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企业申报推荐通知_创建和谐企业申报材料
创建和谐企业申报推荐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建和谐企业申报材料”。
关于做好2012年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达标单位和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根据1月28日黄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于《关于做好2012年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和示范单位申报推荐的通知》(黄创建办【2013】1号)文件精神,和《南京东路街道深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行动计划(2012—2015年)》、《2012年南京东路街道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做好2012年度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和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安排和评审标准
按照创建目标,2012年,街道要有150家企业参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其中,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参与面达到50%;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为60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单位为12家。
评审标准,参见《南京东路街道深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行动计划(2012—2015年)》和《2012年南京东路街道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分值细化以《2012年黄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
二、评审方法和申报程序
1、评审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评审上坚持统一标准,1
严格要求,内外结合,分级管理。建立创建活动的二级评审和管理制度。社区总工会负责达标单位评审和管理工作,区总工会负责示范单位评审和管理工作。考核评审填写,按照《2012年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示范)单位考核评价情况表》
2、申报达标单位。申报企业应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企业自评结果经公示通过,填写《2012年黄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向社区总工会申报。街道创建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标准对上报企业进行检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拟评定为“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并报送区总工会审定。
3、申报示范单位。推荐申报示范单位的企业,要填写《2012年黄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由街道创建领导小组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区总工会。由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的“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单位”进行检查审核,对验收合格的提交区创建活动领导成员会议审定。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1、1—2月份,完成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申报推荐、检查审核和评定工作。申报为“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示范)单位”的企业,均应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区总工会。在2月底,将“示范单位”申报材料向区总工会报送。
2、3月底—4月上旬,经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为“黄浦区劳
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单位”,向社会公示。
3、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街道劳动科、经济科、企联分会和社区总工会等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积极配合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完成达标、示范单位的评审、推荐工作。
4、做好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要鼓励企业单位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参与创建并且符合达标单位条件的名额不受限制,要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完成创建活动目标。
5、做好总结推广工作。街道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评审工作的完成。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单位的创建事迹和经验,努力提升实效性,不断深化创建活动。
附件:
1、2012年黄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考核评价标准2、2012年黄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示范)单位申报表
南京东路街道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社区总工会代章)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