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简答题及分析题_执法考试基本级简答题
交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简答题及分析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执法考试基本级简答题”。
简答题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什么意思?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c1、参加损害赔偿调解包括哪些人?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2、车辆驾驶人具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1)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的;(2)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3)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4)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3、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应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应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d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哪些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4、道路交通信号包括哪些?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的指挥。
5、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中,有哪几种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g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的规定哪几类人不得驾驶机动车?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哪几种?(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5)收缴物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j1、机动车登记分为哪5种?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2、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需提交哪些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交验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机动车驾驶证哪些业务?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
4、机动车驾驶人有哪些情形,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5、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哪三种?六年、十年和长期
6、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申请换证,应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7、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放置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8、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信息,在什么情形下经核实应当予以消除的?(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6)违法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7)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8)因伪造、变造或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9)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的;
9、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哪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10、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哪几种情形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11、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那些内容?(1)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2)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3)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4)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12、交通警察违反规定为被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登记的,对交通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如何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交通协管员在交通警察指导下可以承担哪些工作?(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2)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3)进行交通安全宣传;(4)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5)接受群众求助。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1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什么意思?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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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几种情形?(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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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哪些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1、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的,需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2、申请抵押登记的,需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3、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一)机动
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4、什么情况下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5、什么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6、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有哪三种情形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t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几种情形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x1、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哪些车辆登记业务?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
y1、一般程序案卷应当包括什么内容?(1)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2)证据材料.(3)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4)在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书.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哪五种? 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3、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处理?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
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种类有哪些?标准答案: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z1、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哪些准驾车型驾驶证?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题1、2005年12月6日,当事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扣留了驾驶证。2005年12月17日当事人持强制措施凭证到某交警大队去接受处理,办案民警查询当事人的驾驶证,虽发现执勤民警还没有将驾驶证交到队部,但还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但因执勤民警没有把驾驶证交到队部,办案民警拖到2005年12月27日才将案件报大队领导审批。请问:这案例中办案程序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执勤民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扣留的驾驶证上交队部,违反了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第30条关于“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49条的规定,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应当自当事人到队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后一个办案民警没有按遵照这一规定执行,属超期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
2、2008年某日,××交警支队民警小张在某路口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江苏号牌小客车门窗紧闭,且驾驶员未系安全带,便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从车内走出来,生气地问:“干什么?我又没犯法,凭什么拦我?”民警看见驾驶员态度蛮横,也很生气,同样回了一句:“凶啥凶,例行检查,驾驶证和行驶证出示一下。”驾驶员不情愿地将两证递给民警。经网上查询比对,确认车辆及驾驶证状态正常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做进一步酒精呼吸测试。驾驶员一听,态度坚决地说:“我不测的,我又没喝酒,有什么好测的?”民警见驾驶员不配合执法,用上海话厉声喝道“叫侬测侬就测,闲话哪能介多啊!”不一会儿,民警与驾驶员的大声争执引起了过往群众的围观。为防止事态扩大,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带到警车内,并继续要求驾驶员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当看到驾驶员多次将吹嘴含在嘴里佯装吹气,民警非常生气,一手勾住驾驶员的脖子,一手将酒精测试仪吹嘴强行塞入驾驶员嘴里进行强制酒精测试,驾驶员大声叫喊:“警察打人啦!今天我不下车了,民警去哪,我就去哪,我要跟着民警讨说法”,喊声造成了周围群众的进一步围观。不久,酒精测试仪显示其酒精含量数据为0mg/ml,民警为了息事宁人,对驾驶员说:“好了,不要吵了,刚才你驾车时未系安全带,现在就不开罚单给你了,快点下车。”,并强行将驾驶证和行驶证塞入驾驶员手中,将其哄下车,随即驾车离去。事后,该驾驶员多次到大队投诉民警小张,称民警执法粗暴,动手伤人,并要求民警公开赔礼道歉。问:在该起案例中,请简单分析民警执法过程中的优点与缺点。
(一)可取之处
1、民警在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能根据反常情况,及时发现可疑车辆。
2、民警执勤执法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先查疑,后纠违”的规范要求,通过网上查询比对等方式仔细核对车辆、驾驶员信息,严防被盗抢车辆“漏网”。
(二)错误教训
1、民警执法语言不规范。在该案中,民警不仅没有使用“你好”、“请”等首句警务用语,反而在执法过程中用上海话“凶啥凶”、“叫侬测侬就测,闲话哪能介多啊!”等不规范的语言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在客观上使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更加激烈,激化了矛盾。
2、民警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程序不规范。当民警发现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时,没有立即指出该违法行为;而当驾驶员拒绝酒精测试时,民警“图省事,求简单”,采用“用手勾住当事人、将吹嘴塞入口中”的粗暴执法方式,与驾驶员发生了不必要的肢体冲突,违反了执法程序规定。
3、民警没有做好应有的解释、教育工作。当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当事人未酒后驾车时,当事人对民警执法的不满情绪加剧,民警没有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和宣传教育工作,而对其先前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也没有进行应有的批评教育,反而强行将驾驶证和行驶证塞入当事人手中,驾车离去,失去了弥补工作不足的机会,造成后期工作的被动局面。
3、2011年1月23日,合肥市某路段,行人孙某步行由南向北横穿道路,当其走到机动车道的最右侧分道线上时,恰好有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由西向东驶来,孙某先是在机动车分道线上驻足犹豫,当小型客车行驶到距孙某约10米远时,孙某忽然起步,横穿机动车道。小型客车李某见状,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为时已晚,小型客车将孙某撞出5米远左右当场死亡。问:本案中行人孙某违反了什么规定? 行人孙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定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的规定。
4、2011年4月4日,在合肥市某主要街道发生一起一辆轿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两人重伤。事故处理民警赶赴现场后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后,立即指挥施救人员将肇事车辆拖往停车场扣留。第二天由某民警对车辆进行了检验、鉴定,第三天出具鉴定结论,事故处理民警于4月8日将鉴定结论复印件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结论均无异议。4月30日事故处理民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问题:请指出上述做饭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1)未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7条1款:“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之规定。(2)超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1款规定:“。。。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2011年4月5日22时许,刘某驾驶桑塔纳轿车沿某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将在路边步行的王某撞伤,肇事后刘某驾车逃逸,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3日内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问:对刘某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什么样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刘某的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和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还要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2011年5月13日,张某(持C1证)驾驶自己的轿车,与同方向在前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李某与当场死亡,张某当场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后经民警调查,事故因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问:公安机关应当对张某怎样处理?如果追刑应当以什么罪名立案?(1)、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
7、2011年5月2日,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式民警张风、王强,带领协管员刘力和陈云,按照大队部署在城区某路段开展查处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20时,驾驶人孙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被拦下接受检查,刘力手持呼气酒精测试仪对孙某进行测试,显示孙某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张风立即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孙某的驾驶证及其驾驶的车辆,同时与陈云一道,将孙某带至县医院抽取血液样本一份送交资质鉴定部门鉴定。21时,县交警大队将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立为刑事案件办理,并开具传唤通知书,通知孙某及其车上乘坐人吴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23时,对孙某采取刑事拘留。5月4日,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论,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同日,县交警大队将鉴定结论送达孙某,并通过收取保证金伍千元,设立保证人吴某的方式,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5月5日,县交警大队侦查终结并制作起诉意见书将案卷材料送交检察院。问:该起案件办理中存在哪些不规范的地方?
1、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应当由正式民警操作。
2、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能采取扣留机动车,只能在现场没有代驾的情形下,将车辆移至指定地点存放。
3、应当由两名正式民警将嫌疑人带至医疗机构抽取血液。
4、提取驾驶人血液样本应当为两份。
5、对乘坐人等证人进行调查时不能适用传唤。
6、检验嫌疑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及传唤调查时应当通知其家属或要求通知的人员,或注明拒绝通知的情形。
7、取保候审不能同时适用保证金和保证人。
8、鉴定结论送达后,未满三日重新申请鉴定时限,即侦查终结不符合程序规定。
d1、当事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执勤民警在现场用酒精测试仪测得当事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对此,当事人没有异议。执勤民警就当场作出扣留当事人车辆和驾驶证的决定。请问:按法律的规定,执勤民警作出的扣留车辆和驾驶证的决定是否正确?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人,按法律的规定应当作出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执勤民警在现场作出扣留其驾驶证是正确的。但扣留车辆缺少法律依据。对无其他驾驶员替代的,可以先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j1、机动车驾驶人王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第一次达到26分,持驾驶证到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满分学习业务,车管所业务受理人员告知其培训结束后,应当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请问车管所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错误。该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2、驾驶人李某2006年申领了小型汽车(C1)机动车驾驶证,2010年10月发生一起事故造成双下肢缺失但能够自主坐立,2011年1月李某持C1证到车管所申请办理降低准驾车型业务,要求将C1证降级为C5证,车管所未受理该驾驶人的业务申请,并给他出具了《业务退办告知单》。请问车管所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正确。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办理降低准驾车型业务只能申请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C1证准予驾驶C2、C3、C4的车型,不得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因此不能将C1证降级为C5证,车管所的做法是正确的。
3、交通警察小李和小王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发现肇事驾驶员系办案民警小王的近亲属,对此小王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答:交通警察小王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标准答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八十三条之规定:“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但是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l1、李某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在某市车管所门口遇到一中介人员范某,说可以帮助李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李某经过一番考虑,为了贪图方便就把办理驾驶证一事交给范某。范某收到李某钱物后没有去车管所帮其办理驾驶证,只是帮其做了一本假驾驶证。后来李某被执勤民警查获。你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什么?该如何处理?(明显错误)
1、李某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违法行为;
2、应当收缴机动车驾驶证,由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对于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许可需要撤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收缴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m1、民警王某和两名协管员在S10X省道上设置临检标牌,民警王某坐在执勤警车上,由两名协警对过往车辆拦车进行检查,有一名外地驾驶员因途径本地没有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民警王某收取驾驶员的罚款后没有开具任何的发票。问民警王某的行为合法吗?
1、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检查应当由正式民警实施;
2、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2、民警许某办理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李某因2011年3月14日事发时受伤,因处于昏迷状态不能陈述事发情况,民警许某制作呈请报告中止该事故的认定,报经大队领导批准。后当事人李某因抢救无效于4月20日死亡,4月30日民警许某制作调查报告经所在的大队领导批准于对该事故作出认定。问:民警许某在办理该事故过程中有几处违反程序?应当怎样做?(1)、民警许某在办理该事故中,有两处违反程序;(2)、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中止认定应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报大队审批后还应当经支队领导批准方可;当事人死亡中止原因消失后,民警许某应当及时制作调查报告,报大队领导审批后在五日内(4月27日前)作出事故认定。
3、某部队转业驾驶证申请人,凭部队驾驶证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大型货车的地方驾驶证,车辆管理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完整齐全,身体和年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便直接给予办理了换证手续,请问车管所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错误。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同时收回其所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4、某甲因债务问题将一辆小型客车抵押给某乙,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时,民警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后为其办理了抵押登记。请问该民警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错。还需审查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某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把罚款,并处拘留处罚决定只制作了一份加盖大队公章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请问:办案民警这种制作处罚决定书错在哪里?应当怎样制作?对当事人作拘留处罚的,应当以县级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不能以大队的名义作出,办案民警以大队名义作出拘留处罚决定错误。对罚款并处拘留处罚的,应当分别填写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加盖大队公章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二份处罚书,并同时交当事人。
6、某交通警察下班换穿便装后,在回家途中,发现辖区内某饭店门口有不少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且驾驶人均不在现场,导致道路通行不畅,车辆行驶缓慢。该交警遂以“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车辆分别开出了违停通知单,并将违停通知单夹在每台违法车辆的雨刮器上后离开。
(一)问:该交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
(二)问:该案中还有哪些执法问题?
(一)答:不符合。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考点:《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二)答
1、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该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2、应当在机动车的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通知当事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7、某市交警大队在接到一起伤人事故的报警后,立即指派一名事故处理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躺有一名伤者,伤势严重,该民警随即组织抢救伤员工作。问:某市交警大队和交通民警的上述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交警大队和事故处理民警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违反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9条第1款的规定:“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q1、汽车销售专卖店一批没有销售的机动车为参加车展需要临时行驶车号牌,其中一辆多次参展的轿车已经办过3次临时行驶车号牌。民警审查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后为这批车辆全部办理了临时行驶车号牌。请问该民警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错。未销售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号牌还应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并且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款:对具有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s1、市民王某2011年3月2日,驾驶自行车在市区沿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发现前面非机动车道内停放着一辆正在卸货的货车,正好挡住了其前行的路面,便顺势向左拐进慢车道。在慢车道驾驶轿车正常行驶的李某因为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借道行驶的汽车人王某,轿车头正好撞在自行车尾部,导致王某摔倒受伤。问:王某是否具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为什么?王某不具有违法行为,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第2款“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路面受阻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的规定。
w1、我市一驾驶人,其准驾车型为A2D,右手无拇指。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在其驾驶证期满换证时,车管所要求将驾驶证准驾车型降低为C1或C2的驾驶证。但是,据该驾驶人自己表述:他是在右手拇指缺失前,申请办理的驾驶证,根据111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在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时,才要求降低准驾车型。他的身体条件从办证至今一直未发生,不应该被降低准驾车型。该驾驶人所持A2D驾驶证是否需要降证?公安部令第111号第11条规定的身体条件是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而言的,也就是机动车驾驶人无论是在申领驾驶证还是在使用驾驶证,均要符合国务院公安机关规定的身体条件。该驾驶人在申领驾驶证时没有发现其不符合部令要求的身体条件,但在驾驶证使用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驾驶原准驾车型的身体条件,按照公安部令规定,应当予以降至符合其身体条件的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
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x1、小王的一辆QQ轿车已经使用了5年,现购买一辆新车,却又舍不得原先的车号,因此小王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保留原号牌,工作人员以“机动车号牌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为由不予办理。请问该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错误。只要小王对涉及QQ轿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就可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y1、一机动车驾驶人因伪造并使用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事后违法当事人拒不前来接受处理,将扣车凭证交给车主,让车主到交警队去讨要机动车,请问交警队能将车辆返还给车主吗?《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自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依据上述规定,要返还被扣的机动车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必须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二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只将有关证明材料丢失的,就是要补办相关证明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三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核实相关情况,查明事实真相。此案的当事人有伪造并使用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且拒不前来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没有将案件事实核实清楚之前,是不能将被扣机动车返还给车主的。
2、一辆大型客车送交机动车回收企业切割解体,第二天车管所民警到现场拍摄了车辆解体后的照片,存入机动车档案并为该车办理了注销登记。上述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错。大型客车在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时,车辆管理所应派人现场监督。《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3、一辆小型客车所有人为确保行车安全,在不影响号牌识别的前提下加装了前后防撞装置,然后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民警受理后为其重新拍照,办理了变更登记业务。民警上述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错。小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z1、在一个没有方向指示行号灯的路口,李某看到前方是红灯,因对向没有车驶过来即掉头,被交警拦下纠正。李某不服,认为红灯时掉头,对谁也没有影响,如果变成绿灯,对向车辆驶过来,就无法掉头了。请问李某说的是否合法?李某说的不合法。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绿灯亮时准许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禁止通行的方向应包括前方、左方和右方。对右转的车辆有特别规定,即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时,允许通行。所以红灯亮时对直行和左转是明确禁止通行的。掉头是用两个左转来完成的,需要先进入路口在完成掉头动作,因此红灯亮时掉头直接构成“闯红灯”。而且对左右方向车辆通行构成妨碍。至于绿灯时需要待对向直行车辆通过后在左转,这是让行基本规定,必须遵守。对于掉头车辆一方来讲,虽然通行效率不高,但对于整个路口通行安全是必要的、章某户籍在甲市,暂住在乙市时向乙市车管所申领了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该驾驶人因工作调动暂住在丙市,向丙市车管所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丙市车管所不予办理。丙市车管所做
法是否正确?章某如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该如何办理?正确。因为在暂住地不能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所以章某要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应将驾驶证转往甲市后申请增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