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责任书_民爆物品责任书
民爆物品管理责任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民爆物品责任书”。
附件4
民爆物品管理责任书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司火工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使用有序,有效改善民用爆炸用品安全状况,杜绝涉爆案件的发生,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出现,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施工队签定本责任书。
1、各施工队应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自觉接受辖区派出所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施工承包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随时配合公司监督、过问本施工队民爆物品使用情况及安全状况,对于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清查,及时整改。
2、各施工队要具备爆破员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接近、操作民爆物品。
3、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按要求、按规程领取、使用炸药。爆破完后,清查工作面,及时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火工材料必须由持证人员领取,雷管和炸药不得存放在一起,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人员看护。
5、使用民爆器材必须依照《爆破安全规程》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6、各施工队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配合公司对涉爆从业人员培训。
7、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经常性地对所属施工区、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多关注所属施工人员的精神,心里状态。
8、重大节日期间,各施工队负责人要在岗,监督民爆物品的使用情况,对于情况可疑的做到及时上报。对于在本施工队务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审查,保留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做到掌握情况,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进出。并按规定向公司辖区派出所上报务工人员名单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保证申请的民爆物品只在本施工队使用,不出租、出借、转让,一旦发生,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民爆物品的使用。
我施工队承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和责任。
施工队承包人
签字:
日期:
备注:
1、本责任书一式四份,一份由施工队保留,另一份由公司留底,一份交治安大队,一份交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