这就需要我们认真按照“立足生态求发展、围绕特色做文章”工作思路,高度重视规划成果的应用,严格根据规划要求来确定全县的特色主导产业,明确各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突出各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落实各产业的合理布局,不断拓展农业新的发展领域,促进特色产业带和功能区的形成,促进现代农业向绿色、优质、高效方向发展,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创造广阔的空间舞台。

三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牢固树立“服务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无小事”理念,分工协作,紧密配合,采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力尽所能为发展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要结合全县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所需,优化政策环境,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各种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使得他们熟悉内部管理和运作方法,熟悉现代农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经济规则,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充足合格的人力资源。各涉农部门要及时搜集发布有价值的市场信息,主动为经营主体提供配套服务,支持他们巩固、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相关执法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执法权,制止越权办案、蓄意刁难等伤害经营主体的行为,为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竞争环境。要建立健全长效的服务机制,为经营主体创造宽松的创业条件。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放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办经济合作组织条件,对新办的科技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有关注册、登记、核准报批等手续要进行简化。

(二)注重引导,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转变经营主体之间无序竞争的状况。要通过会议、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推介经营主体创业典型,营造公平、公开、有序竞争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类经营主体创强争优意识,使得他们自身能够充分认识到规范内部管理、整合做大实体的重要性,以及对自身与农户、对发展优势产业所带来的多方共赢局面。

二是要强化整合提升,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对现有的资本、人才、技术、品牌等要素进行有效整合,组建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现代企业发展形式的经营实体。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对产品进行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实现“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要鼓励已具规模的经营主体以扩建基地、兼并重组等方式开展跨乡镇发展,不断壮大规模和实力。以经营企业的理念经营农业,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把争创品牌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抓,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品质量认证,强化品牌宣传,激励创建更多的知名品牌和商标。要鼓励经营主体加快科技创新,加强对种子种苗工程、农产品深加工、保鲜包装、环保等技术的研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延长销售时间;加强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对传统的农产品加工进行改造;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不断开发研制新产品,切实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提升经营主体的自身发展水平。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生产为主体,以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按照边探索、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既重视合作社的数量发展,更重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明确经营主体法人地位。要严把审批确认关以及变更审核关,确保经营主体拥有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其次要规范经营主体的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和合理的利益分配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经营主体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年度考核、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规范建档、上级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对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引导经营主体朝着产业基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化、产品品牌化、销售市场化,最终实现产销效益化方向发展。第三要规范生产经营。由于对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标识管理不够规范、绿色产品优质不优价、不法商贩打压假冒绿色农产品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对此,我们要建立统一的品牌包装和市场营销,统一技术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农产品和基地认证,统一农资采购供应、施肥配药和病虫防治,统一信息服务,统一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确保资源共享、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的占有率。

(三)加大扶持,创新机制,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供坚强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全县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退税减免、用地、用水、用电以及技改、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扶持。积极为经营主体组织运输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因生产、经营等需要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城镇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创建养殖小区、农产品临时性收购等用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扶优、扶大、扶强”原则,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专门设立专项基金,倾力扶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特别是对运作比较规范、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和奖

励。力促其提升产品档次,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要求,首先要积极发挥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地生产、农家乐、兴办贮藏、加工、贩运等。其次要积极发展如资金互助社、信用合作社等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探索扩大抵押品范围,着力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四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运用市场化手段和资本化运作模式,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企业、各类经营能手成为产业发展的经营主体。积极推行股份合作机制,吸引当地工商企业、民间资本创办联办经营实体,不断扩大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覆盖面,推进全县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作者:徐雪娟 陈旭红 徐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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