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_一通三防管理考核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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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和矿井防治水防范措施及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制订《恒邦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2、本细则和办法适应于矿属有关单位及外联区队。

二、“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

1、根据《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通部、生产技术部、综合部、通风工区、采掘各区队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2、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安通部长、安全技术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部长、总和部长、通风区长担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技部分管主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通部、“十项安全专业管理”中分管“一通三防”及专管成员组成。

3、矿长每季度初负责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一通三防”工作,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重大问题。矿总工程师每月初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审查矿井通风系统,研究布置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生产副矿长负责督促科室和采掘区

队、辅助单位坚持按“一通三防”工作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对井下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

4、每日调度会,通风工区区长负责汇报当天“一通三防”工作重点,存在隐患,注意事项。

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每旬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工作质量大检查,坚持做到通防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的一票否决权。评比结果纳入矿结构工资和资金分配考核。

6、通风工区区长:(1在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分管主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面落实矿井“一通三防”业务和管理工作。

(2为采、掘、机、运区队创造“一通三防”工作条件。检查督促其在管辖范围内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3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动态,迅速解决出现危急问题,保证各通防系统完好及正常运转。及时向矿领导汇报“一通三防”工作的进度情况。

(4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测仪表的管理。

(5每月组织矿井通防质量检查评定,月旬组织正常巡回检查,保证“一通三防”业务动态达标。

(6每日审查“一通三防”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每月对井下所有通防设施,按区域范围划分到各单位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并视其影响程度配合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1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到通防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2安排好生产过程中的综合防尘工作,坚持湿式打眼,出货时洒水防尘制度,消灭积尘和浮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3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消灭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4全面落实本区范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及时处理本区范围内的通防隐患。

(5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

8、机电工程师;(1搞好机电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防止失爆,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主扇正常运转。

(2按规定配备采掘工作面及水平的供水防尘设备,达到规定的降尘标准。(3配齐机电硐室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局扇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采掘分开供电的规定。

(5负责培训各类机电维护员,严禁带电作业,确保机电设备维护质量合格。(6落实好有关“一通三防”的其它机电管理措施。

(1负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完好,消灭设备失爆,机电引爆火源、摩擦火源等。(2保护管辖范围内的风门、密闭、栅栏、管路,隔爆水幕等通防安全设施。(3配齐皮带机的各类保护,使之始终处于完好、正常使用状态,负责各部皮带机头、溜子头尾转载点前后范围内及水平上下的综合防尘工作。

10、安通部长:(1按公司矿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处理,保证通防管理规定正常实施。

(2对违反通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处理。

(3对通防重点头面,重点工程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1、生产技术部长:(1加强地测管理和地质预防工作,避免误透老空区。

(2及时准确地提供通防所需的各种地测资料和各类图纸,促进“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会同通风部门做好瓦斯地质工作,做好突出及瓦斯异常区域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通防设施的移交工作。

(5和标准化办公室主任一起组织好通防专业检查工作,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通防问题的处理整改工作。

(6负责通风工区与其它单位的通防协调工作。

(7组织、督促采掘区队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措施,严格按通防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通防隐患。

(8组织采掘工作面验收评比时,必须同时进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坚持做到通防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的一票否决权。(9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

12、综合部长: 负责根据“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安技措计划,及时解决落实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措施的落实。

每月对矿各领导、业务部门采掘区队“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落实,措施兑现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奖惩结果报矿长办公会后执行。

13、其他人员:(1其他人员按单位分工逐项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通防具体工作。(2各单位的群监人员按本单位对“一通三防”的分工搞好齐抓共管工作。

三、矿井主要扇风机的管理。

1、矿井扇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罚100元。

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生技部50元。

3、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

4、主管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主管机电部门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元。

6、未经主管通风、机电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发现一次罚生产技术部50元-200元。

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生产技术部 30--100元。

四、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工区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工区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工区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工区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生技部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书面给施工单位和通风工区通知,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五、局部通风管理

1、巷道掘进开窝前三天(特殊情况除外生产技术部下发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开窝通知单》,通风工区接到《开窝通知单》后,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作好系统调整、风量分配工作,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不准开工,无《开窝通知单》施工按无设计巷道施工处罚。

2、根据施工巷道长度、断面通风工区要选择合适的局扇和风筒,全负压供风量必须满足局扇和巷道供风要求,严禁局扇喝循环风,严禁局扇安装处处于无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发现一次局扇喝循环风,罚通风工区50-200元,发现一次责任性巷道迎头风量不足,罚通风工区或责任人20-100元。

3、施工单位每班要有专人看管风机,局扇掉闸停风时,必须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通风,否则罚施工单位50-100元。

4、因检查或其它原因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通风工区提出申请,由通风工区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罚责任人100-200元,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5、高瓦斯地区堀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做到“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低瓦斯地区掘进工作面,供电实行采掘分开。否则,发现一处罚生技部200-500元。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无“风电闭锁”的罚生技部200-1000元,甩开不用的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

6、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在未贯通的独头巷道中开窝掘进。否则按照“三违”论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并停止作业。

7、风筒由通风工区负责领取延接和日常管理,风筒出口至迎头距离,岩巷最大不超过8米,煤巷、半煤巷最大不超过5米,否则,罚通风工区50-100元,罚责任人20-100元。

8、巷道贯通由施工单位及通风工区分别编制透窝、调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工区、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透窝措施。巷道透窝后,通风工区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出现无风状态。否则,罚通风工区或施工单位300-1000元。

9、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通知施工单位、调度部门、通风工区、安监部门,通风工区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10、巷道贯通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面,并保持通风。由另一个工作面向前施工透窝。

六、瓦斯管理规定: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扣除当班工资。瓦斯检查执行巡回检查和专人负责相结合,高瓦斯地区瓦斯检查执行专人负责制,低瓦斯地区实行巡回检查制。

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总回风道以及矿认为需要检查点。检查次数:低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次,高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3次,硐室每班检查一次,无人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沼气、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2、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威胁地区的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分别向矿调度室,通风值班室报告。否则,按“三违”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3、瓦斯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必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记录,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

瓦斯员弄虚作假出现空班、漏检、假检时,罚款100-500元。并给予开除矿籍。

4、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罚责任者100-300元。

5、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可查,违者罚款50-100元。

6、瓦斯检查日报及通风调度日报必须及时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一次不报送罚50-100元。

7、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通风工区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执行“撤人、断电、限量”三原则,严禁“一风吹”。矿调度室、通风工区按照排放措施要求认真调度、指挥排放工作,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将现场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工区汇报。

8、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除执行五点(上、中下部、上隅角、回风检查外,还要对附近的高冒点的瓦斯浓度检查。做好回采面上下隅角的瓦斯管理,上下隅角的支护必须与切顶线回齐或超前回料,不得滞后回料,防止瓦斯超限,因滞后回料造成瓦斯超限,罚回采单位100-500元。

9、加强盲巷的管理,通风工区要按规定建立盲巷登记卡,管理台帐,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上标绘清楚,做到帐、卡、图三对口,每月将盲巷情况,新增盲巷产生的分析报矿安监站长,总工程师。因帐、卡、图不清,每次罚通风工区20-100元。采掘工程平面图不能及时反映盲巷情况,每次罚测量人员20-100元。

(1盲巷形成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其封闭,在封闭墙外要设置永久栅栏、指示警标,巷道净高2米以下,必须全断面设置栅栏,巷净高2米以上的盲巷,栅栏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设有警标。否则罚通风工区50-100元。

(2每旬由矿救护队员配带仪器仪表检查盲巷密闭处瓦斯、一氧化炭、二氧化碳、氧气、温度、巷道支护及密闭完好情况。对采空区密闭墙内外均要检查上述数

据,检查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站长、通风工区。检查数据不全或未按规定检查,每次罚通风工区50-100元。(因巷道失修,人员不能安全进入检查地点除外。

10、采掘工作面透盲巷前,必须由通风工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救护队探险,瓦斯超限时,必须先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透窝。

七、矿尘防治管理规定:

1、建立完善洒水防尘系统,主干管路(100-50mm以上管径由矿机电科负责安装。支干管路(25mm以下管径由通风工区安装。发现一处缺防尘管路罚责任单位50-200元,施工巷道内管路及附属装置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安装,罚责任单位50-200元。

2、防尘管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回风平巷的防尘管路,距工作面出口不得超过20米,工作面必须有能贯通整个工作面的高压管路,无高压管路或不到位罚采煤工区50-200元。

⑵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离迎头不得超过20米,并保持有少于30米长的软管,供水管经与强度应能满足负载的水压和水量,无管路及管路不到迎头罚责任人30-100元。

⑶防尘管路必须按线吊挂整齐,管路敷设从干管到支管,必须由大到小不准花接,软管必须吊挂或盘好,不准在两钢管间用橡胶软管过渡。

⑷岩巷每隔100米,煤巷每隔50米,炮采工作面两巷每隔3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⑸上述各条达不到要求的罚责任单位50-100元,责任人30-100元并限期整改。

3、井下实现“风流净化”。矿井主要进回风道、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道,均要安装能覆盖全断面的水幕。应该安装而未安装的,发现一处罚通风工区50-200元。使用不正常,发现一次罚款责任单位50-200元。

4、岩巷使用压风的掘进工作面水管,由施工单位负责延接,并每隔50米设一个洒水三通,否则罚施工单位50-150元。

5、喷雾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工作面两道距工作面20-50米范围内应安装水幕,水幕应覆盖全断面,要灵敏可靠,生产期间要指定专人管理,正常喷雾。

⑵所有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做到喷头固定使用正常。

2、回采工作面投产一个月前通风工区编制注水设计,进行煤体注水,其钻孔长度、钻孔间距及深度、注水量必须符合注水设计要求,通风工区要建立各工作面注水效果台帐。

3、采煤工作面防尘在投产前,防尘系统设施等由通风工区一次性安装,由矿或生技部组织验收交给采煤工区,发现一处设施不齐全罚责任单位100-200元,不正常使用罚20-100元。

4、巷道冲洗周期

⑴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由通风工区每十五天洒水冲洗一次。⑵采区进回风巷上下山由通风工区每五天洒水冲洗一次。

⑶采煤工作面(包括两道出口30以内地段、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施工单位冲洗一次,采掘工作面两巷每二天由通风工区冲洗一次。

⑷各转载点前后10米范围内必须每班由使用单位冲洗一次。⑸违反述规定罚责任单位50-300元,责任人20-100元。

5、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违者罚200-500元。

6、井下巷道发生煤尘堆积现象(厚度2mm以上连续长度超过5m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7、由通风工区负责矿井各地段的隔爆设施安装,其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根据通防设施划分范围,隔爆设施由各划分单位负责看管,但其补充和更换由通风工区负责。隔爆设施破坏,按其数量每个罚看管单位100元。隔爆设施水质污染、数量不足,少一个罚通风工区10-50元。

八、防灭火管理规定

1、矿井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时,由生技部、通风工区负责采样,联系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签定,其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并报矿局备案。

2、通风工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分管防火人员,建立健全预防自燃发火管理制度,实施采后封闭措施。

3、加强外因火灾管理,杜绝明火现象。

4、建立煤层自燃观测制度,由通风工区负责每旬对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域进行一次观测,其观测结果报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站长。

5、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通风安全生产部门防火分析会,落实防火措施。

6、严格掘进工程质量,减少煤巷掘进高冒。如出现高冒时,必须按高冒点处理,必要时应设引风板以利散热和吹散瓦斯或封堵密闭,所有高冒点都必须编号挂牌管理,因管理不善不及时支护造成高冒,对责任单位罚200-500元,对责任人罚50-100元。

7、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均要选择有利于防治自燃发火的巷道布置方法。

8、采掘工作面供风量按作业规程合理配风,确保系统合理。

9、回采过程中应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通道,最迟不超过10天。停产后必须及时进行采后封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因回收不及时造成无法封闭时要追究其影响单位责任,如通风工区管理不力推迟封闭时间,对其罚款100-500元,封闭质量经验收不合格对其罚款100-300元,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10、井上下均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满足防灭火需要。通过检查达不到要求规定时,一次罚责任单位100-300元。

1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或自燃预兆时,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直接灭火,并报矿调度室、矿长、总工程师。接到调度汇报后,根据事故性质按照灾防计划处理,及时将受影响地区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灭火。

12、井下无法直接灭火或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灭火。通风工区及时编制封闭灭火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专业救护队现场组织实施。

13、火区封闭后,要采取注浆、注水、灭火措施,并按《煤矿安全 规程》 规定观测火区气样,火区需要启封前,必须按 《煤矿安全规程》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工作。

九、安全监测仪表管理规定

1、安全监测仪表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 证上岗,否则不能从事本专业工作。

2、安全监测(弱电)人员必须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 置使用管理规定”在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及时安装瓦斯自动 检测报警断电仪,探头安装位置、数量、报警断电浓度必须符合《作 业规程》或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否则罚通风工区 50-200 元。

3、瓦斯员每班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和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值班回报,值班人员及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 处理。

4、使用监测装置,当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设备电源时,严禁自动 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 《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5、瓦斯检测探头正常移动由瓦斯员所在区队班长协助按规定位置 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否则罚责任单位 50-200 元,罚责任人 20-100 元。

6、瓦斯监测装置发生故障后,只准专业人员对其维修,严禁其它 人员擅自处理,否则罚责任人

50-100 元。

7、放炮员下井必须随身带便携式瓦斯仪,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 炮”制度,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8、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良好的自救器,由井口把钩工负责检验。自救器集中保管,通风工区定期负责检验,发现一次不定期检验,或 发放出不合格的自救器罚通风工区 50-200 元,罚责任人 20-100 元,下井人员不带自救器一次罚 20-100 元。

9、光学瓦斯检定器、测尘仪、一氧化碳测定器等其它通风安全仪表 都必须专人负责集中保管,定期检查、校验,保持仪器、仪表正常完 好。

十、防治水安全措施

(一)地面防治水

1、防止井口灌水;

2、防止地表渗水;

3、防止地面积水渗入井下;

4、加强地面防水工程检查;

5、加强地面塌陷区治理,防止地表水通过塌陷区裂隙流入井下。

(二)井下防水

1、掌握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

2、井下探水(坚持“先探后掘,有疑比探”的原则);

3、放水(探明地下水源后应设法将威胁矿井生产的水源有计划的放 出);

4、留设安全防水煤柱:井田边界煤柱 20M;大巷保护煤柱 120M(其 中巷间 30M,两侧分别 30M);断层煤柱留设两侧分别为 40M 煤柱。

5、设置水墙或水闸门;

6、注浆堵水;

7、疏水降压:在矿井各低洼处及容易积水的地方,先采取引流的方 式,使积水直入有排水设备的主排水系统,如果不能用巷道引流,就 在此处设置水窝,利用小型排水设备接力排水至主排水系统,在各采 掘工作面都设置有小水泵进行排水。

十一、考核 每月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生技部组织“一通三防”检查三次,月底评出名次,前二名单位奖 800 元、600 元最后一名各罚 400-1000 元。矿验收全矿“一通三防”达标,奖领导小组每人 50 元奖通风工 区 500 元,达不到每人罚 50 元,罚通风工区 500 元。公司验收全矿“一通三防”达标,奖领导小组每人 100 元,奖通 风工区 1000 元,达不到每人罚 100 元,罚通风工区 1000 元。“一通三防”责任区域划分的规定

一、通风工区:井下所有通风设施(风门、风桥、密闭等、防尘设 施(隔爆棚、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25mm 以下防尘管路、三通、阀 门等、瓦检仪器仪表(监测装置、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学瓦斯检查 仪、检查记录牌板等、防灭火设施(消防材料库、自救器、采掘头面 的消防器材

等以及各单位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一通三防”设施全 部由通风工区负责,并负责全矿井各单位责任区内“一通三防”设施 的正常维修和检查。

二、必须建立井下通风、安全设施的安装及竣工验收和交接班制度,由技术科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生产、技术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单位管理和正常使用(验收交接手续 齐全,有文字记录备查。

三、采煤单位:回采工作面及距回采面 30 米两道,所有“一通三 防”设施由所在采煤区队负责。

四、掘进单位:从迎头 30 米内,使用溜子运输的掘进工作面,包 括溜子头前、后各 10 米;上、下山掘进溜煤的包括转载点前、后各 10 米,所有为该区服务的“一通三防”设施,均由所在区队负责。掘进工程结束后,立即做好变更工作。

五、溜子队:属溜子队管理的溜煤上山、皮带下山、煤仓上下口及 转载点前、后各 20 米,以及接车点前、后各 20 米,所使用的“一通 三防”设施、设备均由该单位负责。

六、生技部:机电硐室、绞车房、变电所、非采掘单位管理的电缆,2 寸以上(含 2 寸)管路及临时变电所设施、设备等“一通三防”设 施由生技部负责。

七、运输工区:井底车场、-390 及-600 主要运输大巷、主副下 山车场及采区上山所有“一通三防”设施,均由运输工区负责。

八、财务部门、综合部:必须保证矿井“一通三防”设施、通风安全 仪器仪表的安设、维修工作所必须的材料和零配件供应,保证矿井 “一 通三防”专项资金按计划实施

“一通三防”物资管理考核办法

“一通三防”物资管理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物资管理,达到控制投入,降低成本、物尽其用、降低费用,使通防物资能够发挥出更大的效能,特制定“一通三防”物资管理......

云顶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云顶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一、总则1、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通风系统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安全、稳定、可靠;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连锁风门的连锁绳长度必须合格,否则,一处不连锁罚通风队责......

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

荣县大林坝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为严格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1号令>,加强梁宝寺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一......

“一通三防”奖罚实施条例(暂行)

新疆华地投资有限公司明矾沟煤矿“一通三防”奖罚实施条例二〇一二年度- 028***0第一章 通风机管理第一条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二条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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