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与效率观_平等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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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是想家的平等与效率观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从自己的平等观出发,也对平等与效率的关系作过古典的分析,这些思想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久远的影响。现在看来古代思想家对平等与效率关系的理解是比较简单和素朴的。
孔子就曾说过这样的话:治理国家的统治者,不担心贫困而担心不平均,不担心人稀少,而担心不安定。如果财富分配均匀了,就没有贫穷;境内和平了,就不会感到人少;境内平安了,就没有倾复的危险。孔子把平均分配社会财富看成是社会稳定的条件。“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孔子特别强调公平对社会稳定的用,提出了社会公平就会使百姓高兴的观点。“宽则德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当然,孔子所说的公,我们只能把它理解成公平。公平的内涵是什么,不能用现代意义上的平等概念来界定。不过在当时,能提出公平是社会稳定、百姓乐业的基础,就很有价
值了。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人们提出平均分配社会财富思想的同时,也出现了把分配与生产、平均与效率联系起来思想萌芽。如《管子》一书的作者提出了“均地分力”和“与之分货”的思想。给农民生产要素,让其获得比较平均的土地,实行地租制,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荀子提出“制礼义以分之、使欲和物相持而长”分”就是给农民分配一定的生产要素—土地。“分”的结果就是“多力”,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了,“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能生产更多的产品,使消费品的供应与人们的欲望即需要“相持而长。”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提出了“受禄之家”、“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的分配思想,已经包含了只要增加一点公平分配,就会提高效率的萌芽。司马迁提出的“贫富之道,莫之夺予”的思想,从另一个方面强调使“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同样包含了平等与效率思想的萌芽。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还提出了具有浓郁平均主义色彩的限田、均田的主张,使农民保留一部份土地, 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从而缓解社会贫富差距的压力。有人还提出通过轻赋簿税调节财富分配。“理财常以养民为先”。唐代的白居易曾提出:“夫利山散于下,则人逸而富:利壅于上,则人劳而贫”。白居易的思想就是说政府敛赋收税要注意上下关系的协调,利益在下面,则老姓富而生活安逸,人们的积极性就高,生产的效率也高。这个思想和当今的社会要藏富于民,富民富国的思想十分贴近。以上的不全面的梳理可以发现,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很早就已经开始把社会平等与生产效率联系起来。认为尽可能“利可均布”“散利于下”,即平均地分配财富以缓解收入上的高低悬殊,提高效率。这些思想虽然在中国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不是文化主流,声音很微弱,影响并不大。但我们在探寻平等与效率思想的发展史时,是不应该忽略的一笔财富。
浅析平等与效率的关系及其处理对策
平等与效率都具有相当广泛的内涵。在奥肯这里,平等与效率的含义有着明确的界定。“所谓效率,即多多益善。但这个‘多’须在人们所愿购买的范围内。”即在资源一定的前提下,提供的产品越多越符合消费者需要,说明资源配置越有效率。而平等,包括权利平等、经济平等和机会均等三个方面。权利平等又包括政治权利、法律权利、公民权利、生存权利等基本权利的平等;经济平等包括财富和收入分配上的平等,主要是收入平等。在此基础上,奥肯以超越经济领域的视角对权利平等、收入平等、机会平等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价值分析和判断。
1.1 权利平等与效率。奥肯认为基本权利的分配应当是广泛的、平等的、无偿的,它不能用来进行额外的奖励或处罚。这些权利作为一个整体维护了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的尊严,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保护了金无法标明的某些价值,抑制了官僚主义,由此获得的利益和价值远远超过由此付出的经济上的非效率代价。总而言之,权利平等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就整个社会而言,权利平等无疑对经济效率具有优先权,是对效率所需要的自由参与和公平竞争的前提保障。
1.2 收入平等与效率。在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中,市场按照对产出的贡献付给报酬。这种按贡献分配的方式和制度必然反应为收入上的不平等,市场的自发作用还会强化这种不平等,而收入不平等目前确实在各方面起着推动效率的作用。“购买效率的代价,使收入和财富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也就是说,效率的提高必然以牺牲平等为代价。反之,社会如果追求平等的目标,就必须对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对生产和分配进行调节。但是,这种干预和调节会阻碍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功能的发挥,削弱或放弃用物质奖励来刺激生产的机会,这样就会导致非效率。这就表明了收入平等与效率在同一层面上一对矛盾,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但是,奥肯还认为,市场制度产生的巨大收入差距也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从而影响了效率;而且,“收入分配上的平等与权利分配的平等一样,会成为我们道德上的选择。”这种超越经济领域的变量增加了收入平等与效率关系的某种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更增加了现实抉择的难度。
1.3 机会平等与效率。奥肯不仅强调了机会均等对效率和收入平等的重要作用,认为“:对平等是好的事物,对效率肯能也是好的。”“机会不均等就是非效率。”“更大的机会均等会带来更大的收入平等。机会的不均等肯定增加收入的不均等。”而且,对于许多机会不均等的状况,社会可以用增进效率和收入平等两方面的公共政策来减轻。可见,在奥肯也看到机会均等于效率的关系还有另一方面。市场机会均等的幌子往往掩盖了,市场中的个体由于拥有财富和收入等资源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大量事实上的机会不均等,尤其是接受教育、发展潜能等实质的深层的机会不均等,这种机会不均等在形式的表层的机会均等下愈益强化,其极端形式表现为垄断的市场格局,使权利平等大打折扣,是社会的经济福利大幅度减少,成为效率提高的巨大障碍。因此“,源于机会不均等的经济不平等,比机会均等是出现的经济不平等,更加令人不能忍受(同时,也更可以补救)。”其实,这也从事实角度反证了机会均等于效率实质上的一致性。2 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对策
2.1 效率优先原则 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该是效率优先。因为公平与效率总的来说是一致的,所以,实行效率优先原则就意味着是公平的,合理的所谓效率优先原则就是指分配制、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率为首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必须把效率作为优先考虑的价值目标。效率优先原则意味着人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这样,效率提高了,生产上去了,社会财富增多了,人们享有的社会公平就更多了,生产的发展是衡量一切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由于效率属于现实生产力范畴,而公平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范畴,因而从效率与公平在社会发展因素的序列中的一般关系来看,效率优先是必然的,兼顾公平是必要的,因而是合理的。人类社会进步的因素中,生产力的作用是巨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社会的进步,随着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公平实现的越来越充分。宏观地看,生产效率越低下,社会公平实现的就越不充分,人们就越缺少自由、民主、公平;反之,生产效率越高,社会财富越丰富,在社会物质文明增强的基础上构建的人类社会秩序就越完善,人们所享有的自由、民主、公平就越充分,能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也就越多。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就越多,产生的效率就越大,所以,在二者的关系中要以效率为先兼顾公平。当今,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要改变的是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中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国家的行政门用计划调节的,它导致了我国社会经济运行的低效率,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经济运行以市场为轴心,实行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的法则使生产效率得以提高。如果一个企业效率好,就会发展壮大,如果效率不好,就会日益衰落乃至被淘汰出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效率有限原则是符合这一市场经济规律的。市场经济充满活力,其重要原因就是在竞争中机会公平,效率优先,对于企业来说,在竞争中,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效率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以应以效率为先,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时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战略,在企业内部,要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充分挖掘人力资源,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效率。企业的效率好,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
2.2 兼顾公平的原则 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并不否认公平,更不能牺牲公平只顾效率,正确的做法是,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因为只有坚持公平才能够调动效率的创造者,即主体参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主体的努力被社会所认同就能够激发他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反之,不公平会使主体失去工作热情,降低公平效率,所以,只有兼顾公平才能促进效率的提高。而且,公平所反映的秩序的合理性会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个体被认同和肯定,个体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而整个社会整体才能够处在一种有序的状态下发展,个体间相互协调形成很好的团队精神,能够提高社会整体效率,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高效率。总之,兼顾公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存在着弱势群体,对这些弱势群体,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政府应当兼顾公平,通过种种措施,如向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把这部分资金转移给弱势群体,如发放失业救济金,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失学儿童重返课堂。只有这样,才能使这部分人得到应有的帮助,以获得应有的教育机会和参加职位竞争的机会,挖掘这部分人的潜力,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效率
平等与效率关系视角下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读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引发的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我国的经济以接近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另一方面,“社会差距,包括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等越来越大,短短一二十年,我国就进入了世界上社会差距最大的国家之列”。社科院发布的《2008 年社会蓝皮书》显示,近年来我国劳动报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基尼系数从 1982 年的 0.249 拉大到 2008 年的 0.47。总的来说,这两个相互矛盾的现象体现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复杂关系。因此,如何在平等与效率的协调中,既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又能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在有率的经济中促进平等”,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后,我国在收入分配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掀起了一场以激励机制的改革和分配制度的变革为开端的改革开放浪潮,其发展趋势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多样化和生活资料占有差距的扩大化。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1978 年到 1987 年,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农村地区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长期以来实行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方式。
2、1987 年到 1992 年,提出多元分配格局理论1987 年,党的十三大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指出“非劳动收人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社会主义的分配政策是“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人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
3、2002 年以后,形成了多元的分配格局。20 多年的人 论 坛改革开放,使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同时也使得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从 1982 年的 0.249 拉大到2008 年的 0.47,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因此,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十七大在分配格局上明确指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首次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强调了“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出了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扩大的措施
三、平等与效率的相互关系对我国分配制度与政策的启示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因此,我国分配制度与政策的制定必须立足于基本国情,在平等与效率的权衡和协调中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我们必须明确,“共同富裕”绝不等于平均主义,必须承认竞争和差距,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机会均等以鼓励良性竞争来缩小差距。同时,必须意识到,鼓励良性竞争和合理差距应该建立在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的基础上,即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开展竞争。“所谓‘社会公平’,是社会为了实现已经确定的目标(例如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而制定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得到执行,目标实现了,就实现了社会公平”。在社会公平中,政府和社会必须保障的、必须承担的责任的底线,就是所谓的“底线公平”。“底线公平”虽然最终要落实到每个人的实际利益上,但它直接处理的并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权利与责任)、政府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它是全社会除去个人之间的差异之外,共同认可的一条线,这条线以下的部分是每一个公民生活和发展中共同具有的部分——起码必备的部分,其基本权利必不可少的部分。一个公民如果缺少了这一部分,那就保证不了生存,保证不了温饱,保证不了为谋生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因此需要社会和政府提供这种保障。“所有公民在这条底线面前所具有的权利的一致性,就是‘底线公平’”[17]。底线公平并不牺牲效率,相反,就整个社会领域而言,这种基本权利的平等无疑对经济效率具有优先权,是对效率所需要的自由参与和公平竞争的前提保障。要保证基本生存权的平等,在现实操作中,国家应该完善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收入分配体系,保证公民最基本的生活。与此同时,依照奥肯的思路,相关社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注意漏出效应的控制,使效率的损失最小化(如严格低保资格的审核等)。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底线公平只是对基本生存权的保障,只是平等与效率的均衡的基础。要在更大程度和范围上实现平等与效率的均衡,必须注重发展权的平等,这就要求机会均等。“机会均等与收入平等成正比关系。机会的均等与收入的平等一般是互补的、成正比的,并非对抗的”,“更充分的机会均等会给一代代人带来更多的社会流动性。增进机会均等的努力和个人主义的、功名主义的、实行奖励和允许各种等级性的竞争性经济是能并行不悖的”,“更为广泛的机会均等不一定产生更多的挫折。只要人们从事于多方面的竞争,并以多种标准去评判自己的贡献,社会就可以继续竞争,同时又不伤害谁。衡量标准愈多,人们对自己的打分就愈高。这对于自尊是有好处的”。在政策层面上,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必须制定发展型社会政策,增加对涉及发展领域的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教育和就业培训等领域的投入。这些政策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是效率损失最小的、相对平等的增长模式。同时,政府还须增加医疗、失业救济及工伤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以便保护和投资国家的人力资本。机会均等有助于提高劳动力市场参与的能力和积极性,有利于收入分配体系朝正常方向发展。其实,在具体的政策情境中,奥肯也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权衡平等与效率的万能公式,只是指明了一种潜在的可能性与思路。即“在有效率的经济体中增加平等”。他认为“如果平等和效率双方都有价值,而且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绝对的优先权,那么在它们冲突的方面,就应该达成妥协。这时,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然而,作为更多地获得另一方的必要手段,(或者是获得某些其他有价值的社会成果的可能性)无论哪一方的牺牲都必须是公正的。尤其是那些允许经济不平等的社会决策,必须是公正的,是促进经济效率的”[20]。虽然他在书中也举了很多美国社会福利改革的例子来说明如何协调平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方法都是针对美国的社会保障政策而言。因此,面对贫富差距扩大,市场化过度,潜在社会风险,我们必须依据具体国情加以斟酌,制定和执行一些权衡平等与效率的再分配政策,尽力控制漏出效应,力求在“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并在效率里添加一些人性。”
平等与效率关系的数理经济逻辑———基于完全自由竞争的前提 分析平等与效率关系的主要逻辑如下:平等和效率是两种消费品,弱者和强者是两个(种)消费者,强弱两者关于平等、效率的消费和竞争交易受到收入预算约束。在强弱两者的纯交换经济中,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前提下,假设满足一系列条件,那么经过两者关于平等、效率的交易和讨价还价博弈,则有:(1)强弱两者各自关于平等、效率消费的替代达到了最优;(2)强弱两者各自关于平等、效率的边际替代率达到彼此相等;(3)通过上述替代强弱两者各自的消费都实现了预算约束下的效用最大化;(4)总之,这表明强弱两者之间的交易和博弈达到了均衡。应指出,这种均衡既不是必然存在和稳定的,也不是必然不存在和不稳定的,而均衡的存在和稳定只是在一定条件下的产物。因而本文讨论的重点是,决定上述均衡具有存在性和稳定性,究竟需要哪些条件
运用数理经济学理论方法可以建立平等与效率关系新的逻辑框架。假设平等、效率是两种消费品,弱者、强者是两种消费者。在强弱两者关于平等、效率的纯交换经济中,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前提下,两者经过竞争交易和讨价还价博弈,有可能实现均衡。这种均衡只是在一定条件下的产物,其具有存在性的三个主要条件是,相应的平等与效率关系满足凸性、紧致性和连续性;其具有稳性的三个主要条件是,上述关系满足总量可替代性瓦尔拉斯律和齐次性。
三、平称与效率的动态配制:
平等与效率如何抉择,是人们讨论的一个重点,即使人们不能得到答案。奥肯没有做出平等与效率的最终抉择,却让人们明白平等与效率的抉择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的社会中平等与效率有粉不同的配!状况.有些社会主张牺牲一些平等去换取效率,有的则会用效率换取更多的平等。这关键要看对于这个社会形态来说,什么是更重要的正义。一个人人收人平等但总体发展水平很低的社会并不可取,这个社会可能会选择牺牲一定的平等,一个社会高度发展但收人差距悬殊的社会也组藏巨大危机,它储要牺牲一定的效率。对于正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正在牺牲平等来换取效率.虽然中国需要发展,但是不能仅仅注重效率,要针效率对平等的现实侵害状况进行政策调整,防止不平等的加剧,对社会产生恶劣的影响。就像郑老所说,不能让人民的“不公平感”转化为“剥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