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的通知[全文]_精神文明建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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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着眼时代发展,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市各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了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用先进的典型引领乡风文明,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巢湖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巢文明[2016]3号)文件精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的重点内容:
1、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深化文明户创建,培育优良家风;
4、培育新乡贤文化;
5、广泛开展农村志愿服务;
6、加大“送文化”力度;
7、深化农村“种文化”活动;
8、实施好村中心文化站工程;
9、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10、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1、开展农村社会不良风气专项治理;
12、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二、信息报送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每周报送信息
不少于1篇。
2、注重报送信息时效。力求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上报。
3、保证信息报送质量。各乡镇(街道)要注重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打造一到两个亮点工作,并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宣传。同时要把提高信息质量放在首位,上报的信息要客观、真实,能突出反映本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能够体现新观点、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效。报送信息可附图片、视频等资料,图片以附件方式与正文同时发送,并将图片名称修改为图片说明。
三、信息工作考核
信息工作实行量化记分制,各地信息上报、采用情况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考核。
联系人:钱冠寅,联系电话:0551—82331065,报送邮箱:272533526@qq.com,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