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一书两证”规划审批工作常识_城市规划一书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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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一书两证”规划审批工作常识
(二十六)城市规划用地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规划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定呢?《城市规划法》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其中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确立了“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建设时,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今 天,首先为听众朋友们介绍城市规划用地管理工作。城市规划用地管理是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和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定点和范围的 划定,总平面审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我市城市规划用地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下发建设用地 设计条件,审查与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十七)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及选址意见书制度
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地址进行确认或选择,保证各项建设按照城市规划安排,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管理工 作。包括三个步骤:
(一)建设单位递交项目选址申请;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根据城市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地址进行审核;
(三)对 于符合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制度,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在报批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或设
计任务书)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对此做出了规定。
(二十八)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 建设项目办理完选址意见书后,应办理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是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继续。它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建设用地面积和范围,提出土地使用规划要求,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政管理工作。它一般包括三个步骤:
(一)建设单位递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受理,并根据城市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各项申请条件、资料进行审核;
(三)对于符合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用地的,必须符合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承租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在确认其符合城市规划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方可向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申请用地手续。《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对此做出了决定。
(二十九)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建 设用地规划管理总的目的是实施城市规划。即从城市发展的全局和长远的利益出发,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的用地要求,促使各项建设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调 整不合理的用地;维护和改善
城市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质量,保障城市综合效益的发挥,促进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具体来说,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有四项任务:
(一)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二)节约建设用地,促进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综合 协调建设用地的有关矛盾和相关方面要求,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四)不断完善、深化城市规划。
(三十)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内容、目的和任务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主要审核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控制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使用强度;
(二)确定建设用地范围;
(三)调整城市用地布局;
(四)核定土地使用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建 设用地规划管理总的目的是实施城市规划。即从城市发展的全局和长远的利益出发,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的用地要求,促使各项建设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调 整不合理的用地;维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质量,保障城市综合效益的发挥,促进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具体来说,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有四项任务:
(一)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二)节约建设用地,促进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综合 协调建设用地的有关矛盾和相关方面要求,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四)不断完善、深化城市规划。
(三十一)我市建设用地分类、定义
建设用地有哪些分类呢,我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为九大类:
1、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
2、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
3、工业用地(M),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4、仓储用地(W),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三十二)我市建设用地分类、定义
5、对外交通用地(T),指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6、道路广场用地(S),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和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八)绿地(G),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九)特殊用地(D),指特殊性质的用地。
(三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由该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
人只有在取得上述证件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城市规划法》第 三十二条作出了相应规定。通俗地讲,建设工程规划分为建筑工程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工程管线规划等。
此外,《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三条临时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做出了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十四)建筑工程规划基本概念
(一)建筑工程规划关系到广大市民群众的利益,也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了解建筑工程规划必须了解相关的基本概念。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的概念。
1、建筑容积率是指建筑基地(地块)内所有建筑物面积之和与基地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是指基地内所有建筑物基地面积之和占基地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建筑密度表达了基地内建筑物直接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
3、绿化覆盖率是指基地内所有乔灌木及多年生草本植物覆盖土地面积(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的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率一般不包括屋顶绿化。绿化覆盖率直观反映了基地的绿化效果,但覆盖面积统计较复杂。
4、绿地率是指建筑基地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基地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宅旁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等,但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三十五)建筑工程规划基本概念
(二)今天节目里,重点介绍建筑间距、通风间距、消防间距、日照间距的概念与关系。
1、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物之间外墙面相距得的距离。影响建筑间距确定的因素主要是日照、通风、防火、防燥、卫生、通行通道等要求。
2、通风间距是为了获得较好的自然通风,两幢建筑间免受由于风压而形成的负压区影响所需保持的最小距离。
3、消防间距是指相邻两栋建筑物之间,保持适应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灾时热辐射的必要间距。
4、日照间距是指南北向建筑之间,根据日照标准所确定的距离。郑州地区日照间距的计算,一般以大寒日日照时数不少于2小时为标准。一般来讲,只要满足日照间距,通风间距、消防间距也能满足。
(三十六)住宅建筑的类型
城市是住宅建筑最为集中的地方,每天都有造型各异的建筑拔地而起,它们是怎样进行分类呢。
1、按照层数的不同,可将住宅建筑分为四类:1至3层的住宅为低层住宅;4至6层的住宅为多层住宅;7至9层的住宅为中高层住宅;10至30层的住宅为高层住宅。
2、按照区位的不同,可将住宅建筑分为严寒地区住宅、炎热地区住宅和坡地住宅等。
3、按照性质的不同,可将住宅建筑分为单一住宅和底层公建式住宅。
4、按照建造方式的不同,可将住宅建筑分为一般性住宅和工业化住宅等。
5、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可将住宅分为供家庭为居住单位的建筑,一般称为住宅;供单身居住的建筑,一般称为单身宿舍或宿舍。
(三十七)住宅小区设计应考虑的方面
一个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小区让我们感觉到的是舒畅,那么住宅小区的设计应考虑到哪些方面呢。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考虑8个方面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三十八)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几种特殊情况介绍
经历过买房的朋友们,也许受过计算建筑面积的困扰,今天节目中,将给您介绍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几种特殊情况。
1、坡屋顶: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阳台: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
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十九)、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的不计算面积的项目 昨天介绍了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几种特殊情况,今天给您介绍不计算面积的项目。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隔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四十)套型建筑面积
前一段,国务院就稳定商品房价格问题发出了通知,制定了6条 措施,被称为“国六条”,其中套型建筑面积一词成为热点词汇,什么是套型建筑面积呢,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 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套型是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阳台 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四十一)建筑工程规划控制内容主要要素
建 筑工程规划主要对哪些要素进行控制呢。⑴建筑物使用性质;⑵建筑容积率的控制;⑶建筑密度的控制;⑷建筑高度的控制;⑸建筑间距的控制(包括日照、消防、卫生、安全、空间间距等);⑹建筑退让控制(包括退地界、退道路红线、退铁路线、退电力线、退河道线、退文物保护线等);⑺建筑基地绿地率控制;⑻基地出 入口,停车和交通组织控制;⑼建筑基地标高控制;⑽建筑环境的管理;⑾各类公建用地指标和无障碍设施的控制;⑿综合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十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一)1、认定建设工程申请
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有关文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设计条件、批准投资文件、批准房管规模等,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于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2、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需要征询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如涉及消防安全、文物古迹保护范围、高压线走廊、铁路、人防等问题时需经消防、文物、供电、铁路、人防等部门签署意见。
(四十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二)3、审查设计方案
建 设单位报审的设计方案一般不应少于两个,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多个方案进行审查比较,审查其总平面布置于交通组织情况、工程周围环境关系、单体设计的体 量、层次、造型、色彩、风格等,进行方案选择和技术经济的分析,确定设计方案和提出规划设计修改意见,核发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以便建设单位据此委托设计部 门进行施工图设计。重要的设计方案应由省会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定。
4、审查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持总平面图、单体建筑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图、地下室平面图等施工图纸,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四十四)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1、合法的建设计划文件(如房地产开发规模批复文件、发改委投资批复文件等);
2、建设申请报告;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土地权属证件或证明;
5、取得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所作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两份;
6、按全市统一坐标、高程系统绘制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1/1000地形图一份及总平面布置图四份;
7、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如环保、消防、文物、航空、市政、绿化、人防、供电、电信、铁路、地震、安全等部门意见);
8、其他(如效果图、日照分析等)。
(四十五)道路交通规划常识
道路交通是否通畅是评价城市环境协调有序发展的重要指标,道路交通规划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开始,介绍有关常识。交通工程包括: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停车场、道路广场、交叉口等工程项目。
交通工程建设应事前向市规划局申办工程的地点、位置、走向、类型、规格、坐标、高程、纵坡、平立交等有关设计要点,委托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都要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交通)规划许可证》后,方准动工修建。
(四十六)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自身高度和道路红线宽度在道路红线外侧退后一定距离建设。
(四十七)道路横断面
城市道路横断面由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以及分车带等部分组成。根据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不同布置型式,横断面分为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四种基本型式。
单 幅路是快慢车混合行驶的横断面,适用于车流量不大,出入口较多的道路;双幅路是快慢车混合行驶、利用分隔带分隔对向车流,把车行道一分为二的横断面,适用 于机动车多、车速要求高的主、次干路;三幅路和四幅路分别用两条和三条分隔带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开,适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较多的主干路和快速 路。
(四十八)城市道路分类
(一)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
快速路:供机动车过境或进出城市、市内长运距、快速通行的道路,其交通功能是“通”,须确保车辆能连续快速畅通运行。规划红线宽60-100m,可保证机动车道6-8条。郑州市通车快速路总长约47公里。
主干路:供市内快速公交或主干公交车以及其他车辆贯穿几个区的中、长运距、中高车速通行的道路,其交通功能主要是“通”,须使车辆能以中、高车速畅通运行。规划红线宽35-60m,可保证机动车道4-6条。郑州市通车主干路总长约213公里。
(四十九)城市道路分类
(二)次干路:供市内主干公交或区域公交车以及把中、长运距车辆从主干路连接到支路或从支路连接到主干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共用的集散性道路,其交通功能是“通”、“达”兼有,须使车辆能以中等车速畅通运行。规划红线宽25-40m。
支路:是区域内部供行人与非机动车优先使用、并使区内驳运公交车和其他机动车能从出发地转到次、主干路或从次、主干路转到目的地的道路,其交通功能是“达”,须使车辆能进出、到离目的地与出发地。规划红线宽20-25m。
(五十)郑州市“环形加放射”道路网络系统
郑州市路网骨架系统由五条环路、六条主要放射路、六条次要放射路及几十座道路立交桥等组成。
内环路由金水路、紫荆山路、陇海路和大学路组成;二环路由农业路、桐柏路、航海路和中州大道组成;三环路由东、南、西、北三环路组成;四环路由东、南、西、北四环路组成;五环路由西南绕城高速、京珠高速、连霍高速公路组成;六条主要放射路有郑上路、郑少高速公路、大学南路、107国道、金水东路、机场高速公路。六条次要放射路有郑汴路、郑尉路、紫荆山南路、郑密公路、科学大道、郑邙路。
(五十一)道路绿化
城市道路绿化的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城市道路绿化包括人行道绿化、分车带绿化、基础绿带、防护绿带及广场、停车场绿化和街头休息绿化等形式。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如法桐等。
(五十二)交叉口拓宽渠化
在信号控制的道路交叉口,由于红绿灯的控制,对于各个方向进入交叉口的车流来说能通过交叉口的时间只有正常路段的一半,因此车道数与路段车道数相同的进口道(即车辆排队等待绿灯的车道)是全路在通车时间上的大瓶颈,为提高交叉口进口道上的通车效率,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交叉口处一定范围内的道路红线拓宽,增加进口车道的条数。城市主、次干路相交应进行交叉口拓宽渠化,具体方式为红线向两侧各拓宽3米,拓宽长度根据红线宽度确定,一般为70-120米。
(五十三)公共汽车专用道
公共汽车专用道是指在较宽的车道上,用交通标线或硬质分离的方法划出一条车道作为公共汽车专用通道,在特定的时段内,供公共汽车行驶而不允许其它车辆通行。
公共汽车载客量大,人均占用道路面积较小,采用公共汽车专用道的办法可在空间上为公共汽车提供足够的优先权,提高公共汽车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减少城市交通量的目的,从而使交通服务质量的得到改善,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
(五十四)公共停车场
城 市公共停车场是指在道路外独立地段主要为社会机动车和自行车服务的露天或室内的停车场,分为外来机动车、市内机动车和自
行车三种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外来机 动车公共停车场宜设置在城市的外环路和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主要停放货运车辆,市内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场址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不妨 碍道路畅通的要求。公共停车场要与公共建筑布置相配合,要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设施衔接。
(五十五)专用停车场
专 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 游场所、车站、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 建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市规划局不予批准施工。
(五十六)解放路立交
解放路立交由跨铁路高架桥,东、西侧引桥,上下桥匝道几个部分组成。跨铁路高架桥长约460m,横断面为双向六车道不对称布置。西侧引桥长约720m,与河医立交二层预留匝道口相接。东侧引桥在民主路口东侧落地,长约360m。匝道桥共有A、B、C、D四条,总长1540m。匝道A平行于建设东路高架北侧(河医立交至京广北路段)设置;匝道B平行于建设东路高架南侧设置;匝道C在建设东路高架北侧设置,为解放路立交左转至京广北路提供通道服务;匝道D由西向南右转至福寿街接地。
(五十七)轨道交通
郑州市规划范围内(中心城区和航空港组团)远期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组成,总长度188.25公里。近期准备建设的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联系了郑东新区、省市行政中心、市级商业中心、火车站等城市主要功能区。远期,将建立以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公共 汽车交通为主体,各种客运方式协调发展,结构合理,运能与需求相匹配、与环境相适应的客运交通网络体系。届时,城市轨道交通出行量将达到公共交通总出行量 的四成以上。
(五十八)铁路沿线绿化带
为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美化铁路沿线环境,应在铁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具体规定为:
1)高速铁路两侧控制50米宽的绿化带。
2)干线铁路两侧从最近一侧铁路边轨起向外侧三环以内控制50米宽的绿化带,三环以外控制100米宽的绿化带。
3)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两侧从最近一侧铁路边轨起向外侧控制15米宽的绿化带。
4)特殊路段绿化带宽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
(五十九)工程管线的种类及一般布置原则
在 日常生活中,离不开水、电、气。因此,各类工程管线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工程管线有哪些种类,规划原则是什么。工程管线主要是指地上或地下的给水、雨 水、污水、燃气、电力、热力、电信、照明、交通信号等市政公用工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油料、化工、排灰等工业生产专用工程管线。一般的布置原则为在道 路中心线以东、以北布置给水、燃气、电力管线;在道路中心线以西、以南布置污水、电信、热力管线;雨水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上。工程管线应设置于道路红线以 内,在道路红线内布置确有困难时,在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前提下,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将部分管线安排在道路红线以外建 设。
(六十)工程管线的一般规划原则
新 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各项工程管线的规划,应根据城市建设和改 造的发展需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各专业系统专项规划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到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
(六十一)工程管线敷设原则
工程管线应平行道路中心线敷设,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则;各类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平净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
工程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铁路、道路、河道之间应尽量减少交叉,必须交叉时,宜采用直角相交,如斜交其交角不宜小于45度,且其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当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根据下列规定处理:临时性的管线让正式性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 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压力管线
让重力流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拟建管线让已建管线;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
(六十二)工程管线的设计与建设原则
工 程管线的设计与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及有关规范、规定,采用统一的城市坐标和高程系统。各类工程管线应随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 施,并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各管线单位应充分考虑道路两侧管线用户及道路交叉口支管预留,同步建设。新建桥梁应根据管线规划要求,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六十三)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后的道路工程管线审批的规定。
挖 沟现象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为遏制这一现象我市出台了相关规定。根据《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 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掘动的,须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我局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 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予办理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的,须经市或区人民政府同意。
(六十四)综合管沟的优缺点及使用原则
国外大片中时常有汽车通过地下管道的镜头,在专业术语中,这种管道是综合管沟。综合管沟也称综合管廊,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将电信、低压配电、给水等管线敷设在同一沟道内的施工方式。
优点:一次性建成,管线可分期实施,减少对路面的挖掘,从而减少对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影响,保持市容市貌,节约了城市用地。
缺点:不便分期修建,一次性投资昂贵,每米几万到十几万,各家管线单位同时使用不便管理,通风、排水等后期维护费用较大,各种管线同沟布置,易发生干扰事故。
(六十五)综合管沟使用原则
在技术和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推广综合管沟的使用。下列地段的管线,宜采用:
1、交通运输繁忙、管线复杂、管线安排有困难的快速路、主干路以及地下铁道、立体交叉口等大型工程;
2、重要城市广场及道路交叉口。
3、道路与铁路、河流的相交处。
4、开挖后难以修复的路面以及某些特殊建筑物下。
5、不允许挖掘路面的路段。
(六十六)管线建设的最小规模
为了保证埋设的管线满足沿线单位的需求并有一定预留,以减少因满足不了需求更换管线而造成的重复挖沟,我局规定在规划红线20m以上的道路上除临时直埋电信、电力、给水等管线外,管线建设不宜少于、小于以下的数量及规模:电力排管不宜少于8孔,电信管道不宜少于6孔,燃气管道直径不宜小于100mm,给水管道直径不宜小于200mm,排水管道直径不宜小于500mm,热力管道直径不宜小于200mm。
(六十七)降雨重现期的确定
降 雨重现期是指等于或大于某暴雨强度发生一次的平均时间间隔,以年为单位。强度大的暴雨,其发生的平均时间间隔即重现期长,强度小的暴雨,期重现期也短,重 现期的确定直接决定雨水管径的设计,重现期确定的过大,那么设计雨水管径就大,虽然能够保证遇到较大暴雨时雨水的排放,但工程造价往往难以承受,重现期确 定的过小,那么设计的雨水管径就小,就容易造成排水不畅而积水。我市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排水规划降雨重现期的取值为一般地区1年,特殊重要地区2年,立交及地道涵洞5年。
(六十八)关于建设架空线路的有关规定
郑 州市区现状架空线路杂乱对市容市貌造成了较大的破坏,同时架空线路的运行安全也受到交通、天气等外在困素的影响,为逐步改善这种情况,我局规定在城市建成 区内原则上不应新建架空管线,原有架空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在城市规划区内,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在技术条件允许情况下,应采取单塔多回的方式架设,且应采用 钢管型杆塔或窄基塔等以减少走廊占地面积,同时宜结合道路隔离带、城市绿化带进行建设。
(六十九)工程管线规划管理及审批的主要依据
工程管线规划管理及审批中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各专业管线技术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
(七十)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 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 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七十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设计原则
1、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2、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3、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七十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管线)所需的证件和图纸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按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交验下列证件和图纸
〈一〉合法的建设计划文件; 〈二〉建设申请报告;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土地权属证件或证明; 〈五〉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取得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所作的设计图纸及说明;
〈七〉按全市统一坐标、高程系统绘制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
〈八〉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七十三)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即高压走廊控制范围)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即最外侧导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其保护区向外侧延伸的距离如下:1—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154~33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七十四)、办理工程管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建 设单位持所报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到规划局办事大厅工程管线窗口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在确定报建资料齐全后,即安排时间勘查现场,然后经处室和局领导研究,将研 究结果书面答复建设单位。经研究同意的建设项目按省建设厅的相关规定需在报纸和规划局网站上公
示七天,如需进行听证,工作人员应及时安排建设项目的听证 会。公示或听证无异议后,工作人员即报处长和主管局长审批。最后建设单位到规划局办事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十五)办理工程管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限 根据《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交验相关证件和图纸,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证件和图纸符合要求后,应在30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提高工作效率,对申办工程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每个环节又作出具体规定,工作人员自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勘查现场。项目经同意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公示。每个工作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卷宗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