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经济法学(高起专)》期末考核_经济法学期末考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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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经济法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诉讼时效

答:权利人在规定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虽然权利人仍有权起诉,但其所享有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也就丧失了胜诉权。诉讼时效不消灭实体权利,即时效过后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有权受领。

2、物权

答: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享受其利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公司合并

答: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并为其中的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的公司的法律行为。

4、处分

答:处分权是指所有八体法对其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给予处置的权利

5、受理

答:受理是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原告的起诉,认为符合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审理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即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调整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而实现的。

2、简述格式条款的特点。

答: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定制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以下特点:

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定制的; 2)格式条款是适用于不特定的相对人; 3)格式条款的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点; 4)相对人在订约中居于附从地位。

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

答:

1)本质特征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时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律特征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一般特征是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三是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公司法》规定为2—50人。四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五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

4、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

答: 1)当事人的责任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债务人的责任比较重,无偿合同中,债务人的责任比较轻。例如,有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因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而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因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时,虽然不能免除全部责任,但应酌情减轻责任。(2)主体要求不同。又唱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不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原则上不能订立有偿合同。而对于一些单纯获得利益的无偿合同,原则上限制行为能力人 也可以订立,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他人的赠与,应答是有效的。

5、先占的条件是什么?

答:先占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先占的标的物是动产。在我国,不动产不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西方不是;被占有的物应当是法律不禁止占有的物品,违反法律规定而先占的,不能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即先占人在占有物品时有客观上足以使他人认为先占人有据为己有的表示;必须为无主物。

三、案例题(共30分)

1、李先生到百货大楼买了一台电视,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决定购买展柜里的样品,由于样品陈列在外,显得有些陈旧,原价5000元,现百货大楼只卖给李先生3500元,二者约定明天付款。但晚上百货大楼发生了火灾,电视被烧毁,李先生拒绝付钱,并声称该由百货大楼承担责任,李先生的说法有道理么?你的观点呢?

答:李先生的说法不对。

因为买卖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物,该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当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合同就已经生效。

这时候标的物的风险由消费者承担,因为是特定物,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已经由买卖关系转为保管关系,而保管关系规定,如果不是由于保管人故意或过失造成保管物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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