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共同参与大院管理事务_社区管理中的居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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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共同参与大院管理事务
作者:王琮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68更新时间:2010-03-10
一、社区大院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石人南路社区占地0.6平方公里,住户7011户,人口约21000万人,居民院落53个,其中纯居民院落27个,主要以农转非人员、府南河拆迁安置人员等中低收入家庭为主。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院落的现有状况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生活要求,由于院内人员结构复杂,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意识不高,小区环境脏乱差、违章搭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阻碍交通,家禽、宠物敞放、绿化破损,小区治安混乱。对于这些问题,社区居委会最为头痛,鞭长莫及,应对不过来,是构建和谐社区的热点、难点问题。
强化社区居民自治功能、培育居民自治组织、探索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管理机制,已成为现阶段纯居民院落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就社区居民大院自治建设情况作如下调查与思考。
二、大胆探索居民大院自治管理之路
石人南路社区居委会所在的100号大院由园丁公司修建,共15栋,近千户居民4000多人。由于当时规划和修建方面存在的一定局限性,同时也因涉及开发商的经济利益,使这个院楼栋的修建存在不少的缺陷:人口密度大、地势低洼、道路狭窄,违章搭建严重,车辆乱停乱放,造成消防通道常年堵塞、绿化覆盖率低,布局过于密集,形成了院中院13个,各个院各自为居,互不贯通,消防隐患严重。2002年石人南路100号14栋发生一次火灾,因消防通道堵塞,根本无法及时施救,群众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此次火灾也引起了市、区消防单位高度重视,为此办事处、社区在大院召开现场会,总结教训,并且向上级政府反映大院消防隐患的严重
性和要求改造大院现实状况。
(一)石南100号院改建准备工作。
1、2004年社区居委会在大院主持召开了两次大院改造听证会,全
院989户,80%填写意见和建议,有70%完全支持改造。随着城市发展以及政府对环境道路改造的重视,府南街办领导班子也把为民办实事提上议事日程,将我社区石人南路100号大院的改造项目上报市区两级政府。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在为民办实事的宗旨观念指导下,由市区两级政府出资,石人南路100号大院改造终于在2005年3月破土动工。从宣传、动员到进场施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拆违建、封门,强化治安工作,安置困难户等等;10月份100号大院实现了雨污分流,完成了道路改造、绿化建设和大门重建。终于将一个视线开阔、绿树葱葱、路面平整、环境整洁、排水通畅的居民大院呈现在居民群众眼前。
2、大院管理是社区建设的一个新课题,政府将整治改造一新的石人
南路100号大院交给了社区,对于这个由13个小院整治打通成一个大院,而院内居民有拆迁安置户、单位职工宿舍,拆迁户来自各处,素质差别相当大,如何使他们和谐相处,使大院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得到有效管理,使环境保持优美,秩序良好,应该说是办事处和社区重点关注的事情,经过反复讨论基本上形成一致意见,认为办事处和社区直接管理,既没有精力,也不专业,自然管不好,同时由于院内多以低收入群体为主,请专业公司管理,承受不起高物管费,最后按照办事处提议以“社区牵头,大院自治,实现基本的物业化管理”的方式来管理大院。
(二)、石南100号大院自治工作历经波折,经调整引导逐步走上
正轨
1、召开第一次居民大会,参与人数未能过半,大会没有取得成功。
在纯居民大院召开居民大会,首先要争取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积极分子的支持、配合,充分发动群众的参与性。但对于石南100号大院来说,人员结构复杂,大多数年轻人对社区的活动不够重视,在院内骨干的动员下,参与的多以老年人居多,总人数未能过半,计划召开的第一次居民大会没有取得成功。
2、重新选举大院居民代表,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在办事处、社区的组织指导下,召开有居民骨干参加的多方会议、提议采取召开大院居民代表会议的方式,选举大院管委会并讨论通过居民《公约》、《管委会职责》、《管理办法》,特别是涉及居民利益的基本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等,并将该提议及管委会候选人张榜公示,紧接着在各单元楼栋推选代表。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居民代表大会于2005年12月成功选举出了大院管委会成员,成立了大院自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实行基本的物业管理。
3、收费困难是院委会成立后的第一个难题。
由于大院居民对购买物业服务在观念上还没有接受,在开始进行物
业化管理的初期,在很多大院管理的事务的摸索过程中,得不到一些居民的认可或达不到居民所要求的标准,大院管委会在前期收费工作中遇到很多的阻力。社区居委会在了解情况后,和管委会成员一起入户宣传,帮助催缴物管费,在社区的大力宣传动员下,收费比例大幅提高,现在收费率已从原来的20%提高到60%。
4、管委会成员义务服务,权利义务不对等,不能持续,再次召开居
民代表大会予以调整。
管委会成员多是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小组长构成,无偿的应对大院
繁重的事务,付出了大量的精力时间和精力,在短期内或可坚持,但要长期持续就会影响工作的完成情况,管理服务水平一度开始下滑,第一届管委会在运行一年后,2007年1月,再次召开大院居民代表大会,调整并通过新的管委会委员,通过了给予管委会委员补贴的决定。之后大院自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基本步入正轨。
三、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治作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更新观念、改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的职能、强化自治意识。
我们在推进社区自治实践中,从更新观念、强化自治意识入手;放
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进行社区自治,由过去行政领导管理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变,支持和帮助义务制居委会履行自治职能,不断强化义务制居委会的管理职能、教育职能、服务职能和监督职能,坚持和落实“党的领导、政府指导、依法自治、居民自治”十六字工作方针,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办事处的指导,社区主要事务要按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同时,培养和增强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自治意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居民对社区产生了强烈的归宿感。努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意识。
2、健全组织,创新社区体制。社区管理体制是社区正常运转的重要
基础。有效的社区管理激发显性的和潜在的社区力量,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建设自治型社区,必须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社区自治管理体制,逐步改变那种社区管理体制是行政性的,管理主体以政府为主,工作方式以行政命令为主的模式。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原则,构建自治型社区组织体系。社区组织体系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议事协调委员会、社区工作站,以及其他民间社团组织形成四个权利层次,即领导层、决策层、议事层、执行层。
3、党为核心,改进领导方式。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
作的领导核心。只有社区党组织坚强有力,才能凝聚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群策群力,共建新型社区的局面。实行社区自治后,我们在加强对社区的领导,改进领导方式,社区党组织把过去以行政权为依托的领导方式、方法转换到民主的、法制的、服务的、家庭的方式和方法上来,以此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具体说,社区党组织要寓领导于研究提出供社区居民决策的及社区重要事务问题的意见,使社区居民在感到社区党组织是在表达着他们的利益;关心着他们的利益,寓领导于民主实践之中,使社区居民感到社区党组织是真心实意帮助他们当家作主;寓领导于办实事之中,使社区居民感到社区党组织是能够给他们带来实惠;寓领导于党员的先锋模范之中,把社区居民从自身体会中感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从而自觉跟党走。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内要充分发挥政治领导核心的作用,注意调动和发挥好社区内各类组织作用,使社区居民依法进行社区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