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旅游事业发展概况_旅游产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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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旅游事业发展概况
2002年厦门市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增长。2002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 02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2%;旅游总收入165.44亿元人民币,增长4.7%。全年接待海外游客67.16万人次,增长17.2%,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名第11位;旅游创汇3.65亿美元,增长17.4%,在全国排第7位。其中接待过夜海外游客46.98万人次,增长6.2%;“一日游”海外游客20.18万人次,增长54.4%。全年接待国内游客952.86万人次,增长11.9%;国内旅游收入135.23亿元人民币,增长1.9%。其中国内过夜游客为628.45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3.9%;“一日游”国内游客324.41万人次,增长168.0%。
旅游机构与设施有所增加。新增多家高星级旅游饭店,全市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总数达到7家。继鼓浪屿旅游区、厦门园林植物园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4A级旅游区(点)之后,又新增加了三个A级旅游景区(点),分别是4A级旅游区(点)的厦门市海沧大桥旅游区和集美嘉庚公园,以及3A级旅游景区(点)的厦门市湖里公园。出境游组团社新增4家,出境游组团社总数达到5家。
一、政府扶持旅游业发展的力度加大
健全旅游发展领导机制。调整并组成由市长亲自挂帅、20多个部门及各区政府第一把手为成员的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全年共受理有关旅游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2件,反馈满意率100%,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就全市旅游业发展进一步达成共识。与计划、建设、财政、公安、交通、土地、海洋、文化、外事、环保、卫生、水电等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形成多部门协调配合、互促共进的“大旅游、大产业、大联合”格局。
加强规划编制和重大课题调研。通过公开招标组织编写了《厦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2~2020)。该方案从世界视角审视了厦门旅游发展的思路。市旅游局完成《厦门市加快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调研报告》的18个子课题之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二、厦台旅游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
2002年10月18日21位海外金胞从厦门和平码头搭乘金门“金龙”号客轮直航金门,取道厦门返乡。从2002年12月24日起,在闽台商取道金门回台湾将不用再个案申请,个人可以持新颁发的《台湾地区多次入出境证》直接向旅行社购买船票和机票便可以成行。发挥对台旅游的地缘优势,组织旅行社到金门考察,积极推动大陆居民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旅游。2002年来厦过夜的台湾游客共16.14万人次,占来厦过夜海外游客总数的34.4%。全年通过金门直抵厦门的台湾游客达3万多人次。
三、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扎实有力
组团推销厦门整体旅游产品。上半年,组团参加了日本、韩国宣传促销活动,扩大厦门在日、韩主要城市的影响力,为东京—厦门、大坂—厦门、汉城—厦门航线开通或增设后大批日、韩游客来厦观光旅游创造了条件。8月下旬,组织60多人的旅游促销团赴东北三省的大连、沈阳、哈尔滨、长春四城市进行宣传促销。第四季度,组团参加在香港举办的首届福建节,加强与国际豪华邮轮公司的合作,发展海上远程旅游。12月份组织旅游企业参加“闽粤赣区域合作旅游交易会”,厦门展区在该交易会中规模最大、最醒目、参展人数和发放资料最多。组团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以及跨区域交易会等,促进区域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厦门旅游的辐射力。
塑造特色鲜明的厦门整体旅游形象。4月开始,向全国公开征集厦门旅游主题口号、标志和吉祥物,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热烈响应。9月,经专家评选,确定“海上花园,温馨厦门”、“温馨厦门,海上花园”、“天风海涛琴音,温馨滨海厦门”为厦门旅游口号,海豚为厦 1
门旅游吉祥物,白鹭为厦门旅游标志。
分别在《中国旅游报》、厦门电视台、《厦门晚报》、《厦门商报》、《香港商报》、《香港文汇报》及《亚太旅游专刊》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进行厦门旅游宣传,传播厦门旅游形象。制作和编印中、英、日、韩等多语种的《厦门,厦门》VCD片、《厦门旅游线路精选》和《闽南商务旅游》。旅游信息化工作启动后,旅游局办公局域网、厦门旅游公众服务网、旅游行业管理网和厦门旅游信息数据库逐步形成,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厦门旅游公众服务网改版后影响日益扩大。
四、招商引资工作开创新局面
2002年组织编印了《岛外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文本并摄制成光盘。对全市可供招商引资的旅游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精心筛选,形成旅游招商项目库,编成《厦门市旅游项目招商建议书》。组团参加第六届“九八”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招商活动,设立旅游行业招商馆,全年共完成签约项目12个,总签约投资额21.17亿元人民币,其中外资项目7个,投资额为1.77亿美元;内资项目5个,总投资6.53亿元人民币。这些签约项目包括7个旅游饭店项目、4个旅游休闲项目和1个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五、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区域合作加强
12月7日第二次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区域协作暨旅游局长联席会在汕头市召开。在厦门市的倡导下,达成了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区域合作意向,十三市旅游局长签订了协作意向书。其主要内容,一是成立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区域协作暨旅游局长联席会秘书处,秘书长由年度会举办城市旅游局长担任。二是进一步相互开放旅游市场,增强旅游协作区凝聚力,吸引对方区域内的旅游企业集团通过投资、参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到本地落户,促进经营网络化的发展。鼓励协作区其他城市的旅行社来本地开办分社。鼓励协作区其他城市的旅游饭店管理公司参与本地的旅游饭店管理工作。开放旅行社市场,允许协作区其他城市的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团队直接来本地旅游,并享受与本地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的同等待遇。三是加强旅游宣传促销方面的合作。采取多种协作形式,组织开展闽西南五市旅游联合宣传促销,和闽粤赣十三市旅游联合宣传促销,印制区域旅游地图和旅游手册。四是加强旅游交通领域的合作,开辟一日游、多日游旅游专线,促进合作更加紧密。五是开拓旅游投资领域的合作,注意避免本协作区内旅游项目的重复建设;鼓励开展旅游项目的开发,注意本协作区内旅游项目的优势互补,逐步形成本协作区的几条黄金旅游线路。
六、旅游黄金周步入规范化管理
抓好春节、“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2002年春节旅游黄金周全市共接待游客47.59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0.67%,也超过2001年“十一”旅游黄金周。通过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有2 198个团,共接待旅游人数3.04万人次,增长35.11%。“五一”旅游黄金周,全市共接待游客55.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74%。通过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有2 318个团、3.99万人次,分别增长53%、25.9%。“十一”旅游黄金周,全市共接待游客48.81万人次,比上年周期增长9.11%。通过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有2 252个团、3.19万人次,分别增长10.6%、8.3%。
旅游投诉大幅下降。2002年春节期间和“五一”、“十一”期间旅游投诉分别为5件、13件、13件,均得到及时处理,比上年周期分别下降67%、44%、43%。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年共受理旅游投诉案78件,比上年减少84件,为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无1起案件提起申诉。
组织全市各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主要景点、旅游车船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对近20家旅游企业进行抽查;与交通部门联合对申请“一日游”经营业务的车船公司进行审核,按照新标准进行有效管理;联合海防办、水运处查处无经营资格船只承接海上“一日游”业务10余起;对10家旅游饭店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不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抽查,责令其改正不良
问题,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旅游饭店结合客房改造进行消防整治,消除原有消防隐患;20余家涉外饭店与消防部门、消防设备厂家联合开展消防演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七、旅游市场整顿“三大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一大战役是整顿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抓了四项重点工作,即整顿旅游购物和旅游消费场所、整顿“一日游”市场和“海上游”市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在建章立制方面,发出《关于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合法佣金制度问题的通知》,初步建立起旅行社公收佣金制;市旅游协会152家会员单位分别签订《厦门市旅游饭店行业诚信经营公约》、《厦门市旅行社行业诚信经营公约》和《厦门市旅游景点行业诚信经营公约》,旅游行业自律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第二大战役是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成立了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质监、海防、贸发等部门及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三打”攻势。各成员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投入专项整治,重点对“海上游”市场、各车站及轮渡码头等游客集中地段、鼓浪屿“无证导游”、无证“黑车”、“病车”及超载行为、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全年各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 512人次,车433辆次,船17艘次,共查处无证运营车辆30辆,取缔非法摊点247个,查处“野导”222人次,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共处罚49.85万元。对导游员实施IC卡管理和网上公示制度。在厦门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网上开通“厦门市导游人员信誉档案公示系统”,有效地防止了冒名顶替和假证导游行为的发生。
第三大战役是开展民主评议旅游行风。旅游行评工作自7月全面铺开,历时半年,完成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纠正及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性的工作。制定了《厦门旅游行业社会监督员工作方案》、《厦门市旅游行业社会监督员工作章程》,建立并健全了行风评议监督机制,充分发挥24位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机制,促使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联合公安、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对游客集中地段实施检查,解决重点问题。共出动行评员824人次,深入各旅游企业明查暗访49次;利用各大媒体制造舆论、大力宣传,共发布有关行评新闻报道150余条。积极地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有效地遏制旅游行业不正之风,旅游行风建设得到加强。经市纠风办检查评比,市旅游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获得97.82分,为优秀等级。
八、市旅游协会服务职能扩大
2002年厦门市旅游协会积极发挥协会的行业代表作用,切实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有、行业协调”职能,围绕旅游市场整顿“三大战役”,开展了诚信经营、明白消费等工作。市旅行社分会组织各旅行社联手在“五一”旅游黄金周前夕,与市旅游局联合举办大型旅游宣传促销和咨询活动;4月份与《厦门晚报》签订刊登会员广告协议,受到会员的欢迎。旅游饭店分会在国庆旅游黄金周结合饭店行业价格竞争的特点开展“厦门饭店不提价、优质诚信待游客”活动,73家饭店参加了这次活动。旅游烹饪分会于9月配合市旅游局举办“海峡两岸美食节”活动。旅游景点分会围绕“诚实守信”和“行风评议”等活动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景区景点的服务品质。组织发动各景点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华东旅游促销会”和南京“国内旅游交易会”等,以大篷车的的形式,途经江、浙、沪等厦门市旅游目标市场,开展生动活泼的形象宣传。
九、学习型旅游团队建设得到重视
强调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重视建设学习型旅游团队。厦门大学、集美大学、鹭江职业大学等大中专院校为厦门市旅游业又输送了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才。开展旅游司机学习外语活动;举办“21世纪旅游新观念”系列讲座;举办旅行社经理人高级研修班、景区从业人员培训班。市旅游培训中心举办各类培训17期,共4 400多人次,联合市文明办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创建文明旅游“六个一”活动,涌现一批文明先进单位和个人,共有30家旅行社、10名导游员被市旅游局、市文明办授予“创建文明旅游六个一活动先进单位”和“文明导游员”称号。厦门作为全国23个首批实行全国导游IC卡管理系统的城市,对原有IC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启用新的国家导游管理系统。并于6月完成新版导游证的发放工作。9月组织修订统一规范的“海上游”讲解词,举办“海上游”讲解员培训班,厦门有“海上游”营运资格的船舶负责人和“海上游”讲解员50多人报名参加了培训。