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_国务院国资委的通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务院国资委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11〕53号)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资助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改革是中央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厂办大集体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曾对发展经济和安置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人员富余、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日益突出,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很多职工生活非常困难,已成为主办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担。

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国函[2005]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件),批准在东北地区先行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并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给予一定补助。部分中央企业按照8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了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为积极稳妥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据统计,目前中央企业仍然存在大量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为切实有效减轻历史负担,中央企业要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的高度,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这次难得的政策机遇和当前有利的经济形势,积极稳妥地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二、切实加强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央企业仍有资助兴办的厂办大集体的,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认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承担起主办国有企业的责任,加强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成立由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负责、专门的厂办大集体领导机构组织实施所属企业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厂办大集体规模较小、资产质量较好的中央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机构,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要抓住政策机遇,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因为目前矛盾没有充分显现而延误改革时机。

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立后,中央企业应将相关机构情况报送国资委。

三、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周密制订改革方案

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涉及多年积累的问题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中集研—-专注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培训、咨询!网址:www.daodoc.com 咨询电话:010-65707841

为此,各有关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和掌握政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

在方案制订过程中,认真做好所属企业厂办大集体的调查研究工作,逐户摸清所属厂办大集体的资产、人员、运营状况等情况。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实事求是地测算改革成本,彻底清查厂办大集体资产,防止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流失。要统筹考虑职工安置、社会保障关系接续、资产处置、企业改制等问题,周密设计解决方案,改革方案中涉及职工安置的内容,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努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统筹使用好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需由主办国有企业承担的改革成本,要按照《指导意见》和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7]891号)等有关要求规范进行。

有关中央企业要认真组织、规划所属企业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统一制订改革方案,报经国资委和人力资源社会部批准后实施。

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要以安置厂办大集体职工为重点,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关中央企业所属国有企业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主动与所在地方政府建立工作联系,取得各方面的支持。要积极配合厂办大集体企业所在地政府,切实解决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好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制订厂办大集体改革稳定预案,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中集研—-专注集体企业改革与管理培训、咨询!网址:www.daodoc.com 咨询电话:010-65707841

中央、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解答

中央、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解答1、哪些中央、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可以参加此次厂办大集体改革? 答:在地方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的厂办大集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组建于......

关于推动中央企业规范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分配111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分配〔2011〕111号关于推动中央企业规范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中央企业(名单附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安排部署 积极稳妥地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8月31日)同志们:今年4月,在总结前期东北地区......

厂办大集体改革问答[1]

厂办大集体改革问答一、什么是厂办大集体?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由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以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集......

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一汽实业校办企业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在本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人数人,实到人数人,人数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大会审议了《一汽实业校办......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国务院国资委的通知 企业 通知 厂办 国务院国资委的通知 企业 通知 厂办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