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十大杰出青年(定稿)_吉林大学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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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党发„2005‟6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和宣传具有时代精神和真才实学的杰出青年典范,充分展示我校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全面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贡献力量。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把《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05年3月16日
附件1:“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首届“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3:首届“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试行)
一、评选宗旨
“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是我校青年的最高荣誉。开展“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宣传在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新时期吉林大学青年的典范,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为加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流的社会主义大学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参选标准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吉林大学正式职工。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在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三、评选机构
成立“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的实施。
四、评选步骤
1、推荐候选人:(3月18日-3月25日)
推荐候选人工作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第一届“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
候选人推荐表,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3月26日-3月31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上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把符合参选标准的候选人情况提交给评选活动组委会,从中推选出正式候选人20名。
3、宣传候选人:(4月1日-4月15日)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向全校师生宣传介绍候选人的事迹,征求各方面对候选人的意见与反映。
4、投票评选:(4月18日-4月20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评选答辩,听取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收集的全校师生对候选人的意见和反映汇报,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
5、组织颁奖:(4月下旬)
举行“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
6、宣传典型:(4月26日-6月30日)
组织“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系列宣传活动
五、奖励办法
荣获“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者,学校将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评选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是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大举措,发掘典型,重视典型,宣传典型,用好典型对于学校的发展
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所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把握人选条件,把能够体现吉林大学杰出青年层次和水平的人选推荐上来。
2、候选人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正本各2份,并提供电子版软盘。同时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2张。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均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党委盖章,方为有效。
3、候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各单位要在3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给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滢宇
地址:吉林大学团委(前卫南区商贸楼407室)
电话:5166559
传真:5166558
附件2:
首届“吉林大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韩晓峰
副主任:王守实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云鹏、王利峰、宁波群、付景川、孙长智、刘桂云、刘景辉、杜利、张文勇、张晶莹、杨玉新、沈维立、修俊兰、赵魁、顾晓炯、聂素滨、彭向刚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张晶莹
副主任:周春国、牟大鹏
成员:各基层团委书记
联系人:李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