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_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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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即学生对涉及公共政策的社会问题以课题的形式展开研究,以增强自身公民意识。该项活动自2005年在常州开展以来,目前已有50所学校,近万人次参与。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已经成为常州市中小学推进公民教育的特色项目,成为学校德育乃至基础教育改革的一个亮点。然而,随着该项目的不断深化,所遇到的困境也越来越突出。这些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不足
对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认识不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实施该项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有些学校并没有真正认识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而只是为了挂个“公民教育项目学校”的名号,表明学校重视德育工作而已。这些学校的领导并没有对该项目给予实质性的关注和支持,往往将任务下达给几位教师就万事大吉。有关教师在组织开展该项目时,往往只是应付,缺乏主动性;往往只是为了获几个奖项,缺乏对公民教育应然目的的关注。
有鉴于此,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切实认识到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在培养学生探究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提升学生公民素养,建设未来美好社会的价值。
二是对公民教育内涵认识不清。学界指出公民教育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培养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公民道德规范;二是培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帮助每个公民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自己的思想与行为;三是培养公民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认同;四是培养民主、平等的现代精神。“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是“公民教育”发展至今,从理论探索与实践磨合中得到的一个提升,而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正是这一提升在中小学公民教育中的具体表现或实践途径。但实践中,不少学校领导及项目指导教师常常错误地认为,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公民教育。这种认识是以偏概全、以点带面。而这种认识必然导致对实践活动的意义认识不足,必然导致实践行为的偏差。
二、指导乏力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需要教师强有力的指导。教师的指导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确定研究专题、制定活动方案、团队合作、研究成果展示。从调查来看,这些指导都存在很多问题。
确定研究专题是学生开展公民实践活动的首要环节,关系到实践活动的成败。而这一环节又是学生的薄弱环节,因此,教师尤其要注意加强这一环节的指导。为提高指导的有效性,教师必须把握三个重要方面,一是鼓励学生观察生活,特别注意其中的不合理现象;二是明确这些现象是一些公共政策问题而不是其它的问题,这些公共政策规定,需要调整才能更好地实现;三是由学生民主投票确定要研究的专题。而在现实中,教师的指导往往有失偏颇。比如,将所有现实问题都纳入到研究范围中,导致研究方向不集中;选题过程不够民主,导致大部分学生研究兴趣不浓。因此,在这一环节,教师的指导能力要充分体现在积极观察生活、聚焦公共政策问题、民主定题三个方面。
有了明确的研究专题,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指导学生制订一个详细的活动方案。在这一环节突出问题是,前期讨论不充分,方案仓促成稿,方案形成过程的应有价值没有有效发挥。对此,教师应该从四个方面组织深入的研讨:一是为该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的严重性举证;二是对现有的政策(法律、规章等)不完善之处进行分析;三是通过阶段性研究提出对现有政策的改进意见,并分析改进的优势;四是引导学生如何使他们的建议得到采纳。这四个方面需要在研究活动展开过程中不断得到明晰,但先期的讨论对于学生明确该做什么、如何做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指导学生进行团队合作,关系着活动能否顺利展开,也最终指向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需要每个研究小组的成员分工合作,有的负责证据的查找,有的负责与社会各方面人士的交涉,有的负责小组活动的整体安排。在此过程中,假如教师本身没有开放民主的心态,不能关注到每一个成员的点滴进步,不能引导成员间相互尊重和团结,那么学生就不能在活动中发挥各自特长,得到充分发展。
研究成果展示是实践活动的最后一环,反映研究的结果和成效。成果展示,不仅要关注展示什么,更要关注如何展示,在展示过程中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教师指导这一环节时,往往一是越俎代庖,没有让学生亲力亲为。二是忽视了通过多种途径展示成果的重要性,使展示成果的形式单一。比如,教师可以鼓励学生通过手抄报、倡议书、校园广播、班队活动等形式在校园内进行展示,可以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开设专题网页等向公众宣传,可以鼓励学生通过一些有利的社会关系或正当渠道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等。
三、遭遇障碍
学生在参加公民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障碍。
一是来自学生能力的障碍。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对学生能力提出了极大的挑战。这些能力主要包括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的能力,与他人分享合作的能力,收集并整理资料的能力,良好的交际能力和表达能力等等。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生这些能力较为缺乏。这些能力在不同学段学生之间,在同一学段不同个体之间差异较大。这就决定着,教师要正视学生能力的欠缺和差异,因材施教。教师要根据学生个体之间的能力差异合理分组,科学分工,尽可能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从中受到锻炼。
二是来自家长层面的约束。在对不同学校参与活动的120名学生家长进行的问卷调查(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家长各40名,农村城市家长各60名)结果显示:小学生家长100%知道孩子参加活动,初中生家长为SP7%(其中城市家长占40%),高中生家长的比率为95%。在问及活动对学生的帮助时,90%的小学家长均予以认可,30%的初中生家长也给予支持,高中生家长中仅有10%表示赞同。关于对孩子参加活动时的担忧问题,小学阶段安全问题排在首位,其次是学业影响,中学阶段恰好相反。,从以上数据大体能了解到,小学生家长较之于中学生家长更多地关注孩子在校生活,城市家长似乎给予的关心更多。家长对于该活动的支持,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安全问题和学业影响,随着学年段的升高,对学业影响的担忧呈逐步上升趋势。高中家长对孩子学业问题的关注,直接影响了他们对活动的支持程度。
三是来自社会的不理解。学生走向社会收集资料时,几乎没有人乐意主动帮助这些孩子,他们有的以冷漠的态度拒绝,稍微好一些的一笑了之。更令人痛心的是,当孩子们到一些相关政府机关进行访问时,经常吃“闭门羹”。这些现象严重伤害了学生的热情。这样一来,学校领导、教师、部分家长的社会关系起了较大的作用,孩子们必须接受他们事先联系好的“熟人”的帮助。问题是还有相当部分学生不懂得主动请求帮助。针对此完全可以在活动的宣传、向公众的开放等方面作有益的探索。
四、保障不力
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不仅需要物力保障,更需要来自学校的文化、课程和社会组织方面的保障。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来建立健康民主的社会。学校作为培养学生公民素养的机构,其自身必须有民主的氛围,同时,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又会促进学校民主文化的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最关键的是人的民主,集中体现在对人的尊重上。一个人如果总是得到别人的尊重,他必定会自觉地对他人表示尊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相尊重可以通过组建“公正团体”得以实现。尽量为每个孩子提供表现自己的机会,让他们体会到自己在活动中存在的价值。及时对孩子的行动给予真诚的指点,让他们发现自己的进步,让他们在自身现有的能力基础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逐步形成互相欣赏、共同分享的团队氛围。
在课程建构过程中,应该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层次有所侧重:要求小学低年级学生做到关心自我和家庭,中年级学生做到关心学校和班级,高年级学生开始初步关心社会问题,初中生深入思考社会问题并初步关心国家发展,局中生密切关注国家政治和国际问题。在每个阶段必须为下一阶段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发展奠定基础。这样一步步引导学生从关心自我开始,以各自的方式关心周遭公共事物,把自我融人班级、学校、社区以及更大的社会生活空间;从班级管理决策开始,从关心个人身边的正当生活秩序开始,让学生学会把身边的事务变成与个人切身相关的事务,逐步引导学生参与到学校民主管理和周边社会公共事务之中,并延展到对民族国家事务的关注之中,逐步扩大、提高学生的社会认同。学生在一步步扩大的社会参与过程中,也会逐步意识到社会参与原来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个人之于社会的权利与责任原来就在生活之中,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高不可攀,权责意识因为我们的亲身实践而变得真实、亲切。为了保障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参与活动,可以在将综合实践活动课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同时,充分利用一切社会实践课时,每个课题可以持续一年或更长的时间,鼓励学生开展延续性研究。
学生在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所遇到的一大障碍就是缺少社会力量的帮助。为此,我们应该不厌其烦地进行走访,团结愿意参与到活动中来的家长,组建家长委员会。邀请家长参加孩子们的实践汇报活动,向家长们展示孩子的点滴进步。同时,召开学生居住社区相关负责人员座谈会,宣传活动宗旨,争取得到他们的联合支援。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得到政府的支持,要求各部门支持该项目的推进,鼓励学生的积极性。这样,通过多方努力,逐步形成学校——社区——政府——社会全面关心公民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是历史发展的需要,也将是教育为实现公民社会所寻找的一个重大突破口。它的推行必将遭遇各种现实障碍,但只要有理想,有恒心,有探索,我们就能在困境中寻找生长点,就能谱写出公民教育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