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天河区环境质量状况通报_关于环境卫生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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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天河区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7-06-05
2003年我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以“一路四区”战略为指导,以建设现代文明生态区为目标,不断加强我区的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在抗“非典”期间的爱卫月、环境保护行动月以及饮食业污染调查和整治等重要阶段积极开展系列活动,努力维护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在提高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上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较好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全区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进一步提升了城区的综合竞争力。
一、2003年天河区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2003年广州市天河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51毫克/米,二氧化氮年3 均值为0.063毫克/米,一氧化碳年日均值为1.954毫克/米,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为0.154毫克/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硫酸盐化速率年均值为0.203
32毫克SO/100cm2·碱片·日,降尘年月均值为3.26吨/千米,分别优于国家环保总局和广州市暂定标准。但有关指标不容乐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四项污染物年均值分别比2002年上升了2.0%,5.0%,1.9%,22.1%;以该四项污染物计算的综合污染指数为2.83,比2002年上升了0.15。
空气污染指数周报共报出52周,周报属优良级别的有50周,轻度污染2周,优良率占总周数的96.2%。全年有42周首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8周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2周为二氧化氮。
(二)地表水水质仍以有机污染为主,污染程度与上年持平
2003年珠江广州河段猎德断面水体最主要污染指标为粪大肠菌群、氨氮、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其中溶解氧年均值为1.8毫克/升,氨氮年平均值为
4.59毫克/升,按单因子评价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水体标准,猎德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全年水质平均污染指数为1.31,水质属中度污染。
天河区河涌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溶解氧、氨氮、挥发酚、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其中溶解氧、挥发酚、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超标率均为100%,氨氮超标率为93.3%,石油类超标率为57.4%。五条河涌均为劣Ⅲ类水体。根据平均污染指数评价,东圃涌、沙河涌、棠下涌等三条河涌属严重污染,车陂涌、猎德涌属重度污染。
天河区湖库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总磷。按平均污染指数从大到小依次为新塘水库、天河公园湖、筲箕窝、麓湖、植物园,均属于重度污染,新塘水库最为严重。2003年各湖库与2002年的平均污染指数同比分析,天河公园湖、植物园大湖、筲箕窝水库和新塘水库分别上升了0.17、0.24、0.43、1.4,污染程序有所加重,只有麓湖下降了0.02,水质有所好转。
(三)声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天河区居民-文教声环境功能区噪声平均值昼间是51.8分贝、夜间是43.1分贝,分别低于55分贝和45分贝的国家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是53.0分贝,低于60分贝的国家二类区标准;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值是70.4分贝,比2002年下降了0.4分贝,但仍超出
标准70分贝0.4分贝。除交通干线噪声略为超标外,区域环境噪声和声环境一类功能区的环境噪声均优于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
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抗“非典”期间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生态安全
2-6月份抗“非典”期间,为防止医疗垃圾和废水成为“非典”的二次传播途径,采取紧急措施加强医疗废水和垃圾监管。联合区卫生局向300多家医疗机构发出紧急通知,并多次组织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50多家单位,对发现问题单位督促及时整改。与此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护监管,联合市政和建设局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水污染源监管,开展工业达标企业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污染事故隐患执法检查,对经营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和门市部等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还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执法检查,等等,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防止非典传播。
(二)、环保行动月期间开展系列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防非典反弹,夺取防治最后胜利”的指示精神,在区创建办的大力支持下,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行动月活动,重点开展了影响天河区环境质量的重点问题的环境综合整治以及信访涉及的环境污染扰民热点、难点问题的查处工作,在短短的20多天内,共出动5600多人次,开展了16项专项执法活动,其中包括对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废旧化工桶清洗场、地下化学品加工场、地下电镀厂、医疗废水等部位、单位的环境整治大行动,检查各类单位600多个,查处违法行为300多宗,达到了突出解决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预期目标。
(三)、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坚持依法行政和热情服务并举,围绕企业“落户、生存、发展”等环节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软环境。
一是建设项目审批坚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好企业落户服务工作。收到有关报建资料后,一般小型项目5天内批复,相对大型项目经专家论证后10天内批复,比规定时限缩短三分之二。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05宗,办理变更单位32个,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另外拒绝受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53宗。
二是抓好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从技术上和资金上进行扶持,协助企业渡过生存关。加强天海经编等9家列入2003年限期治理计划的重点企业的跟踪指导,先后完成了搬迁、油烟治理、噪声治理、废水在线监测和脱硫设施改造等项目。
三是借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契机,提高企业治污能力,促进经济利益和环保效益“双赢”。今年7月1日开始,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个新条例以资源价值化和资源有偿使用为原则,扩大了征收范围,提高了征收标准,大部分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受到影响,我局在实施前做了大量的宣传指导工作,先后举办了多次新《条例》培训班,对升幅较大的企业进行走访,指导通过治污削减排放量来达到减少排污
费的目的。抗非典期间,根据饮食服务行业经营受影响的实际情况,对234家企业减征超标排污费约110万元。
四是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认识和能力,使企业进行依法生产、经营等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引导开展清洁生产、ISO14000环境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等活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共协助广州天普药业公司、广州海景物业公司等12家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四)、大力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调查和整治活动
重视处理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处理工作,全局受理信访件2188宗,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2%,信访件80%以上涉及饮食娱乐业,其中油烟和噪声扰民分别占65%和48%。结合办理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污染扰民饮食服务业户的查处力度,查处一大批严重污染扰民问题,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42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34宗。在环境保护行动月中与工商等部门联合整治无照饮食店,对员村白马花园、天河东、天河直街、沙太路等52家污染扰民的饮食店档实施了依法查封。
(五)、加大环境监测投入提高监测水平
一是对环境监测实验室进行改造,投入大量资金采购新仪器设备,新增了27个项目,2个新方法,扩充了室内空气、放射性、振动、粪大肠菌群等新的方向。投入大量的精力开展实验室计量认证转版,对技术配备、质保体系、规章制度、行政管理等进行了全面完善和加强,去年11月4日顺利通过广东省计量认证办的验收评审。
二是开展各项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完成了空气常规监测人工采样点目的监测分析工作。完成了功能区噪声24小时连续监测工作;完成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规定的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完成了我区每周的空气质量周报工作。
三是开展污染源的年检监测和监视性监测工作。对330个单位次污染源单位的废水、噪声、烟色进行了监测。配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认真开展了污染源监视性监督执法监测工作。
(六)、深入推进“四个绿色” 群众性创建活动
大力开展以“四个绿色”为载体的群众性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促进基层生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加强对街道、社区“创绿”工作的交流、培训、指导,加大资金力度,协助各社区建立环保宣传专栏、垃圾分类箱、环保图书柜、环境绿化美化等硬件,指导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我区又命名了17个区级“绿色社区”。二是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与教育局联合推进中小学环
境教育普及工作,89中获得了国家级“绿色学校”的表彰,吉山小学等4所学校通过了省级“绿色学校”的验收,另有10所学校参加今年市级“绿色学校”的考评。三是积极开展生态村创建。在珠吉街珠村、天园街天河公园开展省级生态示范村(园)创建工作,10月份,珠村、天河公园通过省级生态示范村(园)的评审。四是继续推进“绿色企业”创建。协助广州天普药业公司、广州海景物业公司等12家企业开展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宣传并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共有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第三批区级“绿色企业”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