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团化企业工会维权工作的几点思考_工会维权工作的思考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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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团化企业工会维权工作的几点思考

集团化是当今企业改革发展的一个方向,也是经济信息化、一体化和全球化对企业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提出的必然要求。各分散、独立的企业,或以产业、产权为基础,或者资本为纽带,通过资产的合并、兼并、划转等途径,集而团之,相互之间形成稳定协作关系和统一的指挥协调机构,并依据一定章程和原则组成企业群体。企业的集团化运作,有利于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使之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做大做强。企业发展的这一新模式,为企业的工会工作,特别是维权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课题。下面,笔者将结合云南昆钢水泥建材集团的情况,对集团化企业工会维权工作进行分析。

一、企业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昆钢控股公司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整合建材行业的相关政策,以及主业超强,相关多元的发展战略,通过新建、划转,并购的方式,组建成立了云南昆钢水泥建材集团。经过近两年的发展,集团成员企业由最初的7家增加到13家,共有7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分布在云南省8个地州市,年产能突破1000万吨。集团除生产水泥外还生产矿碴微粉、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炼钢熔剂等产品,拥有昆钢牌、西麟牌、紫燕牌、鸡足山牌、古屯牌、奥环牌等多省云南省注册知名商标。集团现有2800多从业人员,今

年1至9月,共实现利润1.85亿元,是目前云南省规模最大,产业链长,产品最多的建材企业集团。在13家集团成员单位中,有4家国有独资公司、3家与港台合资的公司、6家合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并处于核心地位,是集团最显著的特征。以产业、产权为纽带,实现人财移送物的统一协调和管理,是集团与其他企业集团的相似这家处,而跨地区、跨产业、跨多种所有制形式又是集团有别于其他企业集团的特点之一。

集团组建成立后,昆钢党委和工会按照党章和《工会法》的要求,组建成立了云南昆钢水泥建材集团党委和基层工会,集团工会在主要子分公司成立了部门工会,目前,集团共有9个部门工会、60多个工会小组、工会会员2300多名。

二、工会维权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维护职工的基本权利,是工会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集团化企业,无论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合资公司,工会都应该依法、主动为职工维护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化企业职工享有:

1、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2、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休息休假的权利;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9、在企业经营发展的同时,改善、提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这些规定涵盖了职工的政治地位权、劳动保护权、经济和文化保障权。

但是,如何实施好这些法规,采取什么方式让职工切实感受到自己享有这些权利,通过什么途径细化,落实好维权工作?是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解决好的问题。集团化企业构成份复杂,职工的身份也是多种多样,加之各子分公司所处地区不同、职工的职业生涯和文化背景有差别,维权的具体标准难以统一。一些成员企业尚未制定合同法和劳动法的实施细则,集体合同过于简单,没有形成协商制度,相应的普法宣传工作做得也不够,致使工会部门对为谁维权、如何维权、怎样维权的问题较为模糊。一些员工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较为片面,不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当三者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产生怠工、情绪过激、主动性和积极性减退等行为。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维权工作的困难。

三、所做的工作

近两年来,集团各级工会组织在昆钢工会的领导下,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一是依照法律和企业章程,组建成立工会组织。集团成立了基层工会,在分公司和子公司成立了部门工会。目前,正在积极在各作业区班组、科室部门筹建工会小组。二是按照劳动法和工会法,制定完善集体合同协商制度,将维权工作指标细化和量化,方便操作。三是组织开展“对标挖潜,节能降耗”劳动竞赛,中控窑操作工竞赛,鼓励职工通过诚实的劳动,增产增效,增加收入,创造幸福体面在生活。四是开展女职工定期卫生体检;职工职业病防治体检;为职工办理医保、特保等险种;定期慰问单亲职工、困难职工、患病住院职工,落实权益保障,关心关爱

职工。五是加紧落实工资、劳动、集体合同协商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维权工作的关键是工会和行政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的理念,各级组织要落实好“全依”方针和“二靠”思想,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真正帮到企业靠职工发展,职工靠企业生存。要通过发展和壮大企业,让职工增加收入和福利,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按照这些要求,我们的维权工作还人许多做得不到位之处,在各子分公司也有不少死角,需要各级组织和部门认真改进,加紧落实,不断推进。

四、难点、对策和建议

协调好劳资双方的矛盾,是工会维权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各种劳动关系越来越复杂,劳资矛盾日益突出,侵犯员工劳动权益的现象屡屡发生,而且有不断增多的趋势。一些企业员工的劳动条件恶劣,安全生产无保障,导致事故、矿难频频发生。一些业主任意克扣员工工资,延长劳动时间,拒发员工加班工资。前不久,云南某企业,由于对职工经济处罚不当,在10分钟内科长、副科长相继被杀害。血淋淋的事实表明,侵权已经严重威胁着职工的生命、企业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认为企业要通过以下途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1、通过与各合资企业签订合同来维权。合资合同是合资企业整体运营的主要法律文件,对合同各方面以及公司经营班子和公司工会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劳资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资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背合同条款,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2、通过参与协商和谈判来维权。根据工会法和中外合资企业法,在合资合同谈判时,工会应该参与,要就企业工会的组建及其地位、权利、任务、工会的经费、工会的保障以及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劳动者权益规定进行谈判,并写入合资合同或章程。

3、从员工录用合同和工程建设源头维护:企业工会一要积极主动地依法参与公司职工的就业规则、工资规则、福利规则和制度的调研、制定、修改等工作过程,并明确相关制度须经公司工会与公司行政协商会签后才能下发实施。二是企业工会积极主动地依法参与工厂兴建、扩建、改造中有关环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图的审查,保证设施的使用效果达到国家标准。

4、积极代表职工与行政方和资方集体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集体谈判过程中,工会要针对企业行政违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未落实法定的员工权利方面的问题,以及国家法规变更,而企业未随之变更的事项,由工会方首席代表的员工代表方与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的谈判。工会方为顺利达成谈判目的,必须在会前准备有效的法规依据,并将法规原文分发给谈判双方。

总之,工会维权工作政治性强,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是职工幸福、企业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2006年12月8日召开的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站在历史和

时代发展的高度,首次鲜明地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何维权、为谁维权的问题,是指导我们为职工维权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理念。集团化企业领导,特别是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企业的实际,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为职工维权,为企业的做强做做大和科学发展,奠定好坚实的群众基础,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云南昆钢水泥建材集团:王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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