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教学督查考评细则文件_教学常规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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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镇中心校
常规教学督查考评细则
一、目的和意义:
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督查,激发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校长常规教学的管理水平,促进全镇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成立机构:
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高山镇常规教学督查小组。组长:马文关
成员:李寿强 苗振西 教导主任(随机抽调2—3名)
三、督查项目与方法
督查组在学校进行工作时,主要采取听和看两种方法。听:听校长和教导主任汇报学校近段时间的常规教学工作(要有材料);听部分教师的课堂教学(随机抽查)。
看:查看学校近段时间常规教学工作的原始资料及检查记录、工作小结;查看校长及教导主任深入教学的各种资料; 查看部分教师常规教学有关资料(随机抽查);查看有关考试以后的评、纠工作资料。
四、督查项目分值
1、校长汇报和查看学校有关资料(100分);
2、校长及教导主任深入教学情况(100分);
3、查看部分教师常规教学有关资料(100分);
4、随机听课情况(100分);
5、有关考试评、纠情况(100分)。
以上五项内容的得分情况,按从1到5 的顺序,分别占20%、30%、30%、10%、10%的比例,相加到一起,得出学校 最终的成绩。
五、督查结果的使用
常规教学工作督查考评,原则上每学期两次,一学年四次。每学期任何一次督查,总分排前五名的学校,全镇通报表扬,排后三名的学校,全镇通报批评,学校校长在全体校长会上做表态发言;
一学期内督查,连续两次总分排在前五名的学校,期末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连续两次排后三名的学校,期末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一学年内的四次督查,总分连续三次、四次排在前五名的学校,该校所有教师在当年的模范表彰、职称评定等积分中,分别奖励1分、2分;总分连续三次、四次排在后三名的学校,该校所有教师在模范表彰、职称评定等积分中,扣除0.5分、1分。
一学期连续两次总分排在后三名的学校校长,中心校要给予诫勉性谈话;一学年连续四次总分排在后三名的学校校长,在下学年降为副校长主持工作。四次总分排名倒数第一的学校,校长岗位拿出来竞聘。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