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004退税抵税管理作业指导书_出口退税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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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3004—2006
退税抵税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通过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退税抵税申请审批的操作方法和步骤,以加强过程控制,规范退税抵税管理。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税机关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缴纳税款,但根据《征管法》规定情形应予退税抵税的管理。3.0职责
3.1办税服务厅负责退税抵税申请的受理、录入、资料审查和办理国库退税;
3.2属地分局(所)负责退税抵税申请的审核和利息计算、支付; 3.3县(市、区)局负责退税抵税申请的审批。4.0工作程序
4.1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申请退税或抵税的,向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退(抵)税申请确认表》,同时附送下列资料:
a)纳税人享受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政策的批复文书复印件; b)有关税务稽查处理文书或日常检查处理文书; c)完税凭证复印件; d)地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4.2受理
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的表格和附送的资料并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3004—2006
进行初审,审查后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a)资料齐全且表格的填写符合规定的,即时在征管软件中进行录入并提交,视退税或抵税分别制作取件日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的《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b)资料不全或表格的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当即退回补正或重填。税收管理员、属地分局(所)或办税服务厅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多缴税款的,应立即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前来办税服务厅申请退税或抵税。
4.3审核 4.3.1税收管理岗
对退税抵税申请进行审核或向属地分局(所)申请派员审核或清算,核实后在征管软件中提交处理。
4.3.2属地分局(所)长岗
对退税抵税申请和调查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征管软件中提交处理。4.3.3征管(业务)股长岗
对退税抵税申请和调查情况进行审核,在征管软件中提交处理。
4.3.4县(市、区)局分管领导
在征管软件中提交处理,完成纳税人退税抵税的申请审批。4.4处理 4.4.1退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退税的,审批完成,办税服务厅根据确认后的《退(抵)税申请确认表》安排会统岗人员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与退税税款一道开具《收入退还书》(如以现金缴税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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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付现金的,在《收入退还书》上加盖“退付现金”戳记),向国库方申请办理退库。
计息时间从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至开具《收入退还书》之日止。4.4.2抵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抵税的,审批完成,办税服务厅根据确认后的《退(抵)税申请确认表》安排会统岗人员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在属地分局(所)制作的核准抵税《税务事项通知书》中添加支付利息额的附注,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以后纳税申报、扣缴税款报告数据中自行填列扣除。
计息时间从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至属地分局(所)审批确认抵税之日止。
4.5通知
退税(抵税)申请核准后,属地分局(所)制作一份核准退(抵)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与确认后的《退(抵)税申请确认表》一并传递到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厅向国库办理退库和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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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抵税申请管理流程图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受理岗税收管理岗属地分局(所)长岗县(市、区)局分管领导申请受理《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及所附资料N审查申请多缴税款是否属实Y将退(抵)税申请录入征管软件实地调查N审查申请多缴税款是否属实Y审核,在软件中提交审核,在软件中提交结束通知核准接收核准文书制作核准通知书申请抵税的对退(抵)税申请进行审批通知已办退库开具退税票证,向国库办理退库申请退税的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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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工作标准
5.1办税服务厅受理岗:认真审核受理的退税抵税申请材料,受理后即时在软件中录入提交;
5.2税收管理岗: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积极配合属地分局(所)派员进行的调查或清算,调查结束的当日在征管软件中进行处理提交;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应付利息;
5.4属地分局(所)长岗:一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实地调查或清算,二个工作日完成调查;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交;确认后的《退(抵)税申请确认表》和《税务事项通知书》安排一个工作日内送办税服务厅;对应付利息计算审核、批准,安排转账支付;
5.5征管(业务)股长岗:认真审核申请和调查情况,接收到征管软件中退税抵税审批项目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提交;
5.6县(市、区)局分管领导:一个工作日内在征管软件中进行审核处理,完成退税抵税的审批;
5.7办税服务厅会统岗:审批完成,接收到属地分局(所)确认后的《退(抵)税申请确认表》一个工作日内开具《收入退还书》并向国库申请办理退税。6.0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6.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3004—2006
6.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财预[2001]502号)7.0表证单书
7.1《退(抵)税申请确认表》 JXDS/QR—A13004—2006 7.2《税务事项通知书》 JXDS/QR—A11007—2006 7.3《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JXDS/QR—A11004—2006 7.4《收入退还书》(略)
编写:计贵柳、鄢美龙 初审:赵赣华 审核:付和平 发布日期:2006年1月4日 修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