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_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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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加大技术改造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支持工业中小企业加快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现将做好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和《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9〕1686号)

等文件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安排30亿元资金,切块地方支持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各地切块额度见附件

一、附件二)。重点支持工业各行业中小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装备水平,增加品种提高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开

展技术改造。

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应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含),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纳入资金安排范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工业中小微型企业。

四、专项资金采用补助方式,原则上一次性安排。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10%计算,各地不得自行摊薄补助比例,否则将不予以下达投资计划。

五、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符合中小微型企业标准;

(二)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备案或核准;

(四)项目单位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项目土建工程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六、项目申报、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

(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向各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

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需出具银行贷款承诺

函;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项目报批文件中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

7、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8、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项目审批。项目审批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发展改革委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商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后,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批,不得再下放审批权限。

省级主管部门要对批复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相关建设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三)投资计划上报。项目批复后,省级发展改革委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切块额度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申请下达投资计划的请示。上报文件应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见附件三)、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见附件四,用项目管理软件填报生成,软件安装文件通过邮件发送各地)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无需上报)。

(四)投资计划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进行审核,按照各地切

块额度,统筹平衡资金,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的项目下达投资计划。

七、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投资计划申请;12月15日前根据下达投资计划后本地区切块资金剩余额度情况,可补报一次投资计划申请。各地补报项目下达投资计划后仍有剩余切块资金额度,两部门将统筹安排。各地每次上报投资计划时,申请专项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切

块额度或剩余额度的120%。

八、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316号)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中央投资项目责任制,严格把握中央投资项目安排方向,切实抓好前期工作。同时,要加强已安排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上报项目信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工程质量和资金

管理,做好协调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请各地结合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工业中

小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联系人: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 魏仕杰 010-68502255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陈克

龙 010-6820513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胡阳辉010-6820531

1附件:

一、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各地切块额度(不发地方)

二、2012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各地切块额度(分发地方,额度与去年

一样,附件不附)

三、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四、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五、项目管理软件(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此后发改委工业系统所有上报的中央投资项目都要用该软件认真填报项目信息(含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已上报纸质文件的也要补报),原技术改造申报软件停止使用。项目信息必须填写准确,项目信息缺填或者错填的将导致项目不能通过初审,软件有两个安装

包,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安装即可,软件技术问题请打010-68785676张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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