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环保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_吉安事业单位考试
吉安市环保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吉安事业单位考试”。
吉安市环保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事局《2008年度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成立吉安市环保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 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08年度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具体专业中文:汉语言文学;环保: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法律法学:法律、法学。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8月13日至8月15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市环保局办公室(吉州区大桥西路23号)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
1聘用后的任何时间,聘用主管部门均可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4、考试收费: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新设立考试项目及调整部分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40元/人。
5、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市环保局商市人事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6、资格审查:由吉安市环保局统一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承担因其提供的虚假信息不予聘用等一切后果。市人事局负责对进入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二)考试
考试由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两科的,各按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1、公共科目考试
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考试(面试)
①市人事局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及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市环保局根据市人事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人员,报市人事局核准;招聘人数与上线人数比例为1:2的,由市环保局商市人事局同意后,可举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
②专业知识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环保局组织实施。成立由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组成的专业知识面试组,市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核分组和保障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邀请市监察局派人负责专业知识面试的全面监督。
专业知识面试招聘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主要针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处罚、行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问答和对个人德、智、体进行总体考察,招聘的办公室文员主要针对公文写作方面知识问答和对个人德、智、体进行总体考察,成绩100分。
③考试时间:2008年10月6日上午8:30。
④考试地点:市环保局办公大楼六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体检对象名单,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在本职位的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08年10月10日上午8:30。
体检地点:待定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市环保局组织对其考核,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由吉安市环保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
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核时间:2008年10月13日~15日。
八、公示
在吉安环境保护网上对拟聘用人员采取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26日。
九、聘用
(1)经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试用期满后,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试用期及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4)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原则上以应聘者所填志愿为主,但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流或安排到其他部门工作的可能。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招聘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知识面试及体检名单等相关信息,可登录江西吉安市人事局人才交流网,也可向吉安市环保局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96-8231046,0796-8230768
吉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